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7:31:01 89 人看过

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 事后请求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公交车会乱扣分罚款吗?

是的。任何机动车在道路行驶出现违章行为,交警都可以对其行为进行处罚。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撞人私了后警察还用管吗

撞人私了后,交警一般不会再主动管。但是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交管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决定是否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管辖规定如何规定的管辖法院
    一、劳动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所谓方便当事人,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便利性同样是本法立法所要遵循的准则,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定应以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提供极大的便利、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原则。二、劳动仲裁管辖规定管辖法院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
    2023-03-03
    242人看过
  •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是如何规定的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证和便利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外交代表机关以及外交人员执行职务,而给予其一种特殊权利和待遇。一、外国人在中国诈骗怎么处理外国人在中国诈骗按照中国的法律处理。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刑事责任解决的方式:定罪判刑方式;定罪免刑方式;消灭处理方式;转移处理方式。刑事责任的转移处理方式只能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适用。定罪判刑方式是指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定刑罚的方式。定罪免处就是认定犯罪,免予刑事处罚。
    2023-06-25
    274人看过
  • 如何规定处理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加工行为地为加工合同履行地,但除责令履行的以外,合同约定了履行地。”根据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加工合同纠纷应由履行地(如约定的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订单地)的法院管辖。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原告对被告的规定也可以适用。以上是对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管辖权的介绍,我们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法来了解具体情况。这对于解决合同纠纷更为重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31
    3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法院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一、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以及侵权行为地。其中,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以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交通事故纠纷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
    2023-04-02
    464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管辖权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管辖权的规定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其具体规定为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过程是怎么样的?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
    2023-07-13
    465人看过
  • 刑事是如何规管辖定范围
    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
    2023-06-14
    279人看过
  • 我国如何规定涉外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国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告知当事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2)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未处理完毕前,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不准其出境。(3)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
    2023-07-16
    26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法院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具体规定如下: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
    2023-06-08
    3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又有何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知识产权案件(专利、商标、著作权、涉及域名的侵权案件)。(2)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3)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与撤销仲裁裁决,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1、确定一般地域管辖的标准——当事人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1)法人:标准为法人的住所地,即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其他组织:住所地,登记注册地(3)公民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023-06-03
    415人看过
  • 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规定中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六章认定与复核中有以下规定: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四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
    2023-06-02
    68人看过
  • 如何处理违反层级管辖规定的行为
    等级管辖权是在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之间划分劳动分工和权力,以受理一审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244条的规定,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人不得违反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不符合中国分级管辖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中国分级管辖法的规定处理。有关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受理法院应当按照分级管辖的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判。中国有四级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受理范围不同,具体指:I.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法院、不设区的市法院、市辖区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普通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除法律规定的中级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外,所有民事案件均由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有管辖权:P>第一,涉外重大案件(包括涉及
    2023-05-07
    413人看过
  • 交通部门对管辖权转移的问题如何规定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管辖权转移的问题如何规定的?(1)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2)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或者涉及公安机关人员、车辆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处理的决定。此条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权转移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内部的上下级之间更好的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2023-04-26
    345人看过
  • 新交通法中规定电动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电动车发生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新交通法对于审车有什么新规定1、从2020年3月1日起,我国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成都、贵阳、株洲、深圳、海口、乌鲁木齐、哈尔滨等16个城市成为第一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的试点城市。新发放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传统的纸质凭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我们可以将该电子凭证下载至手机文件中,在需要使用时在出示。这种电子凭证的出现更加符合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趋势,与传统纸质凭证相比也具有更为便捷的特点。2、从2020年10月开始,车辆无需进行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提供交强险凭证,在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2023-07-29
    77人看过
  • 上海交通事故法规如何规定
    一、上海交通事故法规如何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的意见2005年3月24日沪高法民一[2005]4号公布市第一、第二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法院民一庭、民三庭、黄浦法院、浦东新区法院民四庭,各人民法庭:为了正确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我庭在前述法律和司法解释出台以后,曾就有关问题进行过解答,但从审判实践反映的情况来看,前述规定在有些配套措施的落实和衔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缺漏。现《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5年2月24日经过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将于4月1日起施行。从内容上看,这一《规定》与《交通安全法》和《解释》的精神总体上是一
    2023-06-05
    137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处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4、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 更多>

    • 交通法新规定是如何处理交通事故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7
      按照以下流程处理交通事故处理: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4、受害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材料; 5、保险公司作出核定; 6、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赔偿保险金。
    • 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扣车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07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扣留的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管部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交通事故管辖法院的规定主要有哪些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
    • 交通事故处理由哪个部门管辖,如何确定事故管辖部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6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
    • 交管人员如何处理事故,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6
      法律分析 交管人员处理事故的方式为: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