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诉讼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0:53:49 339 人看过

对于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提起房产诉讼来解决纠纷,比如房屋买卖之类的纠纷。不过,人们在起诉时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具体房产诉讼应去哪个法院起诉呢?为了避免诉讼结果对自己不利,当事人在房产诉讼中要注意哪些事项?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回答。

一、房产诉讼应去哪个法院起诉

打官司,首先要知道去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要确定法院管辖。近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明显增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

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房产诉讼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以购房合同中写明的买方作为原告,并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和证明请求事项成立的各项证据。

其次,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再次,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6: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中心产房交易注意事项
    1、中央交付房的概念中央交付房的全称是中央单位在北京购买的公共住房。本次允许上市的北京市中央单位购买的公共住房,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交付用房。根据国家政策,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中央单位在京共建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第二,可以将中心交房的交易风险交易为中心交房。但买卖双方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北京一些中心交房不能上市交易。如果不知道房子能否上市,盲目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合同就无法履行,房屋就无法转让,这将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具体案例分析:高先生与李先生在某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中介下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高先生将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套房屋转让给李先生,中介公司将作为合同的中介。因为涉案房屋是某科研机构的中心交付用房,原产权单位出具了不同意出售的证明。于是高某通知中介公司,告诉李某房子卖不出去,但愤怒的李某不同意。他上诉
    2023-05-02
    182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刑事诉讼的注意事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当事人、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当事人包括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继承人等四类。诉讼请求明确被告人应赔偿的损失范围。事实与理由部分应写被告人实施刑事犯罪行为的开始、过程和结果,并列举有关能证明民事损害后果的证据。证据部分采用目录式,列举证据名称和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只需列举有关能证明民事损害后果的证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包括四类,分别是:被害人,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被害人死亡时,其继承人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2.诉讼请求: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被告人赔偿的损失有明确的范围,即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或者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3.事实与理由: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应从被
    2023-11-15
    384人看过
  • 合同诉讼程序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的
    合同诉讼的程序,合同诉讼的注意事项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其程序相对于其他三种方式更为复杂。一般而言,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在程序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级别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重大的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另外,在审判实践中.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经济纠纷的诉讼单位虽属地区、省辖市以下,但诉讼标的金额较大.案情比较复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作第一审法院。2、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诉
    2023-06-14
    173人看过
  • 刑事申诉注意事项刑事申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为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第二,申诉困难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结束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2年,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受理。这是我在这里不详细展开的。第三,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决提出申诉,影响已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第四,刑事案件上诉有次数限制,一般只有一次。第五,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误,原审判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必须起诉。此外,一般不立案。第六,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正确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必须说服诉讼人服用诉讼。如果你坚持不合理的投诉,你可以书面或口头拒绝。第七,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人民法院申诉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过审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立案。刑
    2023-08-07
    71人看过
  • 婚前财产哪些事项要注意?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一、如何证明婚前的银行存款为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是存款,银行存单上有存款时间,并有存款人姓名,只要持存单,就可以证明是什么时间存的款。如果这个时间在结婚登记之前,无须其它的证明,就可以证明该存款为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存款。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二、夫妻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处置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在结
    2023-04-06
    260人看过
  • 刑事诉讼规定辩护应注意哪些事项
    应该注意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4.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5.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6.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什么叫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2023-03-21
    137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陈述书的撰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一,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在陈述或答辩时,抓住根本要点,比如分局事实,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等,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给法官留下确实不适宜再成为夫妻的主观印象。第二,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双方的地位基本平等,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冷静并控制好情绪实,对方陈述的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记得要有理有据的反驳。最后,陈述可以围绕具体的如家庭经济情况、有无法定的离婚事由比如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陈述词不在于文字,关键在于给法官留下的态度与具有证明力的证据。起诉离婚开庭会问什么起诉离婚开庭会问的问题如下:1、开庭第一步是书记员核对到庭人数,核对原告、被告、律师的身份证、律师证等资料,核对完毕法官会敲锤宣布开庭;2、然后法官会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关闭手机,不准随便说话,旁听人员不准记录;3、法官要求原告表达诉讼请求,宣读起诉书事实和理由;4、法官要求被告对原
    2023-07-11
