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下班后先回宿舍再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8 17:41:52 296 人看过

一、职工下班后先回宿舍再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这要结合实际情况,员工只有在上下班途中非因本人主要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算工伤。

先回宿舍再回家一般是合理的上下班路径,并没有去其他地方游玩。如果员工自己认为属于工伤,而员工所在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纠纷律师的作用大吗?

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中,专业律师的帮助同样是非常必要的。主要是因为他们既精通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劳动政策,又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缺少专业律师的协助,仅靠自己临时翻几本书或几项法律条文很难取得满意的效果。其原因有三:

一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专业性强。这里的专业性强包括劳动法知识的专业性强和仲裁诉讼实践经验的专业性强两个方面。这是不可分割的内容。要真正熟悉这一专业并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决非几日之功;

二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对抗性强。这种对抗性是针锋相对的,对抗的结果是孰胜孰败的问题,而这种对抗性都是靠人进行的,如果对抗双方中的一方是专业律师,另一方是外行,显然力量对比不平衡,外行很可能会因此吃亏;

三是对纠纷的评估预测和证据的收集运用在专业律师的协助、指导和参与下才能更加准确、有效。

三、单位为什么不愿报工伤,工伤职工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报工伤,可能是不想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n(一)故意犯罪的;\n(二)醉酒或者吸毒的;\n(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单位已经安排食宿员工下班回家途中受伤
    中国法院网讯公司员工对在正常下班后的时间有自由支配的权利,公司不能以已为员工安排食宿而限制员工在正常回家的自由,员工在下班回家路上遭受损害仍应认定为工伤。3月2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兴华制衣有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纠纷一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工伤认定的终审判决。郭小小于2005年进入兴华制衣有限公司从事制衣收发工作,双方于2007年签订了劳动合同。2009年7月30日12时01分,郭小小下班,骑自行车回住处。在行至于都县红军大桥时,与案外人何冬生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郭小小受伤住院治疗。郭小小对这起事故负次要责任。郭小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于都县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同意认定郭小小为工伤的决定。兴华制衣有限公司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维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兴华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作出维持工伤认定的判决。兴华公司不服,向江西省赣州市
    2023-06-05
    456人看过
  • 职工提前下班后回家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职工早退回家,如果在回家的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符合这一条件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一、上班时骑车摔伤怎么赔偿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2、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3、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由于骑车摔伤不属于机动车事故伤害,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二、早退下班路上出车祸算不算工伤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并非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职工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职工在下
    2023-06-25
    347人看过
  • 公司提供宿舍员工却在外租房,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私自在外居住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员工个人负担,是对法律规定的不当限缩理解。“上下班途中”包括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近亲属居住地以及日常工作生活必需活动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律师补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2023-05-06
    231人看过
  • 请假回宿舍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请假回宿舍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因为不符合“三工”原则,工伤必须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023-04-16
    482人看过
  • 职工上下班为避免堵车而绕道回家发生了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律师解答:是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类情形认定为工伤应具备四个条件:(1)上下班途中;(2)发生了事故;(3)本人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4)本人受到了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类情形认定为工伤应具备四个条件:(1)上下班途中;(2)发生了事故;(3)本人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4)本人受到了伤害。虽然此条款并没有对上下班途中作出具体的解释,但是应从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对其作合理全面的解释。上下班途中应当理解为职工在合理时间内,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该路径可以有多种选择,而并不是单一的、固定的、只能有一种。因此,只要职工在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与合理时间中
    2024-05-08
    218人看过
  • 异地探亲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异地探亲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案情介绍某电力公司财务人员陈××,因工作需要调往外地一个公司工作。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陈××回家探亲,12月14日(星期天)傍晚搭乘某单位轿车由家返回工作地,当天晚上9点50分左右,车辆向左驶出路外撞到山体的岩石,造成两死两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陈××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死亡,陈××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为,陈××探亲返回属个人行为与工作无关,其在回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作出陈××因交通事故死亡不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陈××亲属对认定结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强调:“陈××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均住在原工作单位的市里,其回家探亲是经公司领导批准,12月14日探亲假到期返回工作单位驻地的主观目的是为了次日能正常上班,事故发生的地点是由
    2023-06-10
    409人看过
  • 职工擅自离岗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影响工伤认定
    企业职工高某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回家,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社局认定构成工伤,而企业不服裁决。围绕高某能否构成工伤这一焦点问题,企业与人社局将官司打到了二审。近日,两级法院先后作出高某构成工伤的判决。高某是沂水某公司保洁员。2012年7月12日下午1时许,其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高某无事故责任。之后,高某亲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13年6月14日,人社局出具工伤认定书,认定高某为工伤。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结果,先是申请复议,在得到维持工伤认定的复议结果后,仍然不服,又先后向法院提起一审、二审。一、二审中,公司辩称,高某违反职工中午不准离开公司的管理规定,擅自离岗回家,在其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两级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
