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评估房子,可以不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5 16:14:23 251 人看过

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去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有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2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院评估的程序

诉讼过程中的房产评估,需要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申请才能启动。若当事人之间能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则可以立即启动评估程序;若无法协商选定的,则由法院组织摇珠程序,在入库法院的评估机构中,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然后再由评估机构安排工作人员亲临房产进行勘察,由此对房产价值做出专业的评估。

如果是在诉讼程序之外,当事人需要对房产价值做评估的,可以自行选定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司法实践中,对房产的分割不一定需要进行评估程序。

因为如果双方能协商确定房产价值的,就能以此作为相关款项的计算基础。只有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需要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民事诉讼法》

25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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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5日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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