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责任告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17:52:51 227 人看过

一、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责任告谁

倘若医生缺乏职业责任感,患者有权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投诉。身为医生的职责,便是拯救生命、保护伤者以及提供有效的医疗救治,以满足患者的需要。若医生产生了不负责任的行为,将会直接导致患者受到不可逆转的伤害,因此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道德规范上,都无法对此类行为进行容忍与认可。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四条

卫生行政机关对下列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好记录:

(一)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二)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三)社会举报的;

(四)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的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

二、医务人员药品回扣量刑标准有几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涉及医生受贿行为的量刑标准如下:如医生接收贿赂金额在一定范围内,则将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没收相关的财产收入,并吊销其医护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而言,存在以下三个不同层次的判罚标准:

首先,若医生受贿总额高于3万美元但低于20万美元,那么这种情况被归类为“数额较大”级别,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犯罪之徒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其次,若医生受贿金额高达20万美元至低于300万美元,那么就可以定性为“数量巨大”,其应当接受的惩罚为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最后,对于受贿金额超过300万美元的情况,可视为“数额特别巨大”级别,法院的判决可能更加严厉,即会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和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若医务工作者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那么患者有权利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医生的职责并非仅限于救死扶伤、保护病患免受更多伤害,更重要的是为患者提供有效且适宜的医疗服务,以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任何不负责任的行为都可能给患者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害。从法律和伦理道德层面来看,这类行为都是不能被容忍的。因此,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应当严格遵守自己的职责,确保每位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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