    2023-06-08
    242人看过
  • 员工回宿舍途中遭遇不幸摔伤
    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1、若是自己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2、若是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但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造成的事故不是本人所引起的才能认定为工伤。此外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上
    2023-07-04
    175人看过
  • 下班回家突发脑溢血能否认定工伤?
    案例寇某在一家公司上班。前不久,寇某下班回到家突发脑溢血,后被送往医院抢救。那么本案中,寇某的情况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分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取决于受伤人员是否属于本单位职工,以及职工所受伤害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06-10
    403人看过
  • 学校厨师下班回宿舍途中摔倒死亡不属于工伤
    一、学校厨师下班回宿舍途中摔倒死亡不属于工伤学校厨师下班回宿舍途中摔倒死亡,不属于工伤。因为其摔倒并非因为从事工作,所以不属于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况下,还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从事与工作有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即指伤害的形成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即与从事的职业活动紧密相关。而宿舍不是进行工作的收尾,是工作结束后的休息场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
    2023-06-11
    72人看过
  • 下班回家途中的伤害能否划入工伤范畴
    我每天骑摩托车上班。2014年3月13日18:00,下班后,我要骑车回家。我的同事刘希望带她回家。由于只是绕道一公里多,基本上是在路上,所以我同意了。送别刘后,我继续开车回家。那天18点18分左右,我的摩托车与一辆汽车相撞,受伤了。交警认定我对事故没有责任。公司认为我在必要的通勤路线上没有发生事故,所以不是工伤。请问,公司是否正确律师的回答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在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中受伤的员工,旅客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不属于其主要责任的轮渡、火车事故,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单位和住所的合理路线。判断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要考虑时间的增减和路线的变化是否有合理的原因。特别是随着我国公路交通的快速发展,交通线路变得复杂多样。因此,两地之间的路线不能狭隘地固定为一条路线,否则是不合理的,也违反了劳动伤亡后保护无害劳动者获得救济的法律原则和精神吴先生
    2023-05-02
    338人看过
  • 假期从外地回职工宿舍途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
    律师解答:不算。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职工往返于外地住所地与单位宿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不是往返于工作地与单位宿舍途中发生事故,因此不属于第一种情形”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4-28
    113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各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事故多,不能认定为工伤p>下班后,我又私自回去工作,工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一位市民咨询说:“我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现忘了带钥匙,就回公司拿。不到几米后,我被一辆驶出小区的汽车撞倒,造成重伤。这是工伤吗?”对此,易×梅解释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其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人遭受的事故伤害取决于是否发生在上班途中,应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判断。属于下班回单位途中的意外伤害的,不属于因员工在上班途中转岗时扭伤膝盖,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而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易×梅说,该员工在上班途中没有因交通事故受伤,交通事故不是他的主要责任,也不符合认定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不是工伤,对单位的责任没有规定但是,一个单位询问:“如果单位的员工在参加篮球比赛时发生事故,导致骨折,但不是在工作时间,易×梅说,职工在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发生事故受伤,一般认为是工伤,离岗后发现有
    2023-05-02
    411人看过
  • 提前下班受通勤事故伤害职工能否认定工伤
    案情原告重庆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依法建立的有限职责公司,第三人赵某系原告单位员工。2010年12月13日11时30分左右,第三人赵某因私家原因,在未向公司请假的景象下,私行脱离作业岗位,并于2010年12月13日正午12点左右,在下班回家途中遭受交通事端受伤,当事人赵某对交通事端无职责。被告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确定第三人赵某系工伤,原告以为被告作出的工伤确定决议确定现实不清,适用法律差错,遂起诉至法院,恳求法院依法吊销被告作出的工伤确定决议。分歧关于第三人赵某私行离岗提早下班是否归于“上下班”领域有不同定见。一种观念以为,“上下班”是时刻性束缚要素,一般是指员工在用人单位规则的时刻内上下班,即便作扩展解说,也必须是在规则时刻前后的合理时刻内上下班,不然不能视为“上下班”;另一种观念以为,“上下班”仅仅对“途中”的束缚,其着重的重点是“途中”,只需员工在“途中”是为了或者因为“
    2023-04-22
    4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上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下班回家发生事故可以认定为因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8
      员工上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下班回家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2、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
    • 学校厨师下班回宿舍途中摔倒死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6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况下,还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从事与工作有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即指伤害的形成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即与从事的职业活动紧密相关。
    • 单位有宿舍, 下班后回家住, 途中车祸死亡, 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
      1、单位有宿舍,下班后回家住,途中车祸,如果不是你的主要责任,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 请假后回家的路途工伤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能否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5
      请假后回家的行为本身不属于工作完成后的下班回家概念,但是客观分析起来,按规定请假也是职工的义务,从广义上讲,也属职工向单位提供义务的范畴。因而,请假后的往返公司与家之间的路途属于“上下班途中”。 关于上下班途中,原意是指从工作地到住所地的“家”的界定,考虑到“上下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应做扩大化理解,采用合理化的标准,而不是仅限于认为“上下班”就是上班了、
    • 在下班途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该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工伤认定能否认定为工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9
      既然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于各地的政策不一,具体细节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参考如下 《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