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0:03:46 420 人看过

一、经纪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经纪合同是经纪人在承办经纪和代理业务时,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经纪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二、行纪合同的特征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我国《民法典》将行纪合同的标的规定为”从事贸易的活动“,实践中多指动产、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及其他商业上具有交易性质的行为,如代购、代销、寄售等。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使然。相应地,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无须支付与第三人的磋商、资信调查成本。这是行纪合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也是其得以蓬勃发展的根源所在。四、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虽然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但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承受,行纪人为其买入或卖出的商品或有价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然人相关文章
  • 行纪合同中的委托人及其与行纪人主要区别
    行纪合同中的委托人及其与行纪人主要区别主要是: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一、行纪合同与居间区别是什么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委托合同属于服务性合同,服务合同包括保管、行纪、居间、委托等很多种类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标的是供劳务,而不是物的交付。但它们相互之间又有其各自的特征。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三者的相同点都是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它们的不同点在于: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
    2023-03-06
    440人看过
  •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吗
    是的,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的有证券交易、委托拍卖等,根据上述行纪合同的概念,一般符合此概念的都属于行纪合同的范围。一、房租租赁托管是行纪合同吗房屋托管租赁合同是将房屋的租赁事项托管给他人,他人负责将房屋租赁出去的合同,因此房屋托管租赁合同是属于委托合同。该合同中委托人将租赁房屋的事项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4)委托
    2023-03-11
    223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及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
    一、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二、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包括:1.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处理事务的合同;2.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建立的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相互信任为基础的;3.《民法典》第九百六十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三、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
    2023-04-14
    396人看过
  • 经纪人是不是适用行纪合同
    经纪人适用于行纪合同,当下我国经纪人的经纪活动,一般通过代理、行纪和居间三种合同方式来实现。1、代理,是指经纪人在受托权限内,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应的法规责任的商业行为。经纪活动中的代理,属于一种狭义的商事代理活动。其特点是经纪人与委托人之间有较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纪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开展活动,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委托人,经纪人只收取委托人的佣金。2、行纪,是指经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规责任的商业行为。在形式上行记与自营很相似,但是经纪人并未取得交易商品的所有权,他是为委托方的利益而进行活动,作为经纪人仅仅是得到委托人给他的佣金。行记活动的服务内容较深,经纪人拥有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也较重。在通常情况下,经纪人与委托人之间有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3、居间,是指经纪人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及条件,媒介撮合双方交易成功的商
    2023-02-28
    356人看过
  • 怎么区别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
    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4、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一、行纪合同的性质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
    2023-03-19
    90人看过
  • 什么样的合同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什么样的合同是行纪合同只要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就可以认定行纪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常见的有证券交易、委托拍卖等,根据上述行纪合同的概念,一般符合此概念的都属于行纪合同的范围。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行纪人具有主体的限定性行纪人应当是经过批准可以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3、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4、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法律行为5、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5、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2023-04-18
    229人看过
  • 行纪合同是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一、行纪合同是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与委托合同的区别:(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4)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行纪合同的格式是什么行纪合同合同编号:委托方:签订时间:年月日行纪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代办事项(具体约定是寄售、代购、代销货物
    2023-04-18
    114人看过
  • 什么是行纪合同,什么是行纪行为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行为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给其报酬的行为。一、行纪合同具体是指什么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特征包括: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制。行纪合同的委托人没有太多限制。但是,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2、行纪合同的目标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4、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行纪人虽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但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承担;5、行纪合同是承诺成、双重、有偿、无偿、无偿、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只需
    2023-03-07
    192人看过
  • 合同行纪中行纪是什么意思
    行纪合同的含义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当遵守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一、委托合同双方互需负哪些义务?有下列义务:1、委托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负一定的义务。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2、当事人约定报酬或者依交易习惯或者处理委托事务的性质委托应支付报酬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委托人还有清偿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债务的义务。3、受托人应在授权的范围内,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除紧急情况外,受托人擅自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对委托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受托人的一个重要义务是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4、当事人未约定转交时间的,经委托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受托人负给付迟延的责任。二、合同的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
    2023-06-19
    304人看过
  •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以及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一、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包括:1.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处理事务的合同;2.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建立的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相互信任为基础的;3.《民法典》第九百六十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二、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如下: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三、委托合同有哪些特征《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
    2023-06-19
    474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关系是什么?
    (1)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间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时可以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托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2)行纪合同关系中,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间接代理制度中,类似情形,经由间接代理人,即受托人披露义务的行使,被代理人,即委托人有介入权,可基于介入权的行使,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3)行纪合同关系中,委托人不履行义务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间接代理制度中,类似情形,经由间接代理人,即受托人披露义务的行使,第三人有权选择被代理人,即委托人来主张损害的赔偿,也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买卖合同与行纪合同相对容易区分。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
    2023-06-27
    274人看过
  • 委托代理合同行纪合同区别是怎样的
    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直接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因此,行纪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行纪人,间接归属于委托人。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一、行纪合同的模板行纪合同合同编号:行纪人:签订地点:委托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条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买入(卖出)的货物、数理、价格:货物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质量标准包装要求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货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第三条行纪人将买入的货物交付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第四条委托人与行纪人结算货款的方式、地点及期限:第五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第六条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第七条违约责任行纪人日期:年月日委托人日期:年月日二、行纪合
    2023-06-26
    427人看过
  •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不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经纪合同是经纪人在承办经纪和代理业务时,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经纪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一、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
    2023-02-26
    280人看过
  • 居间合同管辖权是哪里,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一、居间合同管辖权是哪里?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关于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法律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居间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二)合同的标的不同。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
    2023-04-13
    41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然人
    词条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自然人
    相关咨询
    • 合同与经纪人协议书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7
      一个是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另一个是协议,受合同法保护。
    • 保险经纪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是什么保险经纪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8
      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而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虽然都是保险中介人,但两者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 1、代表的
    • 行纪合同中的委托人及其与行纪人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5
      行纪合同中的委托人与行纪人的区别主要是: 1.行纪人是指接受委托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一定行为的人;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为自己利益进行行纪行为的人。 2.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3。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
    • 经纪人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经纪人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关系经纪人,1995年10月26日XX颁布《经纪人管理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经纪人分为一般经纪人和特殊行业经纪人。特殊行业经纪人是指从事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科技、房地产等行业的专业经纪人,必须通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获
    • 行纪分录与行纪合同中的要式和不要式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7
      不要式。 1、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类别:不动产合同、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涉外合同。 2、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