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拆迁如何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1:52:03 326 人看过

二次拆迁有两种理解,第一种是在拆迁后,新安置区建设的房屋再次遭遇拆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正常的拆迁进行安置补偿。还有一种,是在农村有两套房子,两套房子都被拆了。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界定被拆迁人是否对这两栋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如果两者都是合法建筑或者合法的收入,则应该按照正常补偿。如果有一处的房屋属于一户多宅的,其中一套可以不进行补偿。

二次合同到期怎么赔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如果合同自然到期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签订,用人单位应该签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九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提供价款相当的房屋给被拆迁人。房屋价款与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存在差价的,应当结算差价款。被拆迁人对补偿的房屋享有完全产权。住宅房屋拆迁属下列情况之一,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补偿:

1、公有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使用人要求实行房屋补偿的;

2、私有住宅房屋的被拆迁所有人要求实行房屋补偿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人相关文章
  • 公房居住权拆迁的权益保障
    某工厂的王先生问:我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分得单位职工宿舍一间,后来该厂破产,厂里和房管所签了协议,约定保证我们十几户职工的居住权。此后,房管所没有与我们签房屋租赁合同,也没收取租金。2008年,我们这里拆迁改造,房管所在没有给我们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拆迁了房屋。请问我们能否要求相应补偿?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白丽丽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的承租人也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在本案中,由于房管所自身的原因,没有和这十几户住家续签房屋租赁合同,也没收取租金。这十几户人家虽然不享有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享有合法使用权。在实践中,由于长期实行住房实物分配制度,许多房屋虽然不符合房屋租赁要件,但已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对于这些事实租赁,在拆迁时也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安置或者补偿。今日,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继续作客本报,为读者解答法律问题。您可以拨打本报热线63907301向律
    2023-07-07
    238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如何保障没有建房农民的权益?
    有的。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的,政府的补偿一般分为两个部分,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农村宅基地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土地补偿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财产所有权属于村民私有,此部分的补偿归村民所有。具体的补偿方法按照该地区的征收补偿细则来确定。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三)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四)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五)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六)村民住宅
    2023-07-17
    219人看过
  • 合规维权如何保障被拆迁房屋合法权益
    一、合规维权如何保障被拆迁房屋合法权益保障被拆迁房屋合法权益合规维权是房屋被拆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应当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自己应得的补偿数额,同时可以与政府部门进行谈判,谈判未果应当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安置费什么时候给看具体情况定。法律对安置费的发放时间没有作出统一规定。具体的发放时间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2023-07-16
    161人看过
  • 遇到违法拆迁怎么办?农村居民权益保护指南?
    政府违法征地时农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2)必须依法批准;(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4)强制性;(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
    2023-12-06
    210人看过
  • 农村拆迁过渡期权益保障相关通知
    在房屋拆迁中,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开发小区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根据国家规定,开发商应支付超期过渡费,其计算方式为:(一)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二)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三)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
    2023-07-04
    21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如何使农民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
    冯*敏是广东省江门新会区南安村村干部,3月份他尝到了适度规模经营的“头啖汤”——光是种芹菜就给他带来了两万元收入。而这主要是因为在南安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取消了每5—10年小调整的做法,意味着冯*敏能连续15年在土地上进行投资。在冯*敏农场对面,村民老吴在得知土地确权后,在自己试营业的休闲农庄一口气投资了约40万元。村支书梁*文认为,这主要是土地确权解决了土地碎片化问题,并且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的时间、租金和承包期限,让更多的土地使用者更有信心来流转土地。这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个缩影。农业部副部长陈*华在今年全国农村经营管理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会议上指出,土地确权不仅是为了保护农民承包权益,还是为了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实践中,各地在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在土地流转、抵押担保、解决地块细碎化、农业大数据利用等方面积极开展成果应用探索,不断推动确权红利释
    2023-12-03
    238人看过
  • 我国房屋农村强拆如何对农民利益进行保障
    一、我国房屋农村强拆如何对农民利益进行保障农村房屋强拆对农民利益进行保障的措施有以下几点: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严格执法。加强对拆迁行为的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3.做好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并保障其基本生活。4.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拆迁行为的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二、强拆房屋可以反抗吗遇到房屋被强拆的情形,不一定可以反抗。暴力反抗是违法的,这会导致身体伤害和其它不良后果。如果遇到强拆,我们可以先尝试谈判,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如果无效,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行政保护令,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暴力反抗会使局势更加紧张,可能会导致更多的暴力冲突和悲剧。如果采取了合法的途径来维
    2023-11-09
    225人看过
  • 拆迁中农民的权利保障
    被征地拆迁农民的权利:(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三)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四)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五)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六)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斯里兰卡:植物育种者的权利有损农民利益斯里兰卡农业部以及该国知识产权局计划引入植物育种者权利法。当前有关育种者权利的工作文件遭到一些环保人士以及积极分
    2023-07-04
    14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居间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民法典中居间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居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居间人和委托人要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居间人要履行报告义务,而委托人要履行支付服务费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
    2023-04-12
    253人看过
  • 农民工没有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没有合同的讨薪方式有:1、与用人单位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以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单位尚未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要求;2、到劳动局投诉;3、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农民工讨薪劳动仲裁要多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案件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
    2023-07-02
    223人看过
  • 如何保障农村征地拆迁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进行征地的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3、征地审查。4、征地审核与批复。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8、补偿安置的实施。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的程序: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2、申请拆迁许可。3、进行拆迁宣传。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5、暂停有关活动。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9、拆迁安置。农村宅基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而言:(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2023-07-03
    431人看过
  • 农村强拆如何应对如何保护合法权益的问题
    一、农村强拆如何应对如何保护合法权益的问题1.协商解决。根据国家征地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违法强拆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申请。2.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3.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进行投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起诉房子强拆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023-10-15
    464人看过
  • 居民房屋拆迁的补偿权益如何?
    (1)征地拆迁居住宅子,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吊销的,被拆迁人能够挑选货币抵偿,也能够挑选与货币抵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子调换。前款规则的货币抵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撤除房子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产品住宅每平方米修建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报价补贴)被撤除房子的修建面积。房子建安重置价(房子重置报价)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修建材料和修建技能,按估价时点的报价水平,重新缔造与被撤除房子具有同等功用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子的正常报价。拆迁房子的评估报价不包括房子的装饰价值。简单说,缔造相同的房子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撤除房子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托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子拆迁评估资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产品住宅每平方米修建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报价补贴标准,由被撤除房子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拟定并公布。(2)征地拆迁居住宅子,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2023-07-04
    319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拆迁如何确保合法权益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拆迁如何确保合法权益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拆迁如下确保合法权益:1.协商解决,达成协商一致意见;2.调解解决,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也可以请求他人或者其他组织调解解决。3.仲裁解决,提交当地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可以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只能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提取诉讼。法院一般会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二、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以下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2023-09-15
    496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人
    词条

