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提异议影响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9 06:15:31 434 人看过

一、案外人提异议影响执行吗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确实会对执行程序产生一定的影响。

1.当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其他足以阻止执行的实体权利时,他们有权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这一异议的提出,会促使法院暂停对执行标的的进一步处分,转而对该异议进行审查。

2.在异议审查期间,法院不会继续对执行标的进行处置,这无疑会对原执行程序的进程造成一定的延缓或暂停。

3.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收到案外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裁定。

4.如果异议成立,法院将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这一过程中,案外人的异议无疑成为了执行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提出与否、理由是否充分,都将直接影响到执行程序的继续或中止。

二、案外人如何提出执行异议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1.异议应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为了增强异议的说服力,案外人还应尽可能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在提出异议时,案外人需要明确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即说明自己为何是案外人以及为何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

3.他们还应了解执行程序的基本情况,包括执行标的的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以便在异议中准确指出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4.为了确保异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案外人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执行标的处分前尽早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提出过晚,可能会因为执行标的已经被处分而无法达到阻止执行的目的。

三、案外人提异议后的处理流程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异议进行审查。

1.审查过程中,法院会听取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并审查案外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根据审查结果,法院将作出相应的裁定。

2.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的权利足以阻止执行,那么法院将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3.执行程序将暂时停滞,等待进一步的处理。如果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还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

4.如果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的权利不足以阻止执行,那么法院将裁定驳回案外人的异议。

5.执行程序将继续进行,不受异议的影响。如果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还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

