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7:40:14 417 人看过

一:如果有关股利分配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无效确认之诉或者撤销之诉;

二:股东可以行使退股权;

三:如果股东会通过了股利分配方案,而公司董事会拒不执行的,股东可以直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给付之诉。

一、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4、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5、超越股东会职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6、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二、股东转让股权后还有没有权分配股利?

首先要分清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和利益分配给付请求权的区别。利益分配请求权系股东权的一种,当公司有盈余时可能获得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分离于股份而存在,当股份转让时,应一并转移于股份受让人。

股利分配给付请求权则由股利分配请求权分支而生,是对股东会承认的股利分配金额的具体请求权,属于单纯的独立于股东权的债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独立存在,不当然随股份转移。

如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而且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并无欺诈行为,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

如果在转让股权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则无论在转让股权之前公司是否已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均无权请求分配利润。

三、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流程

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如果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情形,只需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如果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股东应当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然后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当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者证明;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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