    拆迁人是指根据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需要,对土地、房屋等进行拆迁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需要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拆迁人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拆迁资质和许可证,以确保... 更多>

    #拆迁人
    相关咨询
    • 农村拆迁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18
      关于农村地区拆迁的具体补偿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1.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及分配方案。拆迁用地的面积将作为计算补偿费用的依据,获得的补偿款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地政府政策,共同商议确定分配方案。 2.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及管理。拆迁范围内的人口数量及户籍状况与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密切相关。为确保资金专用,应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该费用用于被拆迁人口及其户籍的
    • 附近农家乐遭到拆迁,如何保护村民权益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3
      农家乐被拆迁的,可以向负责拆迁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违法行政机关赔偿损失。
    • 农村的宅基地拆迁女性的权益应怎么保障?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1
      第一、女性未婚或者婚嫁后户口未迁出,女性在划分耕地、分配宅基地时,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应当受到保障。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因其仍然享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 第二、女性婚后户口迁入其他村,在其他村内没有分派到承包地,在娘家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女性离婚或者丧偶后,还在男方村庄里生活或者是没有在新的居住地获得承包地的,其承包地不得收回。这种情况下,女性是享有承包地的使用
    • 应该怎样保障农村合法权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4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拆迁办。补偿包括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如果你觉得补偿不合理就不要轻易签字。
    • 农村房屋买卖中如何保障权益?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3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