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这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赋予医疗机构一项重要管理义务,近年我们立足于预防、预警与处理三方面,从组织上、制度上进行完善,构建我们医院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体系(简称构建体系),取得良好的效果。现简要介绍如下。
1三位一体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体系的构成与构建原则
1.1三位一体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体系的构成
在构建体系时,我们始终坚持以防为主、早期预警、正确处理的指导思想。选择防范、预警、处理作为三个支点,分别构建医疗事故防范体系、医疗服务质量预警体系和医疗事故处理体系。防范体系重在消除医疗管理系统存在的失误,达到用制度教育人、用制度约束人的目的,从而确保医疗质量,这是构建防范体系的关键。预警体系重在早期发现医疗服务缺陷与纠纷苗头,积极干预,化解矛盾,降低医疗风险。处理体系重在迅速有效地处理已形成的,力争避免给医患双方造成更大损失。防范、预警和处理三者有机结合构成一个完整稳定的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体系。
在各个体系中我们首先明确组织结构,对各机构责任人、责任科室、职责、管理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内容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立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具体负责监督本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其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负责监督医院原有业务组织部门的工作,实现了医疗服务监控部门与业务组织部门共同向院长及院务委员会负责,形成决策、执行与监督三位一体的较为科学的管理体系,促进医院发展。
1.2三位一体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体系的构建原则
1.2.1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这是构建体系最基本的原则,必须时时体现一个早字,早期发现医疗服务的不足,早期发现医疗安全隐患,早期发现纠纷的苗头,实现医疗质量监控的关口前移,加强环节质量控制,确保医疗安全。
1.2.2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提高医疗质量是构建体系的最终目标,必须做到有利于保护和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有利于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有利于降低患者所承担的医疗风险,以实现全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升,切实保护患者健康利益,真正实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1.2.3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在构建体系时,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应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合理要求,增进双方理解和信任,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形成。
1.2.4坚持公平与效率。医疗纠纷是一把双韧剑,无论对患方还是医方都是不利的,一起纠纷持续的时间越长,对双方的伤害越重。因此,构建体系时在坚持公平合理原则时,也应兼顾到效率问题,及时化解已形成的纠纷。
2完善规章,建立医疗事故防范体系
卫生系统涉及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少,都是血的教训总结,是医院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但由于其制订的年代不同,制定时所处环境不同,其相互间矛盾或脱节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术前签字制度,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规定:实行手术前必须有病员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而有关法律规定生命健康权利属于公民个人,只能由公民个人行使处分权,这两者显然发生了冲突,或者说执行前者必然违反法律,剥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加之我国地缘辽阔,各地区之间文化及风俗差异较大,各级医院管理者理论与实际管理水平相差甚远,真正能够掌握这些法规制度的管理者究竟有多少,这必然成为影响医院管理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近年在学习这些法规制度时,我们感到将其系统化、条理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我们以医疗工作实际为主线,以确保医疗质量为标准,以强化医疗环节管理为重点,以为患者提供完美的医疗服务为目标,制定了《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对涉及医疗服务全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整理,对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总结以往有关事件的经验,填补管理漏洞,例如手术前访视与接送病人这一环节,曾经发生过多起医疗纠纷和严重的医疗事故,某三级医院曾因误接手术病人,结果造成本应做扁桃体手术患儿误做了心脏手术,而本应做心脏手术的患儿做了扁桃体摘除术。引起这一严重事件主要原因虽说在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但从制度上看,不能说现存的管理制度不存在问题。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是:接手术病人时,要带好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病人要穿医院衣服进入手术室(手术室工作制度第十条)。在这一制度管理下各医院仅安排手术室护士接送病人,缺乏必要的核对环节和监督责任人,而且手术室护士对要接送的病人从病情到一般特征掌握并不全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遇到孩子或语言不能表达着,必然潜伏下接错病人的隐患,这种隐患必然要靠麻醉师麻醉前核对来发现,但不幸是麻醉师也面对护士面临的同样问题,发现这种潜在隐患是不容易的,最后发现隐患的责任只能落在手术医师身上,更不幸的是在接病人后手术医师到场时常常病人已处于麻醉状态和术前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此时再谈核对已经毫无意义,这就是这起医疗事故发生根本原因,起因在于制度设计不完善,仅仅让当事人承担责任是不合理的。根据这一想法,我们设计手术护士术前接病人时,患者病房的主管医师必须陪同患者一起进手术室,这既增加主管医师对手术病人管理责任,加大对护士工作的监管力度,消除潜在接错病人的风险,避免了类似医疗事故的发生。类似情况我们还规范了有关门急诊病人接送情况,手术及检验标本以及用血制度等,均在预案中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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