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再婚事实婚姻的财产怎样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4:45:35 196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再婚事实婚姻的财产怎样处理

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男女同居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就同居财产分割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如何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事实婚姻相关文章
  • 民法典对婚姻财产的规定和实践
    民法典关于婚姻财产的规定如下:双方离婚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并且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民法典对无效婚姻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对无效婚姻规定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自始至终是无效的,,没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当事人也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向过错方索赔损害。婚姻无效情形有: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
    2023-07-08
    480人看过
  • 民法典中重婚罪的事实婚姻是指什么
    一、民法典中重婚罪的事实婚姻是指什么民法典规定,事实的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有配偶或者一方有配偶,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居住和生活,就会构成事实婚姻关系,会构成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
    2023-05-18
    346人看过
  • 如何处理事实婚姻财产
    事实上,婚姻离婚是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按照双方占有的财产份额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也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个人所有财产归所有人的,不予分割。父母离婚财产如何处理父母将要离婚财产的处理:1、个人财产由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
    2023-08-07
    23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是否存在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民法典中是否存在事实婚姻民法典没有对事实婚姻作出规定,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确定了事实婚姻关系的存在,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在《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凤夫妻名义同居,未登记结婚的,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二、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1、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
    2024-01-22
    48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是不是存在事实婚姻
    《民法典》是没有规定存在事实婚姻的,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存在事实婚姻的,该条规定,男女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均满足登记结婚条件的,即可按事实婚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2024-04-19
    413人看过
  •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离婚该如何举证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离婚该如何举事实婚姻解除婚姻关系的,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起诉人可以提供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事实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
    2023-04-12
    300人看过
  • 婚姻中财产的处理方法
    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婚前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不同。婚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是一方在婚前就取得的财产,不管是无形的还是有形的,动产还是不动产,只要是合法取得的,那么就受到法律的依法保护。婚后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是婚后一方所得财产,婚后的财产并不完全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财产的内容婚姻家庭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
    2023-07-01
    6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怎样办理再婚前的财产公证
    《民法典》规定办理婚前的财产公证可以将财产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提交给公证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公证并不会改变财产归属。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024-05-06
    479人看过
  • 事实婚姻未解除再婚怎么处理
    一、事实婚姻未解除再婚怎么处理1.在处理事实婚姻未解除再婚的情况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事实婚姻未解除的情况下结婚,这将会构成重婚。2.对于这种行为,法律是明确禁止的,并且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维护了婚姻制度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二、重婚罪构成条件概述重婚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这是重婚罪构成的客体要件。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这是重婚罪构成的客观要件。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
    2024-07-11
    352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规定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问题
    一、民法典如何规定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问题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方式与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基本一样。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归一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协议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包括如下内容: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
    2023-12-03
    407人看过
  • 民法典中没有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吗
    一、民法典中没有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吗不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必须在1994年之前存在的才算。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进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本质上是不合法的,是违法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
    2023-04-19
    38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不属于事实婚姻的如何处理
    不属于事实婚姻的,可能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如要解除关系直接分手即可。但如果同居时有孩子或者财产问题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共同债务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
    2023-08-01
    320人看过
  •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是否等同非婚同居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是否等同非婚同居事实婚姻并不等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和事实婚姻的区别在于事实婚姻侧重于同居行为的效力,其效力等同于婚姻,事实婚姻当事人适用法律关于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一切规定;而非婚同居强调的是男女结合的方式,与婚姻的效力有着本质的区别,同居双方不产生亲属身份,不能完全适用婚姻的法律制度。具体而言,首先,无论无配偶的男女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都应当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一种共同生活的方式。法律不应该强行禁止或者是回避规范当事人的这种行为,而应当研究这种社会现象的合理性和现实性,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加以规范和引导,将其纳入法律的轨道。其次,非婚同居缺乏婚姻的形式要件,不论同居时间的长短,自始自终都不构成婚姻,因而不能将非婚同居关系定义为无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条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
    2023-04-19
    256人看过
  • 民法典一方怎么样处理婚姻期间的房产
    一、民法典一方怎么样处理婚姻期间的房产婚姻期间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在取得另一方同意后,将其售卖租赁等;婚姻期间的房产属于另一方个人财产的,当事人无权处分;婚姻期间的房产属于自己所有的,当事人可以随意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一方擅自处置共有房屋的房产怎么样办一方擅自处置共有房屋的房产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
    2024-01-22
    21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效力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婚姻是指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更多>

    #事实婚姻
    相关咨询
    • 事实婚姻中再婚女的可以分到的财产怎么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7
      事实婚是可以经过协议结束婚姻关系的。只要将婚姻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权协议清楚就好也就是说只能协商解决
    • 民法典中的婚姻财产公证过后,新婚姻法如何处理财产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可以公证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可以公证各自的债务归各自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民法典规定婚姻再婚怎么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08
      你们虽然经过了民间的婚姻仪式,但是不是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现在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你们之间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同居关系,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处理。你可以与别人领取结婚证,来组建新的家庭生活。 你现在的情况不属于重婚,但是你不能长期这样不清不楚,这样对她人不道德。
    • 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如何处理事实婚姻中的财产分割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5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同居
    • 事实婚姻中产生的婚姻债务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1.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1994年2月1日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则一方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2.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