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拆的房屋拆出来的资源归谁所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3 04:02:05 260 人看过

关于房屋拆迁所导致之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具有其全部权益。

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措施,主要分为货币补偿以及产权置换两种形式。若拆迁房屋位于国有土地之上,则须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即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必须依据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出日期之时合法且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及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定居计算,并且需由拆迁方针对每户人家实施补偿安置(具体标准为该处房屋户籍在册人数)。

如今登记在册的户籍人数共计六人,因此需按照这六位居民进行具体分配,同时还需要适当考虑对于孤独老人、残疾人士以及幼童的额外照顾。反之,若为私人所有的房屋遭到拆除,那么所获得的补偿款项便是对私有住宅所有者财产损害的一种赔偿,理当全数归属私有住宅所有者所有。但是,若私有住宅所有者超过两人,则需按照他们对被毁损私有住宅所拥有的权利比例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私有住宅中的其他共同居住者,并不享有分割补偿款的权利。

然而,私有住宅被毁灭之后,其他共同居住者(意指在拆迁许可证颁发日起,在被毁私宅中有本市常驻户口、居住达一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人群)的安置问题,通常应由私有住宅所有者与共同居住者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妥善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前的房屋归谁所有?婚后如何处理?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股票在婚后取得的收益怎样分配婚前股票账户中的股票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分配:如果股票收益是自然增值而产生的,则该收益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仍归持股人个人所有,配偶不得对此主张所有权。如果股票收益是经过人为操作而获得的,那么在夫妻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情况下,该股票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7-05
    455人看过
  • 如果房子被强拆谁来承担强拆所带来的损失
    一、如果房子被强拆谁来承担强拆所带来的损失强拆造成的损失是由拆迁方来进行赔偿,被拆迁方对于私人的财产是不允许被他人进行破坏的,对于赔偿的标准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可以按市值来进行赔偿,也可以按实际的损失额来进行赔偿,只要不让被拆迁方的利益受损就不会引起各自纠纷。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哪个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的。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3.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三、强制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强制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2023-10-02
    357人看过
  • 出轨后,该归谁的拆迁房?
    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一般认为属于男方将房屋赠与给女方,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房屋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男方出轨离婚的,该房屋并不属于共同财产,不予分割。父母离婚后母亲去世的房子归谁父母离婚母亲去世后的房子,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予以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
    2023-07-07
    130人看过
  • 五保户的拆迁房子会归谁所有?
    如果是在成为五保户之前的盖得房子,那属于私人的,若是成为五保户以后的盖得房子有政府出钱的话,是属于国家财产,供养对象是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五保户死后土地归谁1、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2、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
    2023-07-04
    60人看过
  • 拆迁房屋归谁管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拆迁房屋归谁管理屋拆迁管理部门由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房屋拆迁许可申请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定点红线图);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6.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三、拆迁房屋确权有争议的怎么办拆迁
    2023-09-20
    175人看过
  • 农村拆迁后的房屋归属权归谁
    一、农村拆迁后的房屋归属权归谁为确保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管。房屋拆迁,这一过程通常涉及到相关单位或个人,对现有建筑用地内的房屋予以拆除,同时迁入原有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适当的赔偿。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还会对所涉及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便在法律框架下,对房屋的合法拆除以及评估后的产权所有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具体而言,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综合型补偿三种方式。其中,货币补偿,顾名思义,即对被拆迁房屋价值以法律为准绳,交由专业评估团队进行公正评估,得出具体的补偿金额。产权置换则是将原有房屋面积与新建房屋作对比,实现房屋价值的对等交换。另外,有一部分补偿方式是综合了上述两种方法,既支付货币补偿金额,同时交换房屋价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
    2024-07-29
    182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归属部门是谁
    一、房屋拆迁的归属部门是谁拆迁工作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还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来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
    2023-09-17
    382人看过
  • 拆迁补偿归谁所有:农村房屋买卖后的争议
    归卖方所有。根据我国法律,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符合村里条件的村民之间转让,不能卖给村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如果卖给符合村里要求的村民,房屋拆迁补偿与原房主无关。如果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销售合同无效,房屋拆迁款原则上归原所有人所有。但是,买卖协议约定房屋拆迁后补偿款归属的,应当履行协议。如无约定,原业主应退还购房人购房款,并赔偿购房人因装修、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为平衡双方的利益在合同无效后果的处理上,要全面考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增值、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对于购房人已经翻建,装修、扩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应对购房人的投入进行补偿。此外,让购房人返还、腾退房屋的同时,应当注意为购房人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购房人无