    23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应注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主要包含以下部分:1.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有四类:被害人,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被害人死亡时,其继承人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2.诉讼请求: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被告人赔偿的损失有明确的范围,即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或者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3.事实与理由: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应从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为入手,写被告人实施刑事犯罪行为的开始、过程和结果。4.证据:在写完理由部分后,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该写上证据部分,方法亦采用目录式,即只需要列举出证据名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即可,且只需要列举有关能证明民事损害后果的证据即可。一、涉嫌合同诈骗罪坐牢后还需要还钱吗涉嫌合同诈骗罪,坐牢后还需要还钱。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因
    2023-03-22
    62人看过
  • 防范中介陷阱:卖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卖房时为了防止被中介骗,应注意以下几点:1、进行房屋估价。建议您在报价前到一些大中介公司了解市场,咨询更多的专业人员或多渠道了解市场趋势,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报价。提前报价的目的是在谈判过程中给自己留下一定的空间。此外,报价是以试探性的价格了解市场的反映,以便准备价格调整;2、选择一家合格的大型住房中介公司。选择一家诚实、可靠、合格的中介公司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是确保交易安全的前提。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可以向当地市建设委员会查询;3、与中介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在各方面准备相似的情况下,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谈房屋销售。签订协议时,必须注意原所有权证书必须由业主持有。因为在委托中介进行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很多中介往往以方便代理为由要求业主将房屋所有权证书交给中介保管,这对卖方极为不利。如果卖方和中介在再交易过程中发生不可调整的纠纷,中介往往会扣留产权证书。虽然业主
    2023-07-15
    44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哪些事项要注意
    股权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首先,我们来看看股权协议包括什么。一般来说,我们的股权协议包括股东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融资协议等。所以具体怎么写这些,我们个人认为应该邀请专业律师,根据具体需要量身定做。先说协议中应该包含的几个内容:第一,我们认为协议应该包含股权的来源和价格。第二个方面是关于股权权利义务的约定。三是股权的进出机制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四是要有违约责任等。但是,仅仅有一个完整的条款是不够的。在股权合同的过程中,我们还应该注意是否应该对企业的股权进行尽职调查。在履行过程中,是否应该对合同的所有问题进行实质性履行。最后,核心点是考察我们股权合同背后的债权债务,这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工商股权转让注意事项(一)在双方股权转让交易之中,其中股权转让的一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二)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完成股权转让的交易之后直至企
    2023-08-08
    242人看过
  • 写附带民事诉讼状需注意哪些事项
    1.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有4类:被害人,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被害人死亡时,其继承人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2.诉讼请求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被告人赔偿的损失有明确的范围,即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或者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3.事实与理由部分: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应从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为入手,写被告人实施刑事犯罪行为(实际上也就是实施民事侵权行为)的开始、过程和结果。4.证据部分:在写完理由部分后,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该写上证据部分,方法亦采用目录式,即只需要列举出证据名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即可,且只需要列举有关能证明民事损害后果的证据即可。对方涉嫌诈骗彩礼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023-07-06
    202人看过
  • 行政合同诉讼中的注意事项
    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与相对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与民事合同不同,虽然订立行政合同时双方处于平等地位,但是在合同履行中,行政机关具有一定的优益性,以解除权为例,行政机关能够基于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求单方解除合同,并给与相应的国家赔偿,而普通的民事主体则只能在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因此我们说行政合同实质上是具有行政色彩的民事合同,虽然用的是合同二字,但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这就决定了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具有鲜明的特点。1、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提起诉讼应该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行政合同虽然叫合同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应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订立行政合同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时附带审查行政合同,这体现了国家对行政权的尊重。因此如果当事人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应该告知其变更诉讼请求,提起民事诉讼。值得注意的的是行政合同能否提起行政复议,法律明
    2023-06-06
    113人看过
  • 房产证过户需要多久?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房产证过户需要多久1、一次性过户:1个月2、公积金贷款过户:2个月3、按揭贷款过户:1.5个月一般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是7个工作日。二、房产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三、房产过户注意事项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
    2023-04-10
    71人看过
  • 中介租房注意事项,中介租房要注意什么
    中介租房注意事项1、找大中介。如果是小中介,先判断是否是黑中介,可将中介名称发送给该微信账号,即可事实查询其资质。2、看房时如果中介急于将房子出手,请务必注意房子是否有隔音不好、周边环境太差等问题。3、交押金务必到中介所在公司缴纳,并留存收据。4、签合同前三方必须在场(租户、中介、房东)。仔细检查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防止假房东)。5、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主要包括:1)房屋限定的最多住宿人数,一般为2人。2)租期内房东提前收回房屋的退款细则及违约赔偿办法(当月及下月剩余房租是否可退还、押金退还及卫生费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如何退还)3)合同期内租户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赔偿办法、是否可以转租,以及转租的收费条款、水电煤气采暖费用由谁承担、房屋家具损坏维修办法等4)房租缴纳请看好是否是提前一个月缴纳(若果时提前一个月缴纳,相当于多付一个月押金)合同盖章请看好盖的是谁的章6、损坏的家具拍照。如果搬进去之前就
    2023-06-02
    7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诉讼中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劳动诉讼性质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
    • 有哪些注意事项房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7
      约定办理房产分割有以下注意事项: 1、房屋地址准确。 2、产权比例要明确。 3、分配可定惩罚性约定。 4、写清日期、署名。 5、产权赠与要过户。 6、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约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7
      买二手房要注意观察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物业、交通、绿化、车位都要了解清楚。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齐全不。看清楚产权证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考察房屋是否正在出租。预估房屋交易税费。确定房屋不属于辐射房、抵押房等。关于产权的问题,这些如果找可靠的中介是不用担心的。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要
    •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房要注意什么, 出租房屋要注意哪些事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
      租房注意事项、天花板、和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4、租赁
    • 买房子要注意哪些事情 收房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1
      主要注意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是房产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其次要看周围是否有好的小学,医院等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一定要小心。没有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