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刑会不会和检察院不一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21:09:22 238 人看过

一、法院判刑会不会和检察院不一致

法院判刑可能和检察院不一致。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如果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这时人民法院的判刑和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一般不一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二、检察院取保候审到法院会不会判实刑

检察院取保候审到法院,法院能判实刑。检察院取保候审不能代表法院的意思,更不能代表法院不判实刑。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检察院一直不批捕还会不会被起诉

检察院一直不批捕也可能会不会被起诉,只要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证据充足移送检察院提起审查起诉了,且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然会不会起诉。

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即使检察院不批捕也不代表就不会不会被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n(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n(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n(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n(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n(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n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两次口供不一致,检察院会怎么办
    一、两次口供不一致,检察院会怎么办口供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处理口供不一致的情况时,检察院应该注重对其他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以确保起诉决定的正确性和公正性。对口供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检察院可能会要求警方或自行对涉案人员进行再次讯问,以了解口供不一致的原因和真相。同时,检察院也可能会对其他证据进行收集和审查,以确定哪一份口供更加接近事实真相。根据其他证据判断哪一次口供是真实的。如果两份口供存在矛盾,而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其中一份口供的真实性,那么检察院可能会倾向于采用这份口供作为起诉的依据。如果两份口供都无法确定其真实性,那么检察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其他证据和事实,作出相应的起诉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可能会将两份口供都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
    2024-01-02
    166人看过
  • 检察院不起诉检察院不起诉后会怎样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如下: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书,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一、证据不足的案子如何判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二、证据不足法院怎么判决证据不足法院的判决如下:1、刑事案件中,秉承疑罪从无原则,即检方证据不足的,法院会依据刑法及刑诉要求,判决因证据不足,被告罪名不成立
    2023-03-02
    214人看过
  • 检察院起诉证据不足法院是否会判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法院也不会判刑,法院的整个审理过程并不受检察院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案件处是必须注重证据的,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能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024-04-21
    415人看过
  • 检察院建议10个月会不会判决缓刑
    检察院建议10个月,被告人符合缓刑条件时会判决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而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024-04-24
    71人看过
  • 检察院会不会按照量刑分数进行判刑
    法院不一定按检察院量刑判刑。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采纳罪名和量刑建议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除外。一、怎么写量刑建议书量刑建议书应当是检察院递给法院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家属是不会拿到的,如果家属委托了律师辩护,那么律师就可以介入阅卷,看到量刑建议书,之后就会针对此事和家人商讨意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二、签了认罪认罚还会变动吗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还会变动。办理认罪认罚的案件,必须要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是自愿的。对侦查过程中是否自愿认罪,犯罪嫌疑人的取证过程是否合法,有没有刑讯逼供这类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必须加强法律监督,作为重点的审查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
    2023-03-10
    335人看过
  • 寻衅滋事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会不会批捕
    一、寻衅滋事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会不会批捕寻衅滋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后,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不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检察院有可能决定不批捕。这一决定是基于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和材料,经过检察院的审查后作出的。二、寻衅滋事批捕的条件是什么寻衅滋事案件批捕的条件主要包括: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且该行为已构成犯罪;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具体而言,这些社会危险性可能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等。三、寻衅滋事不批捕的情况有哪些寻衅滋事不批捕的情况主要包括:1.犯罪情节轻微,只能算作一般违法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的标准;2.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且在此案中并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3.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较低,取保候审可以防止其再
    2024-07-28
    285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的罪名和起诉的罪名会不一致
    检察院批捕的罪名和起诉的罪名不一致,是因为经过侦查后查明嫌疑人实际构成的罪名并不是批捕的罪名,此时检察仍可以实际查明的罪名向法院起诉。批捕罪名与起诉罪名不是必须保持一致,要以公安机关侦查后的结果为准。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什么就是什么罪名下逮捕通知书不一定会被判刑。逮捕是由检察院批准,但判刑是由法院决定,检察院送去的被告人法院可判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
    2023-08-12
    193人看过
  • 法院假释检察院执行不当会不会被起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一、撤销缓刑可以复议吗对撤销缓刑进行申请复议也要有法律依据才行。第一、撤销缓刑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有上述情形的,原作出缓刑、假释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第二、缓刑制度,是
    2023-02-20
    398人看过
  • 认罪认罚检察院量刑建议法院会不会采纳
    一般来说,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除非有特殊情形:(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11.5)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促进量刑公开公正,加强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活动的监督制约,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对认罪认罚案件,
    2023-07-22
    271人看过
  • 案子到法院还会不会退回到检察院
    案子到法院仍有可能会被退回检察院。人民法院主动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有两种:1、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提出的立功等重要线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2、人民法院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
    2024-04-23
    150人看过
  • 刑事和解后检察院是否会不起诉
    刑事和解后,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在侦查阶段达成刑事和解的,公安机关不能因当事人达成和解,直接把案件撤销。公安机关撤案的标准只能是不构成犯罪的和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如果构成犯罪,即使不符合起诉条件,公安机关也不能撤案,仍应把案件提交检察机关,但是公安机关对于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提出建议,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2、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刑事和解的,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案件有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二,对于未成年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第三,不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提交法院公诉,但可以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3、在法院审理阶段达成刑事和解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
    2024-04-23
    166人看过
  • 检察院不批捕案件还会在检察院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案件还会在检察院吗不予批准逮捕仅意味着基于特定案情,无法满足批准逮捕所需具备的法定要件,并不代表该案件不再具备被提起诉讼的资格。因此,相关案件仍需在检察机关继续处理,待案件调查工作全部完成之后,若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便会依法向法院提交公诉申请。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之后,应依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获得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而对于未获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则需详细阐述其理由,如有必要进行补充侦查的,亦应同时告知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
    2024-07-17
    358人看过
  • 检察院不批捕会被判多久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3、由此可见,人民检察院做出不批不批准逮捕决定的:1)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2)
    2023-08-05
    432人看过
  • 检察院精准量刑法院会判轻点吗?
    检察院精准量刑,法院不一会轻判。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只是对于人民法院判刑的一个影响因素而已。至于其对于判决结果是否能够起到影响作用。需要结合控辩双方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述的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2024-04-27
    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会不会量刑检察院会随意判刑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0
      检察院只可以提出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尊重和考虑,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法院。
    • 检察院判缓刑后会不会判处法院拘留?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7
      取保候审后法院判缓刑不会进行逮捕。人民法院已经判处缓刑,自判决确定之日即开始计算缓刑考验期,通过缓刑考验期的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但如果考验期内违法相关规定的仍然会被逮捕收监。
    • 打架致轻伤哪里检察院会不会判刑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建议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对方谅解,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的缓刑条件,即可争取缓刑。
    • 检察院判了刑法院会低检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8
      法院判是否会低于检察院量刑要看情况。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的。
    • 如果我要申诉检察院, 法院对检察院量刑不合理, 法院会受理和判决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2
      二、申诉事由(一)依法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二)有新的证据可能改变原裁判的;(三)主要证据不充分或不具有证明力的;(四)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五)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适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的;(六)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七)行政赔偿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内容违反法律或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八)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九)审判人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