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安全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20:53 225 人看过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水泥生产企业、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安全管理试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安全管理试行规定

一、为确保散装水泥健康良性发展,保障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以下简称流动罐)的使用安全,完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武汉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流动罐使用安全的综合管理,对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流动罐的安装、使用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管理工作。各远城区(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流动罐的使用安全由所在区建设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三、本规定所称的流动罐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WB/T1010-2000,并具备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所颁发的产品有效检验合格证的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流动罐安装、使用、管理等活动,遵守本规定。

四、流动罐的技术资料必须齐备。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基础布置图等。

五、用于施工现场的流动罐容量不得大于30T,高度不得超过8m,超过此范围的水泥罐作固定罐处理。

六、流动罐的安装位置应与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分开,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为流动罐总高度尺寸的二倍)。

七、流动罐的基础设计应由流动罐的生产(制造)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流动罐的安装及使用由使用单位负责,流动罐的基础设计审查由监理单位承担,并监督其使用。监理审查通过的基础设计作为流动罐安装施工的依据之一。

八、流动罐的安装及使用,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及防尘等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安全措施及防尘措施应报监理单位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九、流动罐的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一名以上的专管员负责流动罐的操作和管理,必须设立安全警示和操作提示等标志。

十、流动罐进入建设工地安装前,必须将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基础设计、安全措施等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或其委托的单位进行备案登记。投入使用前,必须通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或其委托的单位予以查验。以上作为施工安全监督登记的内容之一。

