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具体是指肆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破坏、占用公私财产,或者在公共场所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非法持有、隐匿枪支、弹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同时有寻衅滋事和持枪两种犯罪行为,则涉嫌两种犯罪。犯罪嫌疑人构成非法持枪和寻衅滋事罪,处以数罪并罚。同时同时犯两种罪,法院将确定最终实际执行的刑期,最高刑期在两种罪所判刑期之和以下。
寻衅滋事罪的具体类型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殴打,是指直接对他人身体行使有形力的行为
(1)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也属于殴打。
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的,成立殴打;
(2)如果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对人的身体产生强烈的物理影响的,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
(3)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于行使有形力。
例如,使他人饮食不卫生食品后胃痛的,虽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应评价为殴打;
(4)殴打行为不是伤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殴打不以具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危险性为前提。
换言之,倘若某种行为只能造成他人身体痛苦,但不可能造成伤害,也属于殴打;
(5)殴打不以造成伤害为前提。
但是,一方面,造成了伤害结果的伤害行为,无疑符合殴打行为的要件;
另一方面,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重于故意轻伤的法定刑。
所以,殴打行为造成轻伤害结果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随意殴打类型的寻衅滋事罪;
(6)殴打不以聚众为前提,更不以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为前提。
综上所述,要构成寻衅滋事罪,必须是出现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78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
170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
23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
353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及司法解释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388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263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寻衅滋事罪的解释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0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从犯罪对象上看,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一般是不特定的人;客观表现来看,主要指下列四种情况: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第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明显不符合。
-
寻衅滋事罪解释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7应注意将寻衅滋事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闹事行为区别开来。 一些公民因民事纠纷或个人恩怨在公共场所殴打、辱骂他人,在路上拦截、追逐他人,或为索要债务而强行拿走、毁坏、占有他人财物等行为,虽然在行为方式上与寻衅滋事罪相似,但都是事出有因,没有无事生非、寻衅滋事的动机,一般不能作为寻衅滋事罪处理。 如果行为人殴打他人致伤,损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公然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则可以分别按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或侮辱
-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一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8寻衅滋事罪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以下情形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本罪司法解释,寻衅滋事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6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根据寻衅滋事罪本罪与非罪的区分:(一)、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
-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些都算寻衅滋事。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