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对方放弃居住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9:12:32 119 人看过

居住权的设立或者是放弃都是需要以一定的形式完成的,单纯的口头的放弃是无效的,放弃需要书面的形式,而且也需要进行登记。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一、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一)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二)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三)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二、居住权需要进行登记吗

居住权需要登记。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也不包括住旅馆等情况。居住权的设立对于公租房廉租房的承租人和以房养老的人来说是一大利好,不管是否将自己的房子抵押,只要是签订居住权合同,那么在房子的居住权利都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没结婚怎么让对方有居住权
    没结婚让对方有居住权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通过签订合同方式让对方有居住权。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且该合同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有居住权能出租吗不可以。这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二、怎么样认定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房屋所有人允许其他人居住房屋的,就具有房屋的居住权,认定居住权的证据有协议书、录音等。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用益物权
    2023-06-26
    110人看过
  • 协议放弃居住权需要公证吗
    一、协议放弃居住权需要公证吗放弃居住权不需要公证。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人有哪些义务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三、居住权如何设定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
    2024-01-04
    320人看过
  • 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屋吗,可以放弃居住权吗
    居住权人是不可以出租房屋的,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是无权处分的。居住权人可以放弃居住权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房屋的返还、设置的取回,因此没有这两种条件是不可以放弃的。一、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屋吗居住权人是不可以出租房屋的,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人可以放弃居住权吗居住权人可以放弃居住权的,但是要符合条件:1.房
    2023-06-04
    222人看过
  • 如何转让房屋的居住权
    一、如何转让房屋的居住权房子居住权的转让需要房产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约定同意,否则,房子居住权不得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房屋居住权有哪些设立方式房屋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如下: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
    2023-06-15
    355人看过
  • 对方拒付抚养费放弃抚养权后该如何应对
    一、对方拒付抚养费放弃抚养权后该如何应对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是另一方可以到其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推诿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履行自己作为父母的抚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离婚以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离婚以后抚养费给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还有两类例外情形:一类是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另一种情况是子女已成年,
    2023-10-08
    330人看过
  • 离婚对方放弃房产如何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一、出轨离婚财产怎样分一方出轨离婚的,财产分割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
    2023-03-12
    232人看过
  • 放弃去世人的继承权后有居住权吗
    一、放弃去世人的继承权后有居住权吗1、既然放弃继承权,房产由其他人继承,产权属于他人所有,应该无权居住了。但是,可以协议约定放弃继承权同时享有居住权。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1、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2、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放弃去世人的继承权后有居住权吗放弃去世人的继承权之前必
    2023-06-17
    486人看过
  • 继承权可不可以放弃如何放弃
    一、继承权可不可以放弃如何放弃继承权可不可以放弃。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做出。继承人做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不能发生放弃继承的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兄弟姐妹放弃继承权范本如何写的兄弟姐妹放弃继承权范本的写法如下:写明放弃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写明放弃继承的财产基本情况、放弃继承的原因、放弃依据等主要内容;放弃人签字,写明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
    2024-01-19
    340人看过
  • 夫妻放弃对方房产声明如何写
    1.夫妻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房产的的一些基本情况,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也要写明;3.表明声明人自愿放弃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写明放弃的事实以及理由,写明放弃声明是基于自愿、真实意思表示而作出的。一、婚姻内一方怎么样放弃财产有效婚姻内一方放弃财产的有效方式有: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当夫妻一方自愿放弃财产所有权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口头放弃不具有法律效力;3、为避免争议,建议夫妻双方在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到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对于放弃财产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如放弃某处房产的所有权,则应注明房产的位置、面积、不动产证号等具体信息。二、怎样写撤诉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的书写格式:1.首部部分,写明申请
    2023-03-20
    12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公租房成员多久不居住算放弃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公租房成员多久不居住算放弃居住权公租房的承租人如果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闲置公租房的,承租人要退出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公租房所需要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其中暂住证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东西,这些你都必须事先准备好,这样可以争取少跑路,一次性把暂住证给办下来。所需要的资料:本人身份证;租房合同
    2023-06-17
    260人看过
  • 居住权如何获得?如何解除居住权
    居住权如何获得,如何解除居住权居住权有以下取得方式: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4.抵押取得。在产权人已经跟当事人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当事人所有的,但实际上是居住人居住的这套房子。如何解除居住权居住权应当以下情况进行解除:1、当事人在约定居住权时,在居住权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居住权期限的,在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就可以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从而解除居住权;2、当事人未明确约定居住权期限的,就只能等居住权人死亡后,再去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然后依法解除居住权。
    2023-11-30
    308人看过
  • 居住权能转让吗我要转让居住权
    居住权不能转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一、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居住权消灭的情形有:1、居住权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自由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居住权期限,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2、居住权人死亡,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由约定居住权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居住权一般至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二、居住权可以不可以转让居住权不能转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三、
    2023-03-27
    50人看过
  • 如何应对自愿放弃抚养权和探望权
    自愿放弃抚养权和探望权。无效。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即使是协议约定放弃探视权,也是无效条款,所以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条款是无效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探望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父或母亲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女方自愿放弃孩子还能争抚养权吗?一,女方自愿放弃孩子还能争抚养权吗如果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且对方无影响孩子成长的情形,一般不好变更孩子抚养权。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变更,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及子女自身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出于对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法律允许离婚夫妇变更子女
    2023-07-07
    137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应对债务人的债权放弃?
    如果债务人放弃了债权,这可能会对债权人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来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是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也是保全债权的方式之一,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现象。如果债务人放弃了债权,这可能会对债权人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来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是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也是保全债权的方式之一,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现象。 债 务 人 放 弃 债 权 , 如 何 防 止 债 权 无 法 实 现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可以放弃债权,但债权人放弃债权或者放弃债权的一部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收到通知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债权,那么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但如果债务人未收到通知,或者虽收到通知但未表示或以行为表明放弃债权,那么债权仍有效。为了防止债权无法
    2023-08-31
    6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房屋放弃还有居住权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要具体分析,既然放弃继承权,房产由其他人继承,产权属于他人所有,您应该无权居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如果放弃继承权还有居住的权利吗,该如何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7
      如果放弃继承权一般没有居住的权利,但是如果和房产的继承人协商决定放弃继承权的同时享有房屋的居住权也是可以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利。
    • 安置人放弃居住权赔偿多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各地拆迁补偿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征拆办。
    • 离婚可不可以让对方放弃探视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探视权不能放弃,就算放弃了法律也不会承认。 因为探视权虽然属于法定权利,但同时也属于法定义务,不得擅自放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且该权利的具体行使方式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想阻止对方探望子女,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能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
    • 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有居住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28
      如果放弃继承权一般没有居住的权利,但是如果和房产的继承人协商决定放弃继承权的同时享有房屋的居住权也是可以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