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8:51:37 62 人看过

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一、团伙作案会一起判吗?

对于团伙作案的情况,如果全部嫌疑人归案的则一起判,如果只是一部分归案的,并且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可先审判在押人员。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二、团伙抢劫属于什么案件

在我国抢劫属于严重暴力犯罪,那么涉嫌团伙抢劫怎么判刑?依据《刑法》第263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出现致人重伤、死亡、入室抢劫等该条第二款规定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团伙作案即是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外的从犯、胁从犯,会在量刑时适当从轻、减轻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共犯的定罪量刑

在《刑法》总则中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判刑标准。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在犯罪行为中起不同作用的人的刑事责任也不同。

1、主犯。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主犯的范围。

(1)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集团犯罪故意)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

(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没有主犯就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只有主犯(须二人以上)没有从犯的现象是存在的,而只有从犯没有主犯的现象则不可能存在。

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如果行为人起先是因为被胁迫而参加共同犯罪,但后来发生变化,积极主动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不宜认定为胁从犯。由于胁从犯是共犯人的一种,具有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故行为人身体完全受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的某种行为,以及符合紧急避险条件的行为,不成立胁从犯。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

(1)、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2)、对于间接教唆的也应按教唆犯处罚。间接教唆是指教唆教唆者的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犯罪过失的表现形式
    法律综合知识
    该段内容讲述了过失犯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已经意识到自己行为可能对法定的社会造成危害,并且实际上该行为已经导致了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主观上存在过失。对于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应该预见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全面考虑行为人的年龄、教育程度、专门知识、工作经验、技术水平、担任的职务、所负的责任等因素。过失犯罪的关键在于在主观上已经意识到自己行为可能对法定的社会造成危害,并且实际上该行为已经导致了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主观上存在过失。至于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应该预见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最主要的是根据案件的具体体现,认真查明和分析行为人的年龄、教育程度、专门知识、工作经验、技术水平、担任的职务、所负的责任等,综合全面考虑,进行正确判断。 判断危害结果的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危害结果是指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实际危害程度。判断危害结果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法律规
    2023-08-20
    420人看过
  • 侵犯财产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怎么样的
    一、侵犯财产罪有哪些表现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非暴力、公开或者秘密的方法,攫取公私财物,挪用单位财物,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1、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据为已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2、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已有,如侵占罪。3、非为据为已有,而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的.如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4、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从侵犯财产罪的行为方式上看,大多数犯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例如,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罪,不可能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但是,侵占罪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二、侵犯财产的种类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1)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中又可以按照犯罪的方式分为一下
    2023-05-05
    358人看过
  • 构成盗窃罪行为表现形式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以盗窃罪论处:(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上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6)盗用他人或单位电话打境外色情电话,构成犯罪的。(7)盗窃假币、毒品等违禁品的。(8)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9)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10)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11)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12)盗窃电力、
    2023-03-15
    157人看过
  • 哪些行为是假冒专利罪的基本表现形式
    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有:(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一、我国专利申请特点有哪些我国专利申请特点:1、排他性,专利权人对专利拥有独享权和排他权,不经过专利权人许可,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专利技术。若使用专利技术,他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专利具有垄断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服务专利法规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的一种专有权,同时专利权人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时间性,专利权人在一定时间内享受专利法的保护。专利期限过后,公众可以无偿使用专利技术,专利成为人
    2023-03-10
    7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欺诈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这种表现方式在下列案件中容易出现:(1)离婚诉讼中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甚至双方为了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夫妻一方与他人恶意串通,虚构夫妻共同债务并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然后由第三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夫妻共同财产履行调解书的义务,事后再从该第三人手中获取相应的财产,从而使夫妻另一方少分得夫妻共同财产。(2)合伙纠纷中虚构合伙债务。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合伙人之间发生矛盾和经济纠纷,有的合伙人为了多分得合伙财产,便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合伙期间的合伙经营体共同债务,并由第三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恶意合伙人在诉讼过程对该债务进行自认,或作证证明该虚假债务的“真实性”,达成协议或使法院做出不利于合伙体的判决,从而达到侵占合伙共同财产的目的。(3)其他债务纠纷中的恶意逃债。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有:一是当事人除被法院查封、扣押或拍卖的财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当事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倒
    2023-04-21
    244人看过
  • 证券交易违法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1、操纵市场:投资者或是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连续买卖某只股票、联合起来影响股价、自买自卖或者是强买强卖等;2、内幕交易:通过买卖证券内幕消息买卖股票;3、全权委托:客户将一切实体权利都委托给其他人;4、透支:账户中没有足够的金额来支付委托买入的股票;5、保证金挪用:券商擅自挪用客户的保证金;6、自营和经纪业务混合或者是使用误导性的信息。完善禁止证券交易违法行为制度中国的资本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市场基础设施不断加强,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市场规范化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在世界法律大会会议期间,记者采访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周正庆介绍,目前,一个较为完备的资本市场法律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这一体系以《公司法》、《证券法》为基础和核心,以相关的法律(如《刑法》、《信托法》)、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为主体;以证券交易所
    2023-07-12
    481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
