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20:01:45 222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诉时的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

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7、判决。同意裁判裁定,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纠纷管辖权异议
    诉讼当事人(仅限于原告与被告)如果认为受诉法院对于本案没有管辖权的话,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向受诉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如果受诉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确实没有管辖权的话,受诉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如果受诉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仍认为自己有管辖权的话,可以驳回当事人的异议申请。当事人对于受诉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离婚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被告不在国内、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
    2023-03-13
    4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认是因什么在诉讼的时候应该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去起诉。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只有后者中存在保险标的物。这是因为人的寿命和身体都不属于物的范畴,不能称作保险标的物。因此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中保险标的物的条款。二、民间借条怎么约定法院当事人在借条上约定管辖法院,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2023-03-25
    383人看过
  •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管辖法院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对于股东要求确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受60日的诉讼时效限制。一、股权变更登记可以撤销吗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股东股权变更提交申请材料后,在变更登记之前,公司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二、股东会能不能撤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一般不能撤销董事会的决
    2023-03-06
    227人看过
  • 余杭法院设专庭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一次平常的车辆牵引,却导致了一人死亡的悲剧,浙江余杭人赵X至今仍无法想象,他在用拖拉机牵拉俞Z的拖拉机时,俞Z却不幸被碾压致死。事故发生后,俞Z的家人选择用法律手段厘清事故责任,赵X被列为被告。近日,这桩隐含着众多复杂因素的人身赔偿案在浙江余杭法院开审,经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商意见,原告获赔23万元。据了解,赵X和俞Z是同村人,平时开同种类型的载货拖拉机在砂场拉货,今年5月23日,俞Z的拖拉机突然在砂场发生了故障,于是他便叫赵X过去帮忙拖车。俞Z绑好两辆拖拉机的牵引索,而后负责牵拉的赵X开动拖拉机,而等赵X发现俞Z的时候,俞Z已经在拖拉机的底部被碾压致死。事后,俞Z家人将赵X告上法庭。原告方认为,整场事故是由被告赵X的过失引起的,如果他能在牵引之前再谨慎查看一遍车辆,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而被告方则认为,赵X在整个过程中根本无法预料会出现俞Z在拖拉机底部的情况,所以赵X并没有过失。一起看
    2023-04-23
    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事故逃逸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第一,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到二千元罚款。第二,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三,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024-01-11
    265人看过
  • 法院受理的损害赔偿纠纷
    经济损害赔偿纠纷。包括法人之间或法人为一方当事人在生产流通领域因侵权行为发生的损害赔偿纠纷案。具体包括:1.财产所有权损害赔偿纠纷(限于法人与法人之间);2.食品卫生方面的损害赔偿纠纷;3.药品损害赔偿纠纷;4.环保损害赔偿纠纷;5.虚假广告损害赔偿纠纷;6.产品责任纠纷;7.侵犯非专利技术成果权纠纷。
    2022-11-16
    192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样进行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而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到那一法院起诉维权。一、抚养费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按照我国法院管辖的规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案件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医的除外)。二、如何选择法院起诉离婚?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辑,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2023-02-04
    135人看过
  • 什么纠纷由海事法院管辖
    海商合同纠纷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1.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航标、钻井平台等设施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可航水域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5.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及水产养殖物的责任纠纷案件;6.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可航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责任纠纷案件;7.船舶航行、营运、作业等活动侵害
    2023-06-21
    390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地的确定要看财产是不动产还是动产,具体如下:1.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2.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如下: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2.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尽管其主观上无过错,便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3.公平责任原则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如不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三、财产损害赔
    2023-06-08
    410人看过
  • 什么是损害赔偿纠纷
    一、什么是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顾名思义,是指权利人认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遭到侵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并赔偿的纠纷案件。在实践中,这类案件的审判重点在于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以及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责任的区分。二、损害赔偿的三个原则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赔偿人的损失,才能达到这一目的。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这里说的损害,包括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称直接损失,积极损失)和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实际得到的利益(称间接损失、消极损失)没有得到。(二)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在我国,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因此只造成受害人伤、残、死亡而没有因此造成受害人财产
    2023-05-06
    69人看过
  •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5、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6、民事诉讼法第241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我
    2023-03-30
    1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一)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
    2023-06-16
    302人看过
  •  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权?
    通常,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被视为侵权行为诉讼。在此类案件中,诉讼当事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出庭应诉。因为依据我国民诉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通常,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被视为侵权行为诉讼。在此类案件中,诉讼当事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出庭应诉。因为依据我国民诉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 权 行 为 地 法 院 管 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确定侵权行为的管辖法院需要考虑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被视为侵权行为诉讼。在此类案件中,诉讼当事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出庭应诉。因为依据我
    2023-09-19
    241人看过
  • 2024民事损害赔偿管辖
    法律综合知识
    民事损害赔偿管辖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损害赔偿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09
    47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法院的确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
    • 交通事故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人身损害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6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法院的选择有可能影响赔偿的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法院,怎么进行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6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
    • 民事纠纷财产损害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05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人民法院管辖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案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有权受理的法院有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