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8:14:50 353 人看过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其票据被盗、票据遗失或者票据灭失的;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事项,一般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拘留的适用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家暴的违法行为是非常恶劣的,显然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但拘留是属于对相关违法情况进行调查的司法措施,如果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的,如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那么是需要在最长的37天内批捕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二十七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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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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