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根据最新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规定赔偿金有: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有一种医疗事故叫做“医生写论文”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
遇到医疗事故时应按怎样的赔偿标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有什么规定在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为您做了详细介绍。
近日,一则题为《南京儿童医院医生上班忙偷菜害死五个月婴儿!》的帖子在网上引起关注。江苏省卫生厅和南京市卫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经过调查,目前基本事实已清楚。医院存在对该患儿病情的凶险程度估计不足,当事医生已停职处理。副院长黄松明称,该医生不存在玩游戏、发牢骚等情况,当时正在用自己的华硕笔记本电脑整理论文。(11月11日《扬子晚报》)
也许发帖人确实没有看清楚医生有没有偷菜,也许发帖人写上偷菜这个时髦用语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眼球,但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那就是医生在对此患儿的医治过程中没有尽心负责,用卫生部门的解释就是对该患儿病情的凶险程度估计不足。这也正是该医生被停职处理的主要依据。
本来此事就要在正常的医疗事故索赔过程中了结了,可南京儿童医院副院长的写论文一论又招徕了无数网民的声讨:莫非该医生正在写研制胰岛素或洲际导弹的论文,他写的论文能比一位5岁婴儿的生命还要重要上班时写论文与上班时偷菜还有五十步和一百步似的区别吗
事实上,在一个以人为中心的社会里,没有任何东西是比人的生命更重要的,即便这篇论文真如洲际导弹一样重要。偷菜和写论文的区别也仅仅存在于名义上,偷菜意味着不务正业,写论文意味着追求上进。作为医生来讲,也不是什么时间都是可以写论文的。因写论文而耽误一个生命,和偷菜耽误一个生命,是完全没有区别的。
医院领导的辩解证明,在医院领导的心目中,这就是有区别的。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心理并非是个别现象,不仅如此,这还恰恰反映出了当下医方对患方的歧视现状:只要是医方认为重要的东西,都要远远重要于患者的利益,乃至于患者的生命利益;患者的利益,只是一种赚钱的工具。不得不说,这个故事正在阐释一种新的医疗事故,叫做医生写论文。
医患矛盾,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如我国这般突出。究其根源,在于医方对于患方的卖方市场地位,医疗资源不均的现状让优质的医疗资源集中于仅有的几个大城市,甚或是大城市市中的几家医院,这个时候,医生想不以赚钱为根本目的都难以做到。也正是这种卖方市场的优势决定了他们对患者的歧视心理。可以预见,如果医患之间这种不对等的地位不发生对调,今日这场医疗事故可以叫做写论文,明日可能就会发生叫做看书、温习医疗知识、准备考试。
医疗事故赔偿是医疗事故纠纷中争议最大的话题,也是解决医疗事故问题的主要途径,了解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的法律知识对于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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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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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29有的,根据最新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规定赔偿金有: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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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有没有死亡赔偿金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2因医疗事故致死的受害人一般是不可以享受死亡赔偿金的。但有规定,造成患者死亡的,应当按照标准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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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有赔偿金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5医疗事故致死没有死亡赔偿金,只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 (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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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导致人死亡,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6去医院治病,医疗事故鉴定死亡赔偿金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治疗过程中致人死亡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只能按照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6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没有规定赔偿死亡赔偿金,这就形成了法律实施的一个空白。同时,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却可以依照该条例给予30年的残疾生活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这样易诱发医护人员的道德危险,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在治疗患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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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死可否有死亡赔偿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2因医疗事故致死的受害人一般是不可以享受死亡赔偿金的。但有规定,造成患者死亡的,应当按照标准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