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以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将旅客及其行李从一港运至另一港,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一)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的一段期间。
如果船未靠码头而客票票价包括接送费用的,旅客运输的责任期间还包括接送期间,即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时间。
但是任何情况下,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他设施内的时间不应计入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上述关于旅客的运送期间的规定适用于旅客自带的行李。旅客交运的其他行李,其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交付给承运人或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时起至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交还给旅客时止。
(二)承运人的基本责任及责任基础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对承运人责任采取的是部分的过失推定责任制,即承运人基本上承担的是过失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承担过失推定责任。具体而言,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因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过失引起的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对过失的存在,请求人应当负举证责任,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自带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船舶的沉没、碰撞、搁浅、爆炸、火灾所引起或者是由于船舶的缺陷所引起;
(2)无论何种事故引起的旅客自带行李以外的其他行李的灭失或损坏。
这两种情况下,除非承运人能提出反证,否则推定承运人有过失。
(三)承运人责任的免除或减轻
经承运人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是由于旅客本人的过失或者旅客和承运人的共同过失造成的,可以免除或相应减轻承运人的赔偿责任。经承运人证明,上述损失是由于旅客本人故意造成的,或旅客人身伤亡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承运人对旅客的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所发生的灭失、损坏,不负赔偿责任;但上述物品是交由承运人保管的除外。
(四)承运人的责任限额
海上旅客运输中的承运人享受责任限制。责任限制的具体数额是:旅客人身伤亡,每人不超过46666计算单位;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损坏,每人不超过833计算单位;旅客车辆包括其上所载物品灭失或损坏,每一车辆不超过3333计算单位;其他行李灭失或损坏,每人不超过1200计算单位。经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是由于承运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害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不得援用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
(五)承运人收取票款及行李费的权利
承运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客票票款和行李费,并对未付行李费的行李行使留置权。
(六)实际承运人的责任
海上旅客运输中,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旅客订立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旅客运送或者部分运送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送的其他人。二者的责任分担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分担基本相同。具体说,承运人即使将部分运送任务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仍然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实际承运人则对其实际履行的运送任务负责。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均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此项责任限度内负连带责任。
-
承运人在旅客运输中是否需要承担旅客伤亡的责任?
470人看过
-
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赔偿责任限额是多少?
175人看过
-
承运人的责任在海上运输合同中有哪些?
451人看过
-
在旅客运输中,承运人是否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责任?
368人看过
-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以及什么样的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无效
454人看过
-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法律条款)
128人看过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以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将旅客及其行李从一港运送至另一港,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旅客客票是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是承运人和旅客,其中旅客既是合同的当事人,同时又是运送对象;海上旅客... 更多>
-
-
在旅客运输中,承运人是否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责任?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对旅客的伤亡,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一、旅客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旅客自己寻短见从火车上跳车自杀的,承运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免责事由应当由承运人举证,即只有在承运人证明旅客伤亡是由于旅客自己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才可以免除责任。二、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伤亡。如旅客在运输途中突发重病而死亡的。在承运人承担旅客伤亡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承运人的赔偿的数额是有限制的,例如
-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不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客运合同中承运人不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应承担什么责任《合同法》第299条规定,承运人在与旅客之间订立旅客运输合同后,其主要的义务是按时将旅客运输到目的地,按照客票上所记载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如果承运人没有按照客票上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应当认定没有按照旅客运输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运输义务。在此种情形下,承运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一是安排旅客改乘其他班次;二是予以退票,
-
旅客运输合同中如何认定运输人的免责事由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3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不可抗力: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义务、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及求助义务,可部分免责。
-
就海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时效期间为多长?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