    2023-07-01
    328人看过
  • 拆迁房名字写谁的以后就归谁所有的吗
    一、拆迁房名字写谁的以后就归谁所有的吗在拆迁过程中,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并非简单地由拆迁房名字上写谁便直接决定其归属:1.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它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其签订和履行均应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2.拆迁协议上签字的人通常会被认为是房产的权益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产证上必须写这个名字。房产的归属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因此,在拆迁过程中,确定房产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二、拆迁协议签字与房产权益拆迁协议的签字与房产权益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1.根据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签字的人通常是房产的权益人,但这并非绝对的。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即双方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才能签订有效的拆迁协议。2.在签订拆迁协议时,被拆迁人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
    2024-07-20
    361人看过
  • 房屋拆迁谁来支付拆迁费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居住的,由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被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被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安置补助和临时安置补助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周转房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的,对被拆迁人或者自行安排居住的房屋承租人,从过渡期届满当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临时安置补助金自过渡期届满当月起支付给周转房使用人。
    2023-05-31
    73人看过
  • 房屋征收拆迁中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被拆迁人起诉拆迁主管部门,提起的是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来承担,行政机关有义务在诉讼中举出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否则其要承担败诉的后果,无需原告证明被告的行为违法,法院就可以直接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败诉。因此,被拆迁人起诉拆迁主管部门,应由拆迁主管部门承担举证责任。未经行政裁决能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吗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城市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必须作出书面裁决并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
    2023-06-18
    418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拆迁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拆迁补偿费有哪些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
    2023-06-15
    180人看过
  • 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所有权归谁
    一、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所有权归谁野生动物资源中生存于自然状态下的野生动物,尚未被人们合法获取时的所有权称为野生动物的所有权。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野生动物国家所有权的唯一主体。野生动物所有权是独立性权利,不因野生动物生存或进人的土地、森林、草原、水域的所有权、使用权的权属不同而改变。我国应保护的野生动物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第二类,有益的野生动物;第三类,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二、猎人打猎渔民捕鱼是否侵犯国家财产关于国家财产方面,其实只要不是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猎人打猎的话是无碍的。比如发菜,当年长在野外,大家跟挖野菜一个性质,是不管的,但是当疯狂挖掘,影响到物种生存了,国家就要干涉了。打猎捕鱼不是侵犯国家财产。沿海到处都是渔船。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时间季节品种打捞量,遵守规定即可。像是风能等能源,都是国际所属的资源,假如你安了个
    2023-04-30
    350人看过
  • 拆迁款归属于谁的新建房屋
    杨某荣和杨某才是兄弟俩,二人的父母杨某和代某去世后遗留农村房屋一套。1990年5月12日,弟弟杨某才就该房屋申请并获得了村镇土地登记,登记表载明:地上物权属为杨某才,权属来源为继承,土地用途为住宅。1991年6月,杨某才又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产权证载明:产权人杨某才,建筑面积174平方米,房屋来源为分家。1993年,因该房屋年久失修受损严重,杨某才将其拆除,在原宅基地上重新建房,重建后的房屋仍登记在杨某才名下。2008年6月,杨某才新建的房屋被拆迁,杨某才获得房屋拆迁和宅基地补偿款共8万元。2009年1月,常年在外务工的哥哥杨某荣从外地返家,得知房屋被拆迁,便向杨某才提出分割拆迁补偿款的要求。杨某才不同意,杨某荣遂诉至法院。【说法】本案在审理中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杨某与代某的遗产房屋已于1993年灭失,杨某才所获拆迁补偿款是对其新建房屋及其宅基地的补偿。因此,杨某荣无权分割该拆迁补
    2023-07-07
    1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期内所得款项归谁所有?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法院可以强制让被告退出所领款项,如己无法退出,法院可以让征收部门负连带责任,因为征收部门都拒不执行法院保全通知或失误付款应承担相应责任。
    • 房屋拆迁赔偿款归谁所有以及产权归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
    • 房屋被拆迁的房屋补偿费由谁来发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4-07
      1、依照拆迁补偿协议中对支付时间的约定为准,在实际操作中,要看当地政府拆迁办的办事效率。 2、拆迁补偿费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的补偿。 3、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的公平补偿。 4、房屋征收补偿应
    • 房屋拆迁补偿确定后所有权归谁?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1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
    • 集体所有的土地自然资源归谁来行使所有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7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