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别物权合同与债权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6:01:17 133 人看过

一、概念不同。

物权合同是指当事人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物权种类和范围内,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债权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根本法律原则不同。

物权和债权的最主要的区别就是,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物权设定奉行法定主义,物权的种类和物权的效力以及物权变动的要件都由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创设新的物权类型,而债权的设定则奉行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一、预告登记适用范围

从上述各国关于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来看,除日本的预告登记适用于保全物权和保全债权的请求权外,德国、瑞士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预告登记只适用于保全债权的请求权。之所以存在上述差异,是因为日本民法在物权变动上采取债权意思主义,物权的变动仅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未经登记的,在实体上已经发生效力,但不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为保全这种实体上已经发生变动的物权,使其具有对抗效力,法律遂允许权利人进行预告登记。而德国、瑞士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在物权变动上采取形式主义,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非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而只能存在对物权变动的请求权进行预告登记,不可能存在对保全物权的预告登记。

在我国,关于物权变动应采取模式,尽管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但学者们均不主张采取单纯的意思主义。因此,我国创设的预告登记制度,其范围自不适用于保全物权,而只能适用于保全债权请求权。对此,有人认为,可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应包括:

(1)转移动产物权的请求权;

(2)消灭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

(3)关于不动产物权变更的请求权;

(4)附条件或附期限的不动产物权请求权

二、担保物权竞合有什么特征

1、从属性。担保物权是为担保主债权及时得到清偿而设定的,故具有从属性主债权的特征。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在:第一,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第二,担保物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存在;第三,被担保的债权消灭,担保物权随之消灭。

2、不可分性。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之前,得对与担保物权全部行使其权利。意识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之前,得对与担保物整体主张权利;二是担保物的部分变化或债权的部分变化均不影响担保物的整体性。

3、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或者保险金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行使权利。

