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9 19:10:14 429 人看过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的待遇和规定包括: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工伤职工仍需治疗,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情况,所在单位将负责。

在工伤医疗期间,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确认并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工伤职工仍需治疗,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情况,所在单位将负责。

工 伤 医 疗 期 间 工 资 待 遇 规 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医疗期延长至24个月。因此,工伤医疗期间工资待遇规定明确,单位需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原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医疗期可延长至24个月。

在工伤医疗期间,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确认并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工伤职工仍需治疗,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情况,所在单位将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医疗期延长至24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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