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安置用地怎样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7 07:38:48 435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安置用地怎样解决

在农业耕地拆迁安置的问题上,拆迁补偿款项应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合理分配。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遵循如下相关法律法规:

(1)土地补偿费应全额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则应归属其实际所有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承包者;

(3)安置补助费应当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该组织进行妥善管理与运用;若由其他单位负责安置,则安置补助费应支付给安置单位;对于无需统一安置的情况,安置补助费可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在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的前提下,将其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以及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开垦的耕地进行验收,确保开垦的耕地落实到地块。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还应当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占用耕地补充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个别省、直辖市需要易地开垦耕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执行。

二、征地拆迁补偿账目不存档算犯罪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村里委会有权利在必要的情况下适当截取征地补偿费,将这些资金用于村庄的公共事业建设项目中,这个做法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之下是合法有效的。

若村里委会截取的补偿费数额过大且并未经过全体村民的公开投票决议,那么此种行为便属于违反法令规定的违法举动。

征地补偿费作为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遭受土地权丧失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一项重要经济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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