    一、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2、在依职权的行政案件中,对受害人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或行政主体自己发现的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拖延履行行政义务。3、在接到行政相对人的许可申请,求助申请或依职权发现相对人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后,借故摆脱,无正当理由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拖延履行行政义务。4、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如张丹等五人诉彭水县人事局、县计生委不履行人事行政合同一案。5、不履行基于行政主体的自身行为所派生的行政义务,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赔偿请求人向行政主体请法语行政赔偿,行政主体不予答复的行为。二、行政不作为的涵义1、行政不作为的不作为主体既可以是行政主体,也可以是该行政主体的行政公务人
    2023-06-02
    398人看过
  • 刑法危害公共卫生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刑法危害公共卫生罪表现形式危害公共卫生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规定,从事危害国家进行卫生管理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损害公众的健康,依照我国刑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类罪。这是1997年3月24日修订后的“新刑法”中增设的一类罪。一、行医系列(一)医疗事故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结果犯)。主体: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的人员还包括药剂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人员)。主观方面:过失。(二)非法行医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从事营利性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要求情节严重。主体:一般主体,但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故意并有牟利目的。(三)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为他人进行:1、节育复通手术;2、假节育手术;3、终止妊娠手术;4、摘取宫内节育器。要求情节严重。本罪与前罪是特殊与一般
    2023-04-30
    127人看过
  • 两罪的客观方面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首先,“利用职务之便”的含义不同。贿罪中的职务之便侧重于职权活动中公权力的应用行为。贪污罪中的职务之便,侧重于职权活动中的操作行为,仅仅限于现时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职务。受也就是说,在受贿罪中,凡是一切可以用来换取他人财物的职务都可以被利用,包括现任的、将任的、甚至是己任的或自己职务密切相关的他人职务对可以被利用;而贪污罪利用职务仅仅限于现时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职务,将来的、过去的、他人的职务或者自己现任的经手、主管财物之外的职务都不是贪污罪中所利用的职务之便。其次,对职务的利用方式不同。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用来为他人谋取利益,再从得到利益者那里换取财物;贪污罪中,行为人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便利,直接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该财物,行为人是利用职务直接获取公共财物,不经任何中间环节。再次,非法获取财物的时间不同。受贿罪中,行为人索取或收受财物可以在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的
    2023-03-11
    455人看过
  • 强迫交易罪的犯罪行为有哪些表现?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表现: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家地位的经营者,限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3、还包括限制外国商品进入当地市场或限制当地商品流向外国市场的行为。经营者销售商品,违反买方意图,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来讲是什么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
    2023-07-11
    88人看过
  • 哪些是欺骗性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
    欺骗性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欺骗性交易行为,也称仿冒行为,是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或其他虚假手段,使交易相对人产生混淆或误信,从而获得交易机会的行为。欺骗性交易行为有以下几种的表现形式:(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标法第52条;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和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其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二)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混淆;(三)擅
    2023-05-01
    438人看过
  • 共同犯罪四种不同的表现方式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共同犯罪的四种形式: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包括什么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
    2023-07-06
    143人看过
  • 仓储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
    仓储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指仓储合同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无法律或约定根据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履行不能仓储合同的履行不能是指当事人应履行义务的一方无力按合同的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一)仓储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指仓储合同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无法律或约定根据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仓储合同不履行的表现,不以明示为限,单方毁约、没有履行义务的行为、将应当交付的仓储物作其他处分等,均可以推断为不履行义务的表现。如存货人在储存期间届至时,保管人履行了储存与保管义务后,不支付仓储费;保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返还仓储物或将仓储物挪作他用等。如果仓储合同的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权利人有权请求义务人赔偿其损失。2.履行不能仓储合同的履行不能是指当事人应履行义务的一方无力按合同的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履行不能可能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如仓储
    2023-06-09
    239人看过
  • 实际违约表现为哪些形式
    (一)不履行所谓不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债务,致使合同没有得到履行。如合同依法成立后不久就被解除等,就为不履行。在不履行的情况下,对违约一方或者违约双方来讲,合同只是一纸空文,没有得到任何履行。就不履行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它限于完全不履行(即毁约)或者拒绝履行。(二)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又称为部分履行,是指当事人只履行合同约定的部分债务,而其余部分则不予履行。例如,在买卖合同履行中,出卖人向买受人仅交付约定的标的物的一部分,或者买受人接收交付的标的物后仅仅向出卖人支付了部分价款等,都是不完全履行的表现。(三)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又称为瑕疵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虽然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例如,在商品买卖合同履行中,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者规格,质量不合要求,错填到货地点致使货物错运到其他地点,用公路运输方式代替合同约定的铁路运输方式,买方
    2023-06-14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什么?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2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作为是人的身体的积极动作。如果行为人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即违反不当为的义务而实施某种行为的,就成为危害行为中的作为。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
    • 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6
      挪用公款罪相信我们在工作中都有听说,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二、行为人利用了职务
    • 行为中有哪些主要的行为表现形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2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行为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第二,是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以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第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5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
    • 职务犯罪有哪些形式表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0
      职务犯罪是一种特殊的、严重的腐败现象,分析职务犯罪的现象,大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党性原则方面,不能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自以为是”的个人主义做法;二是公仆意识方面,忘记公仆意识,忘记自己肩负的责任,违法用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三是行政决策方面,重大决策不集体讨论,主观误断,搞“一言堂”,受利益驱动,造成决策失误,损害集体利益;四是任用干部方面,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