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利益是否应优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1:21:28 316 人看过

多么绝妙的判决!在对马*斯智慧的妙判击节赞叹的同时,我认为该判决充分体现或者是创设了一个新的司法裁判原则——第三人利益优先原则,也就是当诉讼行为实际或可能侵犯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时,法院或者法官应当优先考虑保护除诉讼当事人双方之外的第三人利益。

马*斯之所以敢违背惯例,撇开诉讼双方当事人父母的诉求,而作出“父母归两个孩子所有,原有住宅的居住权也归两个孩子所有,离异的父母定期轮流返回孩子身边居住,履行天职,直至孩子长大成人”的妙判,使得诉讼的双方当事人父母无话可说或者是无可辩驳,又获得公众的赞叹,就是因为他的判决优先保护了第三者——孩子的利益。

大家知道,就离婚官司而言,父母双方无论谁输谁赢,一个家庭的破裂,受到伤害最大的是孩子。所以,离婚诉讼中一切都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优先。为了孩子的利益,法院或者法官完全可以撇开父母双方的诉求,而作出利于第三方孩子利益的判决。

按照目前的司法裁判惯例,法院或者法官不能如此裁判,但也可采取调解等软性方式,优先保护第三人的利益。

第三人利益优先原则,除了适用于上述涉及到孩子抚养的离婚诉讼案件外,还可适用于如涉及到赡养父母老人、扶养残弱幼小等家庭成员的其他的家事诉讼案件。比如,子女之间为了父母如何赡养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法院或者法官就可以援引“第三人利益优先原则”,作出最利于父母的裁判或者是调解文书。我认为此原则还可适用于其他的当诉讼行为实际或可能侵犯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案件。比如当两个化工厂相互诉讼谁应当对周围的环境污染负责时,法院或者法官就可以作出最利于周围居民或其他的环境利益的判决或者调解文书。

