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提出抗诉,被告人于显爱诈骗一案依法得到改判,原审判决认定的自首情节被推翻,其刑期也由原审判决的有期徒刑四年改为有期徒刑十年。
该案缘起2012年初李沧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村干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其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刚被刑事拘留,其弟就找到于显爱,希望后者能帮其兄办理取保候审。于显爱应允后,以需要资金打点关系为名,先后两次从李某弟弟处索要钱款共计60万元。
两周后,李某的弟弟得到了其兄被批捕的消息。于显爱在被李某的弟弟电话追问时,竟谎称能帮助其兄办理缓刑,但需要100万元打点关系。李某弟弟遂又到于显爱家中交给其20万元。
此后,于显爱将这80万元用于个人花销和生意投资。2013年3月,李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发现受骗后,李某的弟弟多次向于显爱索要被骗的80万元但都如石沉大海,遂于2014年5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6月4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因在于显爱家中摸排守候未获,7月18日,警方以招揽工程为由,将于显爱约出并予以抓获,次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两天之后,于显爱家属将所骗钱财及利息共计人民币89.6万元退还给被害人。
该案经李沧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5年5月27日,于显爱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法院根据开庭期间部分证人提供的证言,认为被告人于显爱在案发前已准备投案,应视为自动投案,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遂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
结合公安机关的破案经过,李沧区检察院认为,本案在两次开庭审理期间,经辩护人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刘某、魏某所作的于显爱于2013年2、3月份曾主动联系并提出将涉案款退还给被害人的证言,与他们在公安机关所作的证言出入较大,且不能认定于显爱有自动投案的行为;而对于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辩护人向法庭提交的于显爱之妻谭某关于于显爱欲投案并退钱的书面证言,办案检察官认为由于证人与被告人是存在利害关系的夫妻,且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第一次庭审期间,辩护人均未提交此份证言,该证据可信度不高,不应予以采信,也不足以证明于显爱有自动投案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自首系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李沧区检察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于显爱系自首,没有法律依据,确有错误,遂向法院提出抗诉,后经青岛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本案得以改判。
(原标题:案发前准备投案=自首?)
-
投案不等于自首吗
344人看过
-
自首前等同案犯判决是否更明智?
484人看过
-
投案立案后是否算自首?
382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投案自首
421人看过
-
通缉犯自首是否等同于自首?
476人看过
-
家属扭送是否属于投案自首
95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立案前受理是否属于自首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立案前向单位领导做检讨,单位末处理,后检察机关立案,不属于投案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
投案自首是什么意思, 投案自首怎么认定, 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投案自首并不是指犯罪嫌疑人去了公安机关,供认了犯罪事实就可以了,在司法实践中,自首、立功如何认定是一个难题。 投案自首怎么认定: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
-
在准备去案发地投案期间被当地派出所抓获算不算是投案自首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5根据法律规定,贩毒属于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量刑以贩毒的数量为依据。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犯罪情节严重,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仍然可能判处。
-
通缉案件中被告主动投案是否属于自首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属于自首的。关于“自动投案”的规定,根据最高法《解释》和《具体意见》的规定,共有12种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
-
供述同案犯是否属于自首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61、供述同案犯属于自首。 2、自首是指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若有同案犯的,直接供述同案犯的帮助行为,不影响对主要犯罪事实的认定,属于自首。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