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的程序公开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7:01:08 82 人看过

交通事故调解可以公开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5)确定赔偿方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怎样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

第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调解相关文章
  • 调查程序重大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三、事故报告单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
    2023-04-30
    78人看过
  • 对于不符合事故调解程序的交通事故怎么办
    不适用调解的交通事故的情形包括: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一、离婚申请超过60天不去怎么处理离婚申请超过60天不去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调解程序有:1、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2、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意见,主持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3、根据调解结果,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达成调解、终止调解等决定。二、调解过程中或调解不成的能再向法院起诉吗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提起之时,调解即终止。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
    2023-03-24
    2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员讲解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第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第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济南律师首成交通事故调解员今天上午,历城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历城交警大队成立,与之前试点的历下区调解工作室相比,历城区在调解范围上有了大幅拓展,而律师的加入使人民调解员队伍更具专业性。从现在起,我市推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制度。长期以来,道路交通
    2023-07-07
    83人看过
  • 2023交通事故调解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交通事故调解应按什么程序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1、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2、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
    2023-05-08
    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好还是走法律程序好
    一、交通事故致残调解好还是起诉好如果调解可以达到自己的满意就不需要起诉,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交通事故是否严重。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用于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2023-03-12
    27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原则和交通事故调解技巧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8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因为是自愿协商就做出无原则的让步和妥协,也不可以因为是调解而放松警惕,因而不进行相关的准备和制定相关的策略。对于当事人来说,其选择调解方式结案的目的就是想以最小的付出和成本来换取最大的收益。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对方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可能是他们的一个诉讼策略或者圈套。在进行调解时,当事人应当掌握以下技巧:1、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对于大部分当事人来说,其接受调解都是为了尽快结案,及早结束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但不可否
    2023-06-05
    3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后哪些时候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一、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止调解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止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二、误诊引起的医疗事故如何处理?误诊引起的医疗事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处理:1、和解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决定和解的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2、调解解决。对于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解决。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
    2023-04-03
    402人看过
  • 规定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程序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是由双方共同请求的。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调解的程序公开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5)确定赔偿方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
    2023-07-11
    80人看过
  • 生活中遇到交通事故,您必知的调解程序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需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期限和起诉的权利。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调节的时候又会走哪些程序呢?交通事故的调解程序(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限与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
    2023-06-14
    4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调解权是否应该公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一、车祸处理时间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
    2023-03-30
    2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程序的实施效果评估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调解程序有: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3、分析当事人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教育他们;4、根据车祸赔偿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确定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方分担的金额。造成人身伤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扣赔偿费用按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委托合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6、确定赔偿方式。广东茂名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护理费
    2023-07-03
    436人看过
  • 哪些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可以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哪些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交通事故调解如何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相关知识阅读:交通事故调解程序(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023-05-02
    255人看过
  • 涉外交通事故无交通事故能调解吗
    涉外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单方面调解进行,交警可以转交当事人协议的赔偿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死亡交通事故的,应当记录其身份、证件、事故经过、损害后果等基本情况,并将相关情况迅速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国务院公安外交部门。涉外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涉外交通事故的处理:1、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将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3、境外临时来华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请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023-08-06
    396人看过
  • 调解是不是处理交通事故法定程序
    调解不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定程序。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并不一定要先申请进行了调解之后,才能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一、劳动纠纷必须先仲裁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起诉到法院。《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
    2023-06-28
    194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诉讼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调解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前往调解地点。... 更多>

    #交通事故调解
    相关咨询
    • 调解的程序,交通事故调解终止的情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调解程序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
    •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怎么走,交通事故调解程序的内容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8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怎么走,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
    • 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调解程序的开始时间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什么规定?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调解的开始时间也不同: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二、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有哪些?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 交通事故调解的方式是公开的吗? 交通事故调解的调解应遵守哪些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
    • 交通事故的调解是否需要庭前调解的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8
      交通事故诉讼当事人自愿合意的,可以先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按照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