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的行为可以构成贪污罪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01:47 222 人看过

过失不可以构成贪污罪,构成贪污罪在主观方面必须要出自直接故意。贪污金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过失的行为是否构成共犯?

过失犯罪不构成共犯。因为《刑法》明确规定了,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接受公务礼物行为构成贪污罪吗?
    接受公务礼物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该交公而不交公,数量较大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
    2024-05-11
    154人看过
  • 收受回扣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吗,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一、收受回扣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回扣的,属于受贿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受贿罪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
    2023-04-20
    63人看过
  • 过失行为是否能被视为贪污罪的“附带犯罪”?
    过失不可以构成贪污罪,构成贪污罪在主观方面必须要出自直接故意。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过失犯罪构成既遂罪吗?没有。过失犯都是结果犯,发生结果才成立犯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2023-07-06
    222人看过
  • 谁有可能成为贪污罪的行为主体
    一、谁有可能成为贪污罪的行为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有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二、认定贪污罪要注意什么1.认定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的标准,是看公共财物是否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占有或者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取得。行为人是否实现了其贪污犯罪的故意内容或达到了其主观上的预期希望或形成了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的相互一致。2.对于一般的贪污未遂,如果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具备其他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一般不以贪污罪论。3.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1)贪污数额巨大;(2)为首组织策划共同贪污的;(3)毁灭罪证逃避侦查的;(4)为掩盖贪污罪行,而嫁祸于人的;(5)企图贪污特定款物造成恶劣
    2023-11-16
    236人看过
  •  怎样的事实可以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是严重侵犯国家利益、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对于贪污罪行为,我国刑法采取高压打击的态度,对犯有贪污罪的人员将依法定罪处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及受其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类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对贪污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如 何 判 断 是 否 构 成 贪 污 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考虑多个要件,包括:1. 行为人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2. 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 行为人是否非法占有公共财物;4
    2023-09-13
    175人看过
  • 贪污是否构成贪污罪的界限
    贪污是否构成贪污罪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三看行为人所
    2023-06-11
    140人看过
  • 什么条件可以构成贪污罪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敛财,故此法院在量刑之前是一定需要核实贪污的具体数额的,一般来说,该数额越大,那么贪污者会受到的刑事处罚也就越重。若是贪污的目的,是为了用这些钱财去实施违法行为,那么此时法院一般会从重处罚贪污者。构成贪
    2023-08-05
    277人看过
  • 贪污罪如何认定,贪污多少构成贪污罪?
    一、贪污多少构成贪污罪(一)贪污罪数额标准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1、贪污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2、贪污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3、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二)贪污罪情节认定标准1、较重情节: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
    2023-04-04
    500人看过
  • 贪污4000构成犯罪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贪污4000构成犯罪吗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文规定,对贪污行为的裁定及惩治力度与所涉及赃款数目以及情节轻重密切相连。就贪污数额而言,倘若数额较大亦或是存在其他相对严重的情形,便将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乃至拘役,同时须缴纳罚金。然而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限额,可能因地域、时代等等诸多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是通过法律解释或相关法令予以明确界定。是否贪污4000元便构成违法犯罪,这需参照当地适用的法律解释或相关法令来判定其中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的基准线。若果真达到了这个标准,那么贪污高达4000元势必构成犯罪,并很可能面临于此相关的刑事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3-27
    185人看过
  • 有哪些行为可以视作贪污罪
    一、有哪些行为可以视作贪污罪可以视作贪污罪的行为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情形;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二、贪污罪构成要件有什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贪污罪的客体要件,客体是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
    2023-08-31
    493人看过
  • 有什么行为可以构成过失犯罪?
    一、有什么行为可以构成过失犯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等。一般来说,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均是过失犯罪,但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才需要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二、过失罪的认定注意事项是什么?成立过失犯以行为发生法益侵害结果为条件,除此之外,与故意犯罪一样,还要求有实行行为与结果回避可能性。1、实行行为过失犯的构成要件除结果外,还有实行行为;而实行行为是具有导致结果发生的紧迫危险的行为。在结果发生的情况下,首先要判断是否具有过失犯的实行行为。不可否认的是,过失犯的实行行为定型比故意犯的实行行为定型要缓和得多,这是因为《刑法》往往并没有严格规定过失犯的实行行为。但不能据此否认实行行为也是过失犯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村长甲号召农民冒雨抢救粮
    2024-01-12
    337人看过
  • 贪污罪的主体是谁如何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和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行为人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罪如何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仍属于侵犯公共财杉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
    2023-08-10
    53人看过
  • 行为人实施贪污可以缓刑吗
    一、行为人实施贪污可以缓刑吗贪污具备缓刑适用条件的,能判缓刑。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贪污犯,只要其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且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能判缓刑。如果是未成年人、孕妇或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犯贪污罪的,则应但被宣告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哪些贪污行为人不适用缓刑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
    2024-01-28
    164人看过
  • 构成贪污罪的数额
    贪污罪数额认定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分别为:贪污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可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可认定为数额巨大;而贪污三百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一、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23-03-07
    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什么行为可以构成贪污罪,构成贪污罪的行为都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8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可能构成贪污罪。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3、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
    • 贪污罪可以由过失构成吗如何正确认识贪污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8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
    • 贪污犯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贪污犯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4、本最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处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犯罪目的。二、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贪污手段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取侵吞、窃
    • 十种行为会构成贪污罪什么情况下会构成贪污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2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共同贪污,共犯论处。
    • 在民营企业贪污贪污的财产是否可以构成贪污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4
      存在贪污行为,如果达到30000元的,构成贪污罪,另外,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仍然构成贪污罪。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处罚。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