4、优先受偿性。优先受偿性是指担保物权最主要的效力。

优先受偿性是指在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担保物权的优先首场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优先于其他不享有担保物权的普通债权;二是担保物权之间先后顺位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同义务有什么区别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二者的区别有:1、权利义务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请求权,债务人一般需要履行给付的义务;2、义务转移不同。债权人转让债权,债务人转让的是债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3、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与撤销权;债务人享有抗辩权。一、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双方意思相合即成,从而使双方自愿受其共同意思的约束。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是当事人自己为自己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的约定将优先于法律的规定。这充分反映了民主社会对个人意志自由的尊重。《民
    2023-06-21
    104人看过
  • 质押合同与质权的区别
    一、质押合同与质权的区别质权是质押合同中质权人的权利,拥有将质押品进行拍卖或者变现的一种权利。从物权行为理论来看,质押合同是物权变动的起因,质权设定则是物权变动的结果,原因应当与结果相分离;从目的来看,质押合同重在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质权设定则重在增强公信效力,确立质权人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权,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完成设质。二、质权的成立要件和对抗要件1、票据与公司债权交付作为成立要件,背书作为对抗要件(1)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质权图册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登记作为成立要件(1)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2)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
    2023-05-03
    435人看过
  • 抵押合同与抵押权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一、抵押合同与抵押权区别质押与抵押的区别:质押、抵押都属于物权担保的方式。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转移物件的占有状态。同时,房子之类的不动产,是不存在抵押的说法的。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需要说明的是,实践当中,经常会有债务人将自己房产证交给债权人,并向债权人承诺以该房屋作为担保。但是在法律上,这样的抵押是没有在房管局进行登记的,是不能形成抵押权的。二、抵押权需具备哪些条件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
    2022-04-07
    465人看过
  • 债权与物权包括哪些区别
    债权和物权的区别:1、物权与债权反映不同的财产关系,体现不同的经济利益;2、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3、物权、债权的变动不同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和公示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债权与物权的包含什么物权包括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指的都是物权的所有人对物所享有的权力。物权包括:(1)自物权与他物权(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3)主物权与从物权(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7)本权与占有(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债权指的是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返还借款的权利。债权包括:1、以债的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债的当事人双方各为一人的,为单一之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以上的,为多数人之债。多数人之债又可根据主体间的关系,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或根据债权、债务能否在主体间分割,分为可
    2023-07-31
    329人看过
  • 侵权之债和合同之债的区别
    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体现为:1、合同之债是因合同的设立、变更、终止而产生、变化的,而侵权之债是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2、违反合同之债承担的是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违反侵权之债承担的是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一、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的责任债之关系的核心在于给付,给付具有不同的意义和功能。除给付义务外,债之关系上尚有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及不真正义务。附随义务的真正含义需与其相近的概念中比较,方得获知。《民法典》规定了先合同义务,第92条规定了后合同义务,第60条规定了合同履行过程的附随义务,法条的详细规定为准确区分三者,提供了条件。虽然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和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皆派生于诚实信用原则,抽象出合同缔结、履行、消灭三个阶段当事人始终应当照顾、保护相对方人身、财产利益的共性,但是三者之间的差异仍很明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义务
    2023-03-07
    369人看过
  • 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区别
    (一)权利性质上的区别在权利的性质上,物权为对物的支配权,债权为对人的请求权,这是二者最基本的区别。物权是对特定的标的物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得依自己的意思及行为对标的物为管领处置并实现其利益,而无须他人的意思或行为之介入。物权人对标的物为支配的方式,可以是事实上的管领处分,也可以是法律上的管领处分,可以是有形的实体支配,也可以是无形的价值支配,举凡对物所得实施的任何行为均属之。物权人除遵守法律外,得完全基于自己的任意且仅凭自己的意思及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义务人所承担的只是消极的容忍或不为侵害的义务。因此,物权的行使及实现即具有绝对性。债权则为请求特定的义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欲实现其利益,必须借助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积极行为。在债务人为给付行为之前,债权既人不能直接支配该项给付的标的物,也不得直接支配债务人的行为,他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交付标的物或提供劳务等,来实现自己的
    2023-04-05
    379人看过
  • 抵押权与抵押合同的区别
    一、抵押权与抵押合同的区别抵押合同与抵押权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无论抵押物是不动产还是动产,在对待二者的关系时都不能混为一谈,而应有区别又有联系地对待。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抵押权都依赖抵押合同的要式行为而存在,但是,抵押合同并不一定受抵押权是否生效的影响。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关系要分以不动产或动产作抵押物来对待。在以不动产作抵押时,抵押合同的是否生效不依附于抵押权,即使没有抵押权而抵押合同仍然可能是有效的。在以动产作抵押时,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并根据抵押物的不同有是否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区别。(一)对于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在抵押权效力何时产生问题上,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模式,即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必需要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在抵押合同的债权性效力与抵押权设立的关系问题上,采取了区分对待的方式,也就是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债权性效果自抵押合同成立时即行产生(此时即可适用
    2023-06-08
    415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与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区别1、相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都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将自己拥有的债权全部或者转让给他人。2、不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就是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情形。这里提到第三人,也就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没有发生变化的,合同中的债权人还是债权人,债务人还是债务人,这是合同履行中债权转让与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最大区别。再来看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合同的转让带来的后果是合同当事人发生变化,如原合同是A与B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权人A把合同权力全部转让给C,则C就会成为合同中的债权人,如果A将债权部分转让给C,则A和C都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归纳一下,在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是不改变合同当事人的,而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的转让是改变合同当事人的。
    2023-06-14
    216人看过
  • 债权与债务怎么区别
    债务人和债权人有如下区别:1、二者定义不同:债权人是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在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二者享有的权利义务不同:对于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务人则需要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履行自身的义务,但如果因债权人或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未履行的,可免除自身责任。一、对于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
    2023-03-11
    22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和合同转让区别
    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区别如下:相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都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将自己拥有的债权全部或者转让给他人。不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就是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情形。这里提到第三人,也就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没有发生变化的,合同中的债权人还是债权人,债务人还是债务人,这是合同履行中债权转让与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最大区别。再来看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合同的转让带来的后果是合同当事人发生变化归纳一下,在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是不改变合同当事人的,而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的转让是改变合同当事人的。一、债权债务转让抵税民法法系国家均对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作了相应的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拥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债权转让中所产生的抵
    2023-03-11
    472人看过
  • 多重债权与商品房卖出合同有什么区别
    被多重买卖的商品房中所包含的物权与债权的效力如下:物权优先于债权,因此一般由先办理房屋登记的买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其他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均未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由先支付价款的买方取得物权;当事人均未付款的,由成立在先的合同的买方取得物权。债权合同与物权合同有哪些不同1、物权与债权反映不同的财产关系,体现不同的经济利益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2、物权与债权的主体、客体不同3、物权与债权的效力不同4、物权与债权在有无期限性上存在区别5、物权、债权的变动不同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和公示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
    2023-07-29
    205人看过
  • 表见代理合同与越权代理合同的区别
    一、表见代理合同与越权代理合同的区别表见代理的前提即为没有代理权,越权代理,在所代理的事项上即为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强代理制度的可信度。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二、越权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
    2023-06-19
    346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与无效合同的定义及区别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生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合同无效: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不生效:也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是指合同成立但仍然没有生效。主要包括两个情形:1.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在条件成就、期限届满前合同未生效。2.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批准前,合同未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
    2023-08-13
    347人看过
  • 侵权竞合什么意思,侵权竞合与共同侵权的区别
    侵权竞合的意思是侵权行为形成不同的侵权法律关系产生的损害结果,法律关系中向所有的债务人所主张的权利关系。侵权竞合与共同侵权的区别在于法律关系不同、债务因果关系不同、法律要求不同、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一、侵权竞合什么意思侵权竞合概念是根据侵权行为的多少形成不同的侵权法律关系,每一条侵权法律关系均产生终极的损害结果,并且受害人均能根据其中一条法律关系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依据所有的法律关系向所有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侵权竞合由于各个侵权行为之间相互独立,因此,每个侵权行为之间不发生因果关系,每个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形成单一的因果关系,属于一因一果的情形,只不过存在多条一因一果。竞合侵权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理论上也尚不成熟,实践中争议较大,做法不一,其运用完全由法院根据不同法律关系的竞合情况酌定,当事人无权对此进行约定。竞合侵权产生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多数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
    2022-06-15
    49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债权合同是什么意思?和物权合同有什么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19
      债权合同是指确定、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 1、概念不同。 2、根本法律原则不同。物权和债权的最主要的区别就是,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 著作权产权合同与主合同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举个例子,你要向银行贷款,那么你和银行要签订一个贷款合同,而如果银行要求你把著作权质押给银行作为还款担保,如果到期无法还款,银行可以拍卖你的著作权。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合同就是主合同,质押合同是从合同。
    • 债权合同和买卖合同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
      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很多时候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会签订一个押金合同,那么押金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何区别呢? 2、押金合同又称为定金合同,是指买卖双档买卖意向达成,其作用在于相互制约,目的是督促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其中的定金属于立约定金,如果一方出于自己的原因意欲反悔
    • 合同债权转让与物权转让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转让
    • 物权的转移与合同生效及合同成立的联系与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个题目有点大,三言两语难以尽述,可结合案情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