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0:34:48 155 人看过

依法成立的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设立。

以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一、股权分红权可以质押吗

股权分红权可以质押。法律规定,股东以股权分红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权质押的法律依据

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

1、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3、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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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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