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民事诉讼中有举证期限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无论债务债权人之间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只要当初并没有表示这笔钱是无偿的赠送给对方的,有证据表明双方是存在借贷关系的,是亲兄弟也得按约定还钱,当初把钱借给表兄弟的时候没有写借条的,要注意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钱不还的证据。
一、民事证据不足延期开庭是否合法
民事证据不足延期开庭是合法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原因而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证据本身在客观上产生于开庭审理过程中;
由于第三方的原因,使得当事人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其他因证据收集上的实际障碍而使得当事人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的情况。如证人出国一时无法与之联系,持有重要书证的人下落不明等。
-
债务纠纷案件如何举证,债务纠纷证据有哪些要求
336人看过
-
医疗纠纷诉讼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
125人看过
-
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债务纠纷诉讼举证注意事项
444人看过
-
债务纠纷上诉期是多久,债务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106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的起诉有效期应该注意哪些规定?
1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债务合同纠纷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138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债务纠纷中如何确定举证责任,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6《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及《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74条、第75条规定,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分担的例外规则有: 1.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
-
债务纠纷谁来举证,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5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
-
不容错过的债务纠纷举证指引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债务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不容错过的债务纠纷举证指引主要有: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
-
债务纠纷案件举证须知有哪些内容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债务纠纷案件举证须知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3、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5、债权人要求债务
-
即有分期的债务纠纷的规定是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分期履行之债,其特点是当事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约定,对债务分期履行的,该债务可能是同一笔债务也可能是具有同一性质的不同笔债务,具体而言,定期给付的债务为不同债务,分期给付的债务实质为同一笔债务。本条实为对分期履行的同一笔债务[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