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的渊源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25:05 97 人看过

一、商法的渊源有哪些

在我国,商法的渊源主要为制定法、立法和司法解释、商事自治法等。一般说来,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法律。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比如说《证券法》《票据法》等等。

2、行政法规。即国务院及其所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比如说《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等。

3、地方性法规。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比如说《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等。

4、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即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比如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条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等等。

5、立法解释。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商事法律的解释。

6、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对商事立法的解释。

7、商事自治规则。即商主体就其组织、运作、成员的权利义务、相对人权利义务等内容自主制定的,不与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相冲突的规则。其具体形式主要有:①公司章程;②交易所业务规则;③一些商主体预先制作的定型合同条款。

二、商法与民法的区别

1、立法价值取向不同

立法价值取向主要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国家制定法律时希望达到的社会效果;其二是指法律所追求的多个价值目标出现矛盾时的最终价值目标选择。民法与商法同属私法,具有诸如诚实信用、公平、效益、平等等相同的基本价值取向,但由于调整对象不同,两者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例如民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公平,当公平与其他民法原则发生冲突时,民法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公平,即公平优先兼顾效益与其他;商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效益,其基本要求是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与其他。

2、调整的主体不同

民法调整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商法调整的是商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3、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商法调整的是营利性主体即商主体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在调整对象上具有复合性;商事关系尽管有人认为包括商事财产关系和商事人身关系,但从实质上讲商事人身关系是依附于商主体法律人格的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广义上的财产关系,因而商法调整的对象是具有单一性。

三、民法与商法的联系

1、民法与商法同属私法范畴,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

2、民法的主体制度是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一般规定,商法上的主体制度是对民事主体制度的具体化和特殊化。

3、民法的物权制度是对从事商品经济活动的正常条件的一般规定,商法中的物权制度则是对商事交易中的物权制度作出的补充规定,其适用以民法物权制度为前提。

4、民法的债权制度是关于流通领域中的商品交换活动的一般规定,商法中的债权制度是市场交易活动中的特殊规定与补充规定,其适用以民法债权制度为基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的渊源
    涉外行政诉讼
    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具有专门、完整法律形式的行政诉讼法典,通常被称为民告官。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凡是在内容上属于规定行政诉讼问题的法律规范,无论其形式如何均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范围。中国广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1)宪法中有关行政诉讼的规定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进行行政诉讼立法和司法时起指导作用的法律规范。宪法的规定尤其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制度及诉讼活动原则的规定等都对行政诉讼法具有指导和规范意义。是广义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渊源。(2)行政诉讼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比较完整、集中地对行政诉讼的各项具体制度作了规定,是广义行政诉讼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渊源。(3)《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的有关规定《人民
    2023-06-06
    280人看过
  • 宪法渊源与宪法结构
    一、宪法的渊源1、成文的宪法典。宪法文件不同于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如英国规定宪法问题的所有法律都叫宪法性法律,因为没有宪法典。在我国成文宪法国家,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因此在成文宪法国家,既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既宪法典,又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即普通法律中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如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代议机关议事规则等等。3.宪法惯例,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际机关、党政及公众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违反宪法惯例不构成违宪。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惯例很多,成文宪法国家也有宪法惯例,如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直到如今,凡是人大开会的时候,政协就同时开会,政协委员可以列席人大会议,任何法律法规均未作此规定,这种事实上人大政协一同开会,政协委员列席人代会即我国的宪法惯例。4.
    2023-04-24
    476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法理渊源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系我国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不安抗辩权制度而形成。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最初起源于德国民法,《德国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因双方契约负担债务并应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的财产于订约后明显减少,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之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我国于1999年3月颁布的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合同履行制度加以确立。具体是指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当对方财产明显减少,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我国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法律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3-30
    332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的法律渊源
    渊源渊源——先合同义务的理论渊源可溯至罗马法,其理论基础为诚信原则.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内涵——先合同义务存在于缔约过程,其起止时间分别为生效与合同生效.作为合同附随义务,先合同义务之产生与存续依赖于缔约行为及当事人对合同生效之期待.先合同义务突出的特征在于义务的法定性与附随性.先合同义务法律制度的价值在于体现民法衡平、正义的理念与诚信精神。
    2023-06-05
    310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渊源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系我国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不安抗辩权制度而形成。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最初起源于德国民法,《德国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因双方契约负担债务并应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的财产于订约后明显减少,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之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我国于1999年3月颁布的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合同履行制度加以确立。具体是指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当对方财产明显减少,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我国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行使不安抗辩权是应该以什么方式通知对方不安抗辩权是保护当事人债权实现的有效手段
    2023-03-28
    337人看过
  • 国际货物贸易法的渊源
    国际货物贸易
    (一)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的、有确定内容的、对一般的国际贸易活动或其一特定领域的国际贸易活动具有调整作用的行为规范。国际贸易惯例作为国际货物贸易法的重要渊源,是由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1.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的行为规范;2.为有关的国家所认可;3.为有关的当事人所接受;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华沙—牛津规则》3.《1941年修订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在国际贸易支付领域,国际惯例主要包括: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托收统一规则》在国际保险领域,国际惯例主要包括:1.《约克-安特卫普规则》2.《伦敦保险协会保险条款》(二)关于国际货物贸易的条约关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条约主要有:1.《国际货物贸易统一法公约》2.《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4.《联合国
    2023-06-05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宪法的渊源有哪些行政法的渊源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法律的渊源是指法律效力的来源或者称作是法律的表现形式,分为正式渊源以及非正式渊源,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等这些都可以算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判例、法理、习惯则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 律体系中的法律渊源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7
      有宪法、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 刑事诉讼有哪些法律渊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13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指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是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或载体。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有以下几种:(一)宪法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同样,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也必须以宪法为根据。通过制定刑事诉讼法,将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抽象的法律规范变为可操作的、具体
    • 刑法的渊源是?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4
      是的。1、刑法的起源实际上是承载刑法内容的文本。2、我国现行刑法的起源主要是:(1)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单行刑法(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罚外汇欺诈、逃避、非法外汇销售的决定);(3)附属刑法(行政法、经济法中的刑事处罚规定);(4)刑法修正案。
    •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法律渊源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9
      刑事诉讼法的起源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存在形式,包括宪法、刑事诉讼法典、相关法律、相关法律解释、相关行政法规和规定、国际公约和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