总之,第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司法诉讼中有着广阔的适用空间,而充分发挥该原则的司法裁判作用,既可以充分保护实际或可能被诉讼行为侵犯或者损害第三人的利益,避免司法可能有意或无意为恶,或者是避免司法可能成为他人用来为恶的工具;又可以弘扬人们遇事先从他人利益考虑的高尚的道德情操,给社会以良性规范和指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什么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一、什么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利益合同,即利他合同。利他合同作为古典契约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使古典契约理论的合同自由与意思自治得到广泛承认与推崇,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趋频繁,相互依赖性不断加强,这使得人们间财产关系的复杂化就日趋明显,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交往中许多合同关系都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而涉及到第三人,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活要求不能再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呼吁新的理论的诞生。理论上和立法上对利他合同的承认弘扬了私法自治的精神,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的尊重,也符合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二、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1、第三人的给付请求权第三人承认后,有权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予以变更或撤销。2、当事人的变更、撤销权当事人于第三人作出承认之前,有权变更、撤销合同。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销
    2023-06-07
    362人看过
  • 离婚房产涉及第三人利益
    第三人的财产涉及其中的,离婚时可以先通过析产的方式从财产中将第三人的财产中分割出来。但如果诉争财产所有权在第三人名下,且离婚诉讼在进行中时,此时该财产已经合法转移,此时涉案财产关系到第三人就应当另案处理。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要注意哪些(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6)离婚时
    2023-03-10
    319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前应优先赔偿哪些利益?
    一、公司破产清算前应优先赔偿哪些利益?公司破产后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
    2023-08-12
    368人看过
  • 第三方利益遭受侵害,合同是否有效?
    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第三人告知解除合同有效吗1、解除合同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通知的,如果第三人告知解除合同,是受合同当事人委托的,告知行为是有效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
    2023-07-06
    497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置什么人员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规定的只是最低比例,各单位在其岗位和工种适合的情况下,在其可承受的范围内,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会采取措施予以鼓励。二、公司可以安排工伤人员待岗吗可以的。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规定给予补偿,工伤职工享受了补偿之后,工伤职工没有特别的优待。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身
    2023-02-13
    360人看过
  • 法定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三种人
    尽管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不能超过6个月,但由于没有规定试用期的条件和明确试用期的性质,依然为一些用人单位规避法律义务、损害劳动者权益留下可钻的法律漏洞。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往往以试用期为借口,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明确限定了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水平以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聘试用期劳动者,牢牢封堵了《劳动法》的法律漏洞。闫宝卿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等等。另外,虽
    2023-04-22
    120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优先受偿的规定是什么?
    在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应当保护提起撤销权之诉的特定债权人享有对“诉的利益”的优先权。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当据此作出裁判结论,否则将严重损害涉诉债权人之合理关切与合法权益,必须保证提起撤销权之诉的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如果不保护行使诉权的债权人的优先利益,反而将“诉的利益”归结为“保全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则意味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被强制赋予某种“公益性诉讼”的属性,意味着其他非诉债权人可以无偿分享涉诉债权人的诉讼成果,此举显然有违公平原则。第一,债权人对于危及债务人责任财产的行为既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也可以提起无效行为确认之诉。债权人对此具有自主选择权,因二者均属于广义上的债的保全行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2023-04-19
    229人看过
  • 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受益权应当优先于受益人
    案情前两日,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报道《女童获10万理赔80后妈妈要用女儿救命钱还债》(http://hb.qq.com/a/20090905/000026.htm)。大意为:某女孩不幸得了白血病,事前母亲为女儿投保了人身保险,受益人为母亲本人,当保险公司理赔时,直接将保险金汇入受益人母亲的账户,而该母亲却要挪用该部分款项用于还债,女孩父亲不得已向社会求助救治女孩。分析我认为,本案的焦点即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向该母亲给付保险金?为了理清整个案件的法律关系,我制作了下列图表。本案法律关系图从上图上可见,保险公司与母亲建立了人身关系,女孩作为被保险人是本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利益关系人。母亲对女孩具有天然的监护义务,即具有法定的,保险公司与其签订保险合同,约定其为受益人毫无争议。发生了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积极履行义务,向受益人积极理赔。因此,针对结合上述图表,我想将焦点问题分解为二个子问题:一、女
    2022-04-12
    175人看过
  • 优先保障军人权益范围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依法服兵役是军人的高尚行为保卫祖国,人人有责。今天,我们告别父母、远离亲友、走进军营参军尽义务,来共同建设一支强大的国防力量,这些都是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我们应当以尽好义务的实际行动,通过服兵役赢得人民的爱戴和尊重,无愧于人民对我们的尊重和信赖,无愧于这一身橄榄绿,无愧于军人这一个光荣称号。作为中华民族的子子孙孙,人人都有责任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不受侵犯。我们应征入伍,既是依照国家法律法
    2023-07-04
    221人看过
  • 恶意串通导致第三人利益受损
    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恶意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对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加害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恶意串通怎么认定恶意串通的认定有四点,分别是:1、后买受人是否尽到普通买受人必要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2、审查房屋实际交易价格,后买受人是否实际支付了合理对价;3、审查具体的交易方式、过程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详尽;4、审查交易双方的关系、后买受人的身份、交易双方是否有不合理的经济往来等。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有两点,分别是:1、客观上恶意串通行为人进行了串通行为并直接或间接的损害的第三人的利益;2、主观上,恶意串通双方都要求具有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并且明知恶意串通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利益损失而故意为之。恶意的目的要求双方都具有,否则不属于恶意串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
    2023-07-02
    367人看过
  • 政府机关确权错误损害第三人利益是否要赔偿
    府机关确权错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原则上赔偿直接损失,具体说:(一)因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受害人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直接损失”包括:停产停业期间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财产价值的减损;参加招标、投标等程序的先期投入;与个人生存技能有关的许可证被吊销或扣押期间的收入等。(二)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违法审批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由行政机关负赔偿责任;第三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但行政机关怠于履行审查职责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由行政机关承担与其违法行为相适应的赔偿责任。经调解,行政机关确定的补偿数额明显偏低时,法院可直接判决补偿的具体数额(包括直接财产损失范围以及为防止损失扩大所支出的费用)。现行行政诉讼法虽然设立了第三人制度,但对第三人是否可以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没有明确规定,以至导致人民法院在只要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即时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第三人的举证
    2023-05-05
    59人看过
  • 专利优先权是否可以转让?
    专利优先权只是一种在申请专利时才会因之前在其他国家申请的专利而获得的一种附属权利,本身不能单独存在,只有将最初始的专利转让才可能将其附加的专利优先权一并转让出去(专利许可不具备此类权利)。其次,专利优先权必须是获得授权后才有可能行使的权利,单单申请并不构成优先权的存在基础。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包括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前者为国外优先权,后者为本国优先权,两者在适用的专利类型、申请地点上,都有
    2023-06-22
    221人看过
  • 第三者保险的第一受益人能否是贷款银行?
    贷款银行可以是第三者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给第三者,即贷款银行造成了损害的,则保险人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直接赔偿保险金给第三者,即贷款银行。第三者保险的第一受益人能否是贷款银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
    2022-07-04
    125人看过
  • 优先股有权益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优先股有权益吗?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二、优先股权益是什么?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三、优先股具有哪些特点呢?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
    2021-08-21
    23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在先权益能否优先受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5-01-21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般而言,在查封财产的情况下,先查封的债权人应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无论被查封财产的人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经营组织,还是自然人。但若债务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其主要财产因一个债权案件而被查封、扣押或冻结,且除此以外已没有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其他财产,那么其他债权人,已取得金钱执行根据的,可以享有参与分配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先查封的债权人自然不再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优先股是否计入股东利益,有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8
      优先股是计入股东利益,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来保证,优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润分配降至0之后,优先股在股利方面就达不到股息收益率,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似举债集资的形式。
    • 首先纠正利益后孩子优先是男方还是女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
    • 利息保护优先还是本金优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3
      1.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各方具体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数额到底如何确定以及债的履行顺位(债的清偿抵充)问题,往往是实务中的难点问题。 2.浙江省高院出台了一个《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3.《意见》第25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除借款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 继承人应该优先还是优先对待父母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5
      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处理,由被继承人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他的继承人无权继承;未立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子女、父母和配偶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应该同等。 一、办理法定继承遗产所需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医院或火葬场的都有效) 2、被继承人的财产的标的物证明(比如动财,应当拿上银行卡、股票、社保卡等资料;不动产则拿上土地使用证、房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