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证据审查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8:33:37 98 人看过

一、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二、以下证据,应确定其证明力。

1、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2、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

3、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

4、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5、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6、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供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三、以下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四、以下证据,不确定其证明力。

1、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二审调查证据是怎样规定的
    一、二审调查证据在什么时候提出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二审调查证据就是在二审审判程序中向二审法院递交的新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
    2023-02-19
    499人看过
  • 公安立案证据标准
    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据1、随案移送证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2、法庭提出证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
    2023-03-31
    272人看过
  • 审判人员认定证据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
    2023-06-14
    294人看过
  • 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怎样审查证据
    一、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怎样审查证据1、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五条二、审查起诉的程序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直接讯问证人、或者重新进行鉴定、堪验和检查。4、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5、承办人审查后,
    2023-06-14
    1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审查标准
    民事诉讼证据
    (一)审核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形式以及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可能因不符合证据能力方面的要求而丧失证据资格,不能作为诉讼证据采纳。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1、审查判断证据是否具备法定形式,手续是否完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任何一种证据都必须具备上述不同类型之一,否则不可能成为诉讼证据。另外,法律还对各种证据应具备的手续作了明确规定。例如:对于用来作证据的合同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物证必须是原物等。同时,手续不齐全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例如:单位出据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才符合证据的法定手续。2、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民事诉讼法对各种证据的收集、调取都规定了具体的程序。证据的收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023-04-25
    453人看过
  •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时,对下列行为应及时立案:1、非法转让、出租、抵押通过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2、非法转让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3、将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4、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5、以转让房屋、出资入股的方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6、其他非法行为。土地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非法转让土地行为2、破坏耕地行为3、非法占地行为4、非法批地行为5、侵占、挪用征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行为6、拒不交还土地的行为7、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8、非法批准出让或者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9、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10、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11、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行为1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行为1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行为14、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行
    2023-08-01
    133人看过
  • 骗取出口退税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怎么查询?
    骗取出口退税的立案标准如下: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六十条。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的主要手段骗取出口退税行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要经过一系列环节。犯罪分子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之下,更是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客观上也就促使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一而足。但总体来说,可以分为假报出口和其他欺骗手段两类。(一)假报出口“假报出口”具体是指行为人根本没有出口产品,但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而采取伪造单据、凭证等手段,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包
    2023-08-08
    405人看过
  • 推测的言词证据的审查是怎样的
    一、言词证据所谓言词证据,是指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国外对言词证据有不同的称谓,英国称为口头证据,口头证据是证人证言。美国称为意见证据,意见证据是证人根据其感知的事实作出的意见或推断性证言,意见证据可以由普通证人或者专家证人提供。依据我国刑事证据理论,言词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由司法机关办案人,依照一定的程序,向有关当事人收集、调取的被调取人的感觉、记忆,通过思维及语言方式再现出来的与所查办案件有直接关系的事实材料。刑事诉讼法的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对言词证据收集要注重以下原则:一是及时性原则。及时找到案发现场的相关人员,及时询问或讯问,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还原事实真相,避免因未及时取证,而导致言词证据所反映的内容不够客观准确。另外,减少个别证人因年老多病离世,导致证据永远无法获得。二是合法性原则。虽然合法性是言词证据的非本质属性
    2023-06-03
    112人看过
  • 立案标准是什么?伪造证据罪的案件如何立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4.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5.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既遂如何量刑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既遂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不可能构成本罪,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后伪造证据属于事后之不可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5
    278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立案标准怎样
    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由哪些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3、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
    2023-08-08
    377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证据审查是怎样的?
    关于非法集资案证据审查,具体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一、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非法集资:(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问题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简而言之,同意张文的说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这个概念下的一个罪名。非法集资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来源于国外的一种被称之为庞氏骗局的金字塔式
    2023-03-13
    170人看过
  • 对证据的庭前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一、诉讼证据调查的流程(一)起诉:起诉应递交的材料: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二)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立案: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立案时需要提交诉状、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案件事实的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交纳诉讼费用。若案件需要做财产保全,可立案时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申请书,并交纳保全费。二、审核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形式以及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可能因不符合证据能力方面的要求而丧失证据资格,不能作为诉讼证据采纳。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民事诉讼法规
    2023-05-01
    205人看过
  • 日本五年签证(就劳)审查标准是怎样的
    ①遵守履行入管法规定的届出义务。只因一次的届出延迟等不会直接影响到能否拿到5年签证。只是,届出延迟程度严重的话不会批准5年签证。所以,转职之后不要懒的动,尽量马上去入管。②持有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孩子,如果是居住在日本,则必须去教育机关接受教育。但是,如果孩子在国外的情况下则没有任何关系。③就劳的预定期间要超过3年以上。契约期间在3年未满的契约社员,根据现在的审查方式,一般不会批准5年签证。④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同等规模公司就职或者经营者。⑤现在持有3年签证,连续5年以上从事与现在的在留资格同等活动。比如说,1年、1年、3年,之后拿5年的可能性就会变大,当然中途发生转职会有一些影响。综上所述,如果没有和与上市公司同等程度稳定的公司签就劳合同,或不是经营与上式公司同等规模公司的经营者,就劳以后未满5年很难拿到5年签证。
    2023-05-30
    485人看过
  • 高利贷立案标准证据
    非法经营罪:1、以营利为目的;2、年化利率超36%;3、个人放贷金额达200万,单位放贷金额达1000万;4、经常性(2年内10次)。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刑事八十二条非法经营罪要判多久非法经营罪判处的刑罚有两个层次:1、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经营罪的非法经营行为有: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未经国家批准的经营证券等行业的。二、违法经营和非法经营的区别是什么违法经营和非法经营的区别具体如下:1、违法经营指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经营,或者是经营的商品不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内;2、非法经营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的常见情
    2023-04-06
    2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强奸无证据怎样立案的呢?标准是啥啊?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31
      案件基本查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凿或无供述但证据确凿的在刑事拘留将满前报请同级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如发现证据不足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嫌疑人拘留期限到了要变更强制措施,比如监视居住等。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证据确凿的应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逮捕后继续侦查完善,在两个月内移送同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依法起诉,公诉部门审查后依法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
    • 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标准是哪些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30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 信用证单据审查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人民法院在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查。对于单据的审查标准,各国并不统一。根据UCP500确定的精神以及总结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的情况,基本上坚持“严格相符”的原则。但是,坚持“严格相符”原则,并不意味着要求单证、单单之间一字不差,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考查信用证表面上的不一致是否导致单据之间和单证之间产生歧义。由于现实情况千差万别,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必
    • 故意伤害证据有哪些?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11
      故意伤害的立案证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的陈述;3、证人证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关于故意伤害哪些证据可以立案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加班工资证据审查标准标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处于弱势地位,考虑到劳动者举证的实际困难,对劳动者举证不能过于苛求,可适当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只要劳动者一方提出基本证据,如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资条、交接班记录、证人证言等可以证明有加班的事实,即可视为其举证责任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