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既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病危害的状况,又能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执法有的放矢,为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监察提供科学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为切实履行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决定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为切入点,逐步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或者产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是指劳动者职业活动中可能在作业场所接触到的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见附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确定。
二、申报内容
申报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具体内容见附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三、申报管理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工作。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所属单位,省属企业及其所属单位(不含煤矿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地市(地)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煤矿企业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申报。其他用人单位向单位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及本部门的工作部署,选择重点行业或部分地区进行试点,逐步探索和积累经验,然后稳步推进。
接受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分别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和分类汇总,每年年底前汇总后分别报送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后分别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
四、申报时间
各省(区、市)原则上应于2008年底以前完成本地的申报工作,各省(区、市)也可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另行规定申报时限。
各地区完成申报工作后,以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后,因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等的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改变的,应当在改变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于生产经营活动终止1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接受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日内,出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五、申报方式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采取文本申报和电子数据申报一并申报的方式。《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见附件)。
二○○七年二月一日
附件:
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示例
-
国家媒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监察的通知
387人看过
-
关于开展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这个整治工作的通知
126人看过
-
关于开展市场商品价格管工作的通知
500人看过
-
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243人看过
-
汕头市卫生局关于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通知
77人看过
-
关于开展全国建筑市场稽查工作的通知
449人看过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
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条例中关于职业病危害的规定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4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煤矿及其所属地面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煤矿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
-
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什么是职业病,引起原因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4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
作业场所环境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1)作业场所的设计不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如厂房狭小,车间布置、厂房建筑布局不合理等;(2)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缺乏采暖设施、通风换气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噪防振设施、防尘防毒设施、防射线设施、照明亮不足等;(3)缺乏完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不正确,防护用具本身存在缺陷等。
-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什么基本要求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3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二)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三)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五)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六)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
-
职业病诊断证明与工作场所不一致的情况下,能否申请职业病鉴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0从你描述的症状和从事的工种,两者之间不一定存在关联性,何况目前也并未被列入职业病范围。你尚未进行过“职业病的诊断”(首先要确定是不是职业病),如何直接申请“职业病鉴定”呐? 1、《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2、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