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居委会是否有权指定监护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5:40:57 66 人看过

居委会有权指定监护人。法律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居委会社区有义务指定监护人吗
    居委会社区有义务指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如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也可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由以上的规定可知,当监护权发生争议时,社区是
    2023-06-29
    439人看过
  • 民法典指定监护人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法典指定监护人流程1.先由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2.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如果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同时,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在指定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4.在指定监护人前,如果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那么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二、民法典指定监护人适用情形1.法定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当法定监护人的资格被法院撤销时,法院可以指定新的监护人。2.监护人对承
    2024-01-28
    407人看过
  • 民法典中监护权撤销必须指定监护人吗
    一、民法典中监护权撤销必须指定监护人吗民法典规定,监护权被撤销后,并不一定要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时,才需要法院指定监护人。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
    2023-04-26
    124人看过
  • 指定居委会办监护人的情形有什么
    一、指定居委会办监护人的情形有什么指定居委会办监护人的情形有: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二、监护人的资格有哪些监护人的资格包括有监护能力,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顺序是:被监护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三、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还可以恢复吗监护人资
    2023-05-06
    378人看过
  • 居委会做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一、居委会做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于指定监护做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一)至(五)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
    2024-01-04
    188人看过
  • 谁有权利变更居委会指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一、谁有权利变更居委会指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人民法院。当精神病人的责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时,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变更监护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居委会有没有权利指定监护人居委会有权利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三、监护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监护权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人身监护权和财产监护权两大类,不同的类别具体如下:(一)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
    2023-05-06
    50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可不可以事先指定
    一、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可不可以事先指定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可以事先指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二、民法典规定居委会是否有权指定监护人居委会有权指定监护人。法律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2024-01-01
    417人看过
  • 需要去法院起诉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吗?
    一、需要去法院起诉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吗?居委会能指定监护人;如果居委会拒绝指定,可到法院起诉。指定监护人可以由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指定。前提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亲属对监护发生争议,对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指定不服。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对居委会的指定不服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指定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
    2024-02-07
    54人看过
  • 居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如何处理
    居委会不给指定监护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一、老人意识不清如何指定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二、干活没给钱报警有用吗?干活不给钱可以报警,但不给工资属于劳动纠纷,不归警察管。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怎么给在世的老人指定监护人为老人指定监护人的具体办法: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人民法院查
    2023-03-28
    44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包括监护权吗
    人格权不包括监护权。人格权一般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公民自出生时即拥有的权利。而监护权是指监护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当地行政机关指定或法院裁判,所享有的,对被监护人的保护、照顾、教育等人身权利。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关于人格权的规定是这样的: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2、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3、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4、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5、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
    2023-07-30
    39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是不是有监护权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是不是有监护权离婚后,父母均还有监护权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且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民法典规定离婚后能取消居住权吗民法典规定
    2024-02-02
    473人看过
  •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和法定监护有什么区别?
    一、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和法定监护有什么区别?1.法律适用情况不同。遗嘱指定监护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最新规定,而对于法定监护是根据《民法典》中的依据来而来的。2.监护人范围不同。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的监护。如第十六条规定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的监护,即为法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单位或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的监护。所谓有关单位依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组织只能在被监护人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对有关组织的指定有裁决权或最终指定权。人民法院可以在被监护人近亲属中指定,如果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依法不能担任监护人时,也可在有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中指定。二、监护人监护职责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
    2023-04-13
    15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能否协议改变监护权
    可以协议改变监护权,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民法典中拆迁协议能否办遗嘱公证协议可以公证,遗嘱如果公证需要在公证处当面立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
    2023-08-01
    485人看过
  • 居委怎么开指定监护人证明
    一、居委怎么开指定监护人证明居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中写清监护人姓名、与被监护人关系,并证明指定监护的有效性。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因此监护证明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才生效。二、法定监护是什么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监护人和被监护人都是由法律所规定的监护称为法定监护。1、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无民事行
    2023-05-06
    34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居委会居民监护人应该怎么指定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2
      就城镇居民而言,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从以下人员中依顺序指定:(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 居委会指定的是否对被监护人的房产有处置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看是否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侵犯被监护人的财产,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和人身利益。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
    • 居民委员会监护人的指定程序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9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6、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7、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8、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
    • 社区居委会能指定监护人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3
      《民法通则》第16、17条分别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如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也可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
    • 居民委员会派出人员可以指定监护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1
      居民委员会指定的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员中指定监护人。当事人不接受指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的监护人。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