一、拘役在我国刑法上不是附加刑,是相对于有期无期具体刑期的一种。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
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
刑罚处罚的附加刑的具体形式
1、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
2、剥夺政治权利:该附加刑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若独立适用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同时,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除此之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被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3、没收财产:以及分则的相关规定,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犯罪,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刑罚,但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与此同时,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或者应有的财产。另外,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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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包括管制与拘役,这两种刑罚的差异在于哪方面?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26根据刑法的规定,拘役和管制属于主刑而非附加刑。管制和拘役之间的区别包括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以及执行方式等方面。 管制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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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刑事附加刑有哪些种类与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30刑事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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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刑罚的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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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缓刑的执行方式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09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的罪犯,所判处的四个月拘役暂不实际执行。在判决确定之后的六个月为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罪犯将被实行社区矫正。根据罪犯在六个月的考验期内的表现,将决定是否需要实际执行所判的四个月拘役。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罪犯将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缓刑考验期满后,罪犯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或被发现前罪未判决,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罪犯犯有新罪或者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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