十一、建设任务完成以后,流动罐使用单位应及时拆除流动罐,拆除过程中应有安全员监督,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流动罐应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对流动罐及其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检查,有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十四、本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武汉市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的经济救济,分散施工企业事故风险,实现行业共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企业作为投保人,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实施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主管机关。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市、区建设工程管理分工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受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与监督。第四条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以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人为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第五条建筑施工企
    2023-04-30
    268人看过
  • 武汉市建委关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纳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湖北省发布文号:武建建管字[2003]100号市建管各站、办、中心,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与地下车库逐年增加,深基坑支护工程呈快速增多之势,且规模越来越大,支护形式多样,施工技术复杂,市场呼唤规范管理。原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而容易发生的违反建设程序、压级压价,违法转包分包、施工水平低下、甚至不按图施工,致使事故苗头频出,有的因基坑失稳而造成周边建(构)筑物开裂或损坏,给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带来危害,影响社会稳定等种种弊端也亟待根治。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规定,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全市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承发包交易活动纳入招标投标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标人提出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招标申请时,必须已
    2023-06-07
    196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1993年7月28日建城字第553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1993年7月28日建城字第553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
    2023-06-10
    403人看过
  • 市房地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各区房地局、各区房地局、房屋安全鉴站:现将《〈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9年2月8日《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为贯彻《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二、武汉市房地产管理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负责启发安鉴定单位的资质,制发鉴定资质等级证书,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区房地局负责宣传、贯彻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如技术规范,负责本辖区房屋的合使用、安全检查、危险房屋的洽理等工作,指导辖区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三、房屋安全鉴单位必须持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的资质证书,从事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四、房屋安全鉴定应依照国家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危险房屋评定标准》和《工业厂房可靠性评定标准》,结合房屋建设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对房屋完好、损坏程度
    2023-06-10
    313人看过
  • 武汉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公示预警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湖北省发布文号:武卫[2006]104号各区卫生局、武汉市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公示预警工作是在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的对食品安全前瞻性的风险评估,是对影响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重要信息的及时通报,以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食品,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规范食品安全公示预警工作,使公示、预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市卫生局决定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预警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卫生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公示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林国生局长任组长,李燕副局长任副组长,孙昌林、范垂明、范良旭、周敦金、王滨、刁平、鞠琳、各区分管局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公示预警信息的审核等项工作。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监督处办公,具体负责食品监管公示预警工作的实施,信息汇总、报审和发布工作。各区卫生局、市疾病预
    2023-06-07
    449人看过
  • 武汉市城市建筑色彩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形象,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附属设施(含建筑墙体、门窗、入口、屋顶以及附属建筑等部位)的色彩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主管全市建筑色彩的规划管理工作,各规划分局按照规定权限承办建筑项目色彩管理的具体工作。第四条建设项目建筑外立面基色调、辅助色调和点缀色调应按照《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规定,根据建筑所处的城市色彩控制管理区、建筑主导功能、建筑体量、形式和材料的不同以及本市地理特点和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并与周边建筑以及城市环境色彩相协调。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应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管理:(一)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根据《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
    2023-06-10
    308人看过
  •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有哪些
    市建管各站、办、中心,各区建委、建管站,各有关单位: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部、省、市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第三条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和中心城区及专业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对各类建设项目组织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必须在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其他各区在各自分中心进行)。第四条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日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应报请招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并提前24小时通知各投标人及相关管理部门。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投标人、招标办及有关管理部门参加。评标
    2023-06-13
    499人看过
  •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04]48号)的要求,为加快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信息化进程,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效率,决定在全市推广应用已经列为湖北省科技推广计划的《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由湖北省建设厅委托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制,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开目信息集成有限公司共同研制开发,以《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实现微机管理为主要内容,具有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信息的采集、查询、打印、入库、备份上传等基本功能,同时提供智能填表、手写笔迹签名、管理库动态更新、在线支持服务等功能。该软件由业内专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求研制,通过设置信息共享平台,独特的智能填表防错功能,实时表格输出功能,规范的数据格式等,有力支持了施工企业实现施工质量的高效、便捷的管理,同时
    2023-06-10
    52人看过
  •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武汉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六年十二月九日武汉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处理闲置土地,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闲置土地处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闲置土地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发展改革、建设、财政、规划、房产、林业、农业、园林、城市开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工作。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2023-04-22
    95人看过
  •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印发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工程检测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03]211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包括构筑物,下同)和装饰、维修工程设计安装安全玻璃,适用本通知。二、除《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03]2116号)中规定的部位外,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也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一)采光棚(顶)、雨棚、出入口通道上盖和天花;(二)裙楼围蔽、内庭围蔽的栏板;(三)小学、幼儿园、儿童娱乐场所等儿童经常活动场所的室内玻璃隔断、玻璃门;(四)立交桥、天桥、隧道;(五)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三、对应当使用建筑安全玻璃的部位而未使用的建筑物,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对其施工图不予以
    2023-06-10
    191人看过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规划、土地局拟订的《武汉市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
    江岸、江汉、汉口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规划、土地局拟订的《武汉市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武汉市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做好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保障京汉大道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第三条拆迁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住宅用房,一律按被拆迁房屋原使用面积易地安置;被拆迁人人均房屋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按8平方米安置,并按户增加5平方米的使用面积;按人均8平方米安置超出被拆迁房屋原使用面积的部分,由房屋使用人按土建单方造价支付有偿安置费;按户增加的5平方米使用面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按土建单方造价支付有偿安置费。被拆迁人人均房屋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认定,按《武汉市
    2023-06-10
    351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劳务交易市场管理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劳务交易市场管理的试行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沟通,并请做好总结工作。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劳务交易市场管理的试行意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和承发包机制的不断完善,上海建筑行业的劳务作业和用工制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劳务作业和用工模式已经打破,市场化的劳务作业和用工模式已初步形成。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劳务交易管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劳务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劳务交易市场),现提出以下试行意见:一、目标(一)劳务交易要规范。在本市范围内,各种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交易应当到工程所在地劳务交易市场登记。建筑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在分包合同签定后7日内,持分包合同到工程所在地劳务交易市场登记。劳务交易未在劳务交易市场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该工程不得办理建设工
    2023-06-10
    127人看过
  •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10]59号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沪建交[2009]1552号)已印发,并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该办法,特制订《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一:《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工地)记分抄告单》;《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人员记分抄告单》附件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信息汇总表(一)》;《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信息汇总表(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一、基本工作流程1、日常监管。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现场存在涉及《动态考核办法》规定的记分项时,应按规定对相关当事人及时予以记分,并办理当事人确认手续(见附件一)。2、网上登录。监督机构应于记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对记分事项及确认手续等审核无误后
    2023-06-07
    486人看过
  •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航空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航空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八月十三日武汉航空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支持武汉航空事业发展,引导国际和境外地区航空企业开发武汉航空运输市场,带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人民政府设立武汉航空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武汉航空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从2006年起,由市财政每年根据国际和境外地区航线(以下统称国际航线)、国内航线发展的需要,采取多渠道筹资方式设立。武汉航空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滚动使用,由市财政局负责管理。第三条武汉航空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在我市新开(直飞或经停,下同)的国际航线或国内航线。第四条武汉航空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新开国际航线或国内航线由航空企业承担经营风险;在航线培育期,根据新开国际航线或国内航线的运营情况,
    2023-06-08
    44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