在整个处理流程中,法院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保障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也将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行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执行异议影响拍卖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执行异议影响拍卖程序不一定能影响到,但是提出异议是有一定的作用的。法院只对确有理由的异议裁定中止执行。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
    2021-12-12
    493人看过
  •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执行程序是否要停止
    一、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执行程序是否要停止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执行程序可能要停止,取决于异议的合理性与充分性。1.若案外人能提出充分理由对执行标的表示反对意见,其有权申请法院中止执行此项决定。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时,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在执行异议被法院接受并裁定中止执行前,执行程序会暂时停止,以等待异议处理的结果。二、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和流程执行异议的提出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特定流程。1.异议应由案外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他们需对执行标的主张自身权益。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若书写困难,亦可口头表达并由书记员记录。3.在异议申请中,需明确阐述对执行标的主张权益的具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其主张。4.法院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将进行审查,若认为异议确有理由,将裁定中止执行。三、异议中止后如何恢复执行程序当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程序将恢复
    2024-08-18
    104人看过
  • 刑事财产执行案外人提异议可否听证
    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案件,案外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听证。相关法律知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对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属于重大、疑难案件的,应当听证;其它案件是否听证,由执行审查机构视情决定。民事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可以听证。案外人依据规定提出异议的案件,可以听证。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案件,案外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听证。
    2023-06-11
    107人看过
  • 执行异议的案外人是什么?
    执行异议的案外人是民事执行程序中特有的概念,是指执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种实体权利以所有权为典型,包括用益物权、特定债权如租赁权、无过错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4-05-16
    260人看过
  • 案外人提执行异议的时间如何规定的
    有关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的法律规定可见《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第四百六十五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驳回案外人执行异议裁定送达案外人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
    2023-02-21
    128人看过
  • 对案外人执行异议恶意提起应有制裁
    执行异议制度是为保护善意案外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制度,但在执行该制度的实践过程中,却常常被恶意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串通、联手作为阻碍法院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挡箭牌。恶意案外人执行异议造成如下严重后果:1、使执行案件久拖不执,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迟迟得不到应有的维护。恶意案外人一旦提出执行异议,并提供了相应形式上的证据,人民法院就应当审查,还需要组织听证、合议庭合议,甚至有些案件还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使执行案件长时间拖住而无法执结。2、破坏了执行工作程序。恶意案外人执行异议,经审查后肯定是不能成立的,是恶意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串通的结果,其目的是阻碍法院执行,实际上已构成了对正常执行秩序的破坏。3、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无限浪费。恶意案外人异议的提出,造成了人民法院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不必要浪费。基于上述原因,特建议建立恶意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制裁措施:一是严格案外人的举证责任,对于案外人没有提供证据
    2023-06-06
    319人看过
  • 异议执行是否会对执行造成影响
    不一定。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什么叫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
    2023-07-06
    183人看过
  • 监外执行案底能消除吗,监外执行案底影响子女吗
    一、监外执行案底能消除吗监外执行案底不能消除,但是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二、监外执行案底影响子女吗监外执行案底影响子女,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父母受过刑事处罚,对子女一般没有影响,但对于子女征兵入伍、报考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等具有一定影响,公民征兵入伍、报考公务员或人民警察需要通过政审,如果父母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子女的政审可能难以通过。《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三、监外执行的条件是
    2023-06-28
    308人看过
  • 执行异议是否影响执行程序的停止
    民事案件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审查期间不中止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并且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异议之诉和执行异议有什么区别?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方法违反法律规定的,请求执行法院予以救济的制度。执行异议的事由:对于执行命令不服;对于执行的措施方法不服;执行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其他侵害利益的事由。第一、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第二、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第三、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第四、程序不同:前者异议-裁定-复议;后者异议-裁定
    2023-07-03
    491人看过
  • 执恢案件还能重提执行异议吗
    关于争议者是否有权提起恢复执行的质疑,答案是肯定的。然而,这必须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具体而言,争议者只能对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所实施的特定行为提出异议,这些行为既可能表现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的消极状态(即不作为),也可能表现在不当介入或干预被执行人事务的积极状态中(即不适当作为)。然而,对于执行任务的筹备以及相关辅助工作,例如发送执行文件、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行为,则不在争议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4-05-15
    126人看过
  •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怎样确定被告
    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按以下情形确定被告:(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2)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一、执行异议的程序如何走1、人民法院在接到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后,应当在3日指定一名执行员对异议进行审查。案外人对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标的物提出执行异议或其他异议标的数额较大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2、对案外人提供的证据有疑问的,可召集有关单位或个人包括案件当事人进行辩认、质证。对辩认、质证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参加人签名或盖章。3、案外人因客观情况不能直接举证的,执行员应当根据案外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进行调查,也可根据案件需要自行调查举证。4、主审人或合议庭应在接到异议后的七日内把执行异议审查清楚,并将审查情况和审查结果写出书面报
    2023-02-07
    82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的期限,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要件
    一、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的期限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的期限为执行程序终结前。1.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2.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复议的司法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二、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要件案外人对案件提出异议,需要满足以下的要件: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经验,下列案外人可以提起异议之诉:(1)共同共有人。(2)担保物权人。(3)财产所有权人。2.应以申请人为被告。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诉讼,案外人自然作为原告出现在诉讼当中。3.须有明确且具
    2023-06-06
    472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案外人)
    答辩人名称:xxxx地址:xx省xx市xx县xx区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xxx职务:xxx电话:xxx企业性质:xxx工商登记核准号:xxx经营范围和方式:xxx开户银行:xxxx银行帐号:777777777777777777777答辩人因一案(或:答辩人因╳╳╳对一案所提起上诉),提出答辩如下:…………此致xx人民法院答辩人:年月日附:本答辩状副本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3-12-10
    130人看过
  • 什么是执行异议中的案外人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之诉讼。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作为特殊类型的诉讼,应符合诉讼主体资格要件和诉讼利益要件。执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人不一定是案外人,我们在执行异议案件范围内所说的案外人,是特指对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益的并非执行案件当事人的人。执行异议案件中的案外人,必须是与执行标的间具有实质关联的执行案件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提出案外人异议的主体需要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阻却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主要为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等排他性权利)。当案外人与执行标的存在间接连接时,案外人应承担自己与执行标的具有实质关联的举证责任。律师补充:案外人异议的管辖法院即为受理执行案件的法院,对涉案房产实行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的法院,而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案外人异议应当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即执行程序开始后,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执行程序开始后
    2023-05-06
    2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可以投诉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1、执行异议必须书面异议;2、向执行法院提出;3、特别注意区分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是权利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是一个实体权利,可以是所有权、租赁权、抵押权等。执行异议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法院的执行行为认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提出的异议。一句话,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形应该是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案外人异议往往执行行为没有错误或不当,但表面上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标的)实际属于案
    • 如何申请案外人执行案外人执行异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第4项规定,股权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判断案外人是否是权利人。基于该司法解释,案外人对于股权执行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判断案外人是否是权利人仅仅是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我们未免疑问这样的处理是不是太简单、机械、不公平。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之所以这么规定也是有
    • 被案外人提出了执行异议,离婚案外人财产执行异议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关于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如何处理的规定。由于执行程序需要贯彻已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因此,在对执行异议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上,应坚持较高的、外观化的判断标准。这一判断标准,要高于执行异议之诉中原告能否排除执行的判断标准。由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在如下意
    • 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向哪里提起执行异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十五、执行异议之诉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
    • 提完案外人还可以提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9
      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申请,不然,这是典型的滥用异议权阻碍依法执行,可以拘留罚款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