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有哪些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9:10:35 290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现行刑法对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信用卡诈骗罪量刑的规定:

1、构成本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元罚金;

2、存在数额巨大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

3、存在数额特别巨大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第一、三款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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