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资金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6:10:30 462 人看过

一、是否公开募集

私募基金,顾名思义只能私下向特定的对象募集,而不能像公募基金(需要具备更苛刻的条件和审批手续)向公众推广募集。因此,公募基金的一些方法,在私募基金上是严格禁止的。比如,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宣传,不能通过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实践中,理财讲座、投资研讨会等宣传形式无形当中把私募基金资金募集行为推向了犯罪的边缘,基金公司应谨慎对待。如果相关机构采取上述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和推介,则有可能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这一界限。

二、是否注册备案

合法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应当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要求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非法集资中的“非法性”,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因此,私募基金设立某只基金是否注册备案,则是其合法的因素之一。

三、是否真实项目

私募基金的发起一般是基于某项目,在募集协议书上都需要标明该资金用于哪个项目。存在真实的项目是私募基金合法的关键因素。同时,真实项目还包括资金是否专项专用。私募基金应专款专用,最好能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托管或者进行委贷。基金财产必须区别于基金管理人的财产。

实践中,一些私募企业基金管理混乱,对基金不进行专款专用或者不进行商业银行托管,甚至使用个人银行卡周转资金,不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开展基金运营。一旦这些不合规行为被不法分子利用,出现“携带资金逃匿”、“据为己有肆意挥霍”、“将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容易给私募企业带来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风险。因此,如果项目不存在,或者资金最终并没有用在项目上,那么则有可能转化为“具有非法占有”的集资诈骗行为。

四、是否人数众多

私募基金对投资者和人数应有严格限制。在人数限定方面,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以股份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和合伙制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投资者不符合上述规定和人数超过限制的,都很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虽然,非法集资在入罪上并非单纯的考虑投资者的人数(兼顾投资数额),但是针对私募基金的特点,如果投资者投资数额小,人数多,则有非法集资嫌疑。

目前,私募基金通过代持股或渠道的方式募集资金,对此因谨慎操作。这种行为给私募企业的运营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超过投资人数上限,就容易涉嫌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从而具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

