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要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8:11:11 238 人看过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要件也就是以下劳动合同终止的要件: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其他。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属于解聘吗

合同到期不续聘不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并不是劳动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关停劳动合同会解除吗?

单位关停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三、怎么可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会自动解除,但在存在以下情形时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2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能否一裁终局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是不能一裁终局的,劳动纠纷仲裁只有下列情况的才会采取一裁终局:(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13
    451人看过
  • 已经撤销的合同可以恢复继续履行吗
    已经撤销的合同不能恢复继续履行。被撤销的合同是自始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并且有过错的一方还要赔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合同造假后果有哪些合同造假的后果如下:被欺诈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合同,则当事人要返还所得的财产并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构成合同诈骗罪,要承担刑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
    2023-03-06
    471人看过
  • 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该怎么执行,继续履行合同的构成要件?
    一、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该怎么执行判决继续履行合同的执行,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第二百五十四条继续执行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二、继续履行合同的构成要件继续履行合同的构成要件有:1.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
    2023-06-06
    203人看过
  • 这份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
    申诉人:王某,男49岁,某栲胶厂职工。被诉人: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法定代表人:熊某,某交通局副局长兼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案情申诉人王某与被诉人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因履行《聘用技工合同书》发生劳动争议,申诉人王某于1997年1月20日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撤销辞退决定,或一次性发给合同期内全部工资福利。调查核实情况被诉人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根据当地交通局的决定,于1995年下半年开始筹建。在筹建过程中,交通局批示:检测站由运管所管理,成为集体企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主管部门财务脱钩,运管所检查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用个别技术人员。1996年8月29日,当地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为全民事业单位。1995年10月份,申诉人王某根据检测站选聘条件,带资2000元进入检测站工作,并协商签订了1996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为期3年的《聘用技工合同书》。此后,王某由检测站推荐参
    2023-06-05
    455人看过
  • 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风险
    一、法规规定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引起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撤消单位原决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其标准为:用人单位作出决定之月时该劳动者所在岗位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停发月份。双方都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2023-03-04
    494人看过
  • 合同已经履行与合同不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通常是因为该合同为附一些条件,在条件未达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在另一方未表示反对时,就意味着所附条件已经作废,合同已经生效,合同当事人应受到合同所产生的效力所约束,这是履行治愈规则”的体现。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决定合同性质的主要义务,而对方也接受了履行。但是,在以下情形中,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拒绝接受履行,即使相对人履行的是主要义务,该合同仍不能有效成立,因为这表示双方对合同内容并未协商一致。一方当事人履行了次要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了这种履行,但义务人又拒绝履行主要义务的,则
    2023-04-19
    34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员工是否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不需要的。直接离职就可以。劳动合同备案后,是不需要解除备案的。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寄出后还要上班吗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寄出后不用上班。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就可以离开了,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什么时候寄到不用管。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尚在试用期内,需至少提前3天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通知用人单位,若已经过了试用期,需要至少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自通知用人单位之日起,继续工作相应的期限,用于交接工作
    2023-07-07
    283人看过
  •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存在着一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状况,劳动者选择了继续履行,这个时候相应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所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是指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的违法决定,并要求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作出如下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时,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决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
    2023-04-18
    128人看过
  •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有履行的可能,存在的必要,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实际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等。一、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什么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由于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二、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的原则如下:1.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2.诚实信用
    2023-06-04
    65人看过
  •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有多难
    可双方协商处理,或依据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金吗?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为了维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请求经济赔偿金的权利。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的规定可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支付的赔偿金相当于补偿金的二倍。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但与此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这就导致了实践中很
    2023-04-10
    96人看过
  •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否要求其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12年1月,小张与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万元。小张工作三个月后,公司领导和小张谈话,提出他开发的软件客户不满意,小张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决定与小张解除劳动合同。小张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依据,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小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软件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5万元。同年6月,仲裁机关经过审理,认为软件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小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裁决软件公司支付小张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万元。裁决作出后,软件公司没有提出异议。小张在离开软件公司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在拿到裁决后的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软件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院审理认为,小张在仲裁申请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已表明其无意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法院审
    2023-06-13
    25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是否需要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疫情期间合同到期了,公司又不想继续续签的,可以依照以下的方式进行处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的赔偿。国家对疫情时期工资规定如下:1、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2、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
    2023-07-22
    297人看过
  • 国企改制劳动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改制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而按法律规定程序的辞职和调动不需要缴纳违约金。一、工伤认定期间辞职可以吗工伤认定期间可以辞职,但无法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2023-03-05
    318人看过
  • 仲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不履行会怎样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属于一种给付行为,其实就是强制用人单位继续接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执行仲裁结果,劳动者就不容易继续在岗位工作,因此强制执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成功率很高。仲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不履行会怎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对于劳动合同的强制履行,一般会通知限期安排劳动者工作,如到期不安排可以对单位进行罚款,如果判决继续履合同,因单位原因不实际参加工作的话,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
    2023-04-28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劳动者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只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能否要求支付经济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
      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
    • 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不能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第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第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事先没有通知工会的,或者是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只是制度公示证据不足的。第三,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第
    •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要么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要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要么有法定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
    •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是什么什么时候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如下: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已经撤销的合同能否恢复继续履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6
      如果没有在时效内行使撤销权的,那么撤销权即消灭,在合同未被撤销以前,自然仍为有效,应当予以履行,若不履行,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