五、是否承诺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者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给出明确还本付息或确定的回报约定,那么该机构也构成违法。非法集资中的“承诺性”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基金公司一般只能强调“预期收益”,同时应对投资风险予以明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募股怎么样区别非法集资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集资行为作出了解释,符合相关司法解释条件的,就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发起人首先要做的是与前述的发起设立的程序中前两步相同的步骤,有所区别的是,在发起设立中,发起人要认购全部的股份
    2023-04-29
    387人看过
  • 私募投资机构有哪些?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可以从其是否满足非法集资的特征进行认定,应当对股权类私募基金拟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调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市前是否需要引进私募投资机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判断在上市前是否有必要引进私募投资机构,但这并不是必备条件!引进私募投资机构的途径包括转让存量股份和增发新的股份,目前实践中以增发新股为主。引进私募投资机构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募集一定数量的资金,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2、对于股权高度集中、股权结构不尽合理的企业,可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3、私募投资机构可以在不同方面为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增值服务。但私募机构一般都与企业签订对赌协议,对赌协议的条款一定要谨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2023-08-01
    331人看过
  • 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如何区别?4招教你不再倾家荡产
    近年来,外地以私募投资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这类案件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具有较强的迷惑性。昨日,重庆股权投资基金协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应防范打着私募投资基金理财旗号进行的非法集资和吸储违法犯罪活动,并为投资者揭开了这些伪私募的神秘面纱,提醒投资者认真识别,避免上当受骗。社会危害假借私募之名骗市民投资血本无归阿姨,来看看我们私募投资基金公司的理财产品吧,收益高、风险低,还保本。大爷,我们公司绝对正规,有国家发的批文,在工商部门都能查到。这些颇具诱惑和煽动性的言词,可能是非法集资活动组织者的营销伎俩。不法分子往往对收益之丰厚大肆宣传,但对风险却避而不谈。昨日,重庆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相关人士分析说,非法集资者常利用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劣势,以高利润为诱惑,花言巧语诱骗投资人投资,骗取资金后,往往恣意挥霍或转移、隐匿。而案发后,即使政府部门介入彻查,但多数由于时间长,资金去向早已不明,短
    2023-04-23
    487人看过
  • 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融资的区别有哪些
    一、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融资的区别有哪些1、投资时间不同。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企业的前期,而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投资后期。2、专注点不同。风险投资专注于综合考量项目创始团队和业务数据。而私募股权投资面向成熟的企业和成熟的市场,对投资人的行业资源要求较高。3、项目估值不同。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早期项目估值低,不过投资随着公司估值不断上升,单个项目的回报倍数越低,相对投资成功的概率会比天使投资高。二、股权激励的模式主要的激励模式包括三种,即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权三种。股权激励就是关于股散人聚,股聚人散的艺术与学问,股权激励的核心就是让核心员工真正成为公司的主人,获得股权的员工不再是雇佣劳动者,而是公司的股东,企业事业的主人,但是股权激励不是员工福利,而是专门针对公司事业打拼的奋斗者;股权激励是给一个公司奋斗型员工的稀缺品,工资和奖金给普通员工,公司最宝贵的奋斗型人才应该获得是股权。三、股权融资
    2023-04-13
    421人看过
  • 私募基金如何募集资金?
    【为你推荐】公司清算公司章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子公司公司设立公司注销流程个人独资企业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家庭年平均收入在逐年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把一些闲散资金拿去投资,目前我国的投资方式有很多种,但收益高、风险大的应当属私募基金了,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私募基金是被许可的,那么私募基金如何募集资金。一、私募基金私募基金(PrivateF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blicF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其主要研究对象,都只侧重于市场运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范畴,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但对于全面认识和深入探索市场运行规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基础、
    2023-06-02
    184人看过
  • 在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若在外地打工拖欠工资,在当事人的户籍地是不可以起诉的,当事人仅可以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处进行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起诉离婚可以在起诉方居住地法院起诉吗?当事人起诉离婚的,若被告离开其住所地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则可以在起诉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离婚去哪起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的数量递交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2023-02-14
    417人看过
  • 关于返还非法募集资金有哪些法律法规
    有关非法集资活动退回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一是参与非法集资者将遭受经济损失,甚至失去一切。从日常案件来看,最终只有10%至30%的赃款被成功追回。具体规定如下:(1)相关规定第16条从事非法金融经营活动的机构,应当负责清理、偿还非法金融经营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第十七条非法金融机构被中国人民银行取缔,有审批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织单位的,由审批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织单位负责组织清理债权债务;没有审批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织单位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债权债务的清算。第十八条参与非法金融经营活动造成的损失,由参与人自行承担。第十九条非法金融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移给国有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未参与非法金融经营活动的单位。第二十条债权债务清偿后,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当场上缴中央财政。第二十一条清算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实践中,投资者收到的
    2023-05-03
    325人看过
  • 假借私募基金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者把自己伪装成私募基金,或者私募基金募资运作不规范,演变成以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行为。行为人谎称自己经营的是私募基金,有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优秀的运作团队,以较高的年化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并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手机短信、微信等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甚至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大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对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以及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均不予考虑,也未进行风险提示。一、假借P2P网络借贷之名进行非法集资当下一些机构打着P2P的旗号,设立网络借贷中介平台,采用虚假宣传手段,一方面强调借款人项目规模大、前景好、收益高、风险低、回报快等;另一方面则弱化项目的审批瑕疵、保障不稳、模式非法,虚构借款人、借款标的及资金用途,具有极强的欺骗性。实际上,很多P2P网贷的平台客观上突破了P2P平台作为“金融信息中介
    2023-03-20
    362人看过
  • 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内涵及特点
    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区别:1、资金来源不同:私募、特定主体、非法集资无特定主体;2、募集资金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同:非法集资,违法的,没有相关部门的报告,而私募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私募即私募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投资基金,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和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目标,简称私募基金。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非法集资是“未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进行融资,是法律明确规定所禁止的行为。而私募基金则是由于其发行对象、运作方式满足法律的规定而不必向有关部门登记,是属于受法律豁免而不需要登记的合法行为。2、募集对象不同。非法集资的对象为社会不特定的公众,而且对投资者的资格没有限制,而私募股权基金则是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并对投资者的人数及资格进行严格限制。3、利益分配不同。非法集资一般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它利益等方式向
    2023-07-12
    205人看过
  • 怎么投资私募基金,投资私募基金条件有哪些
    一、怎么投资私募基金1、不投资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的私募基金产品;2、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3、确保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4、投资合法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私募投资基金实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制。中国基金业协会是唯一接受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机构。投资者在确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是否是合法私募基金时,应登陆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该私募基金是否在其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公示信息的时间一般为产品募集期结束后的20日内,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上查询到。二、投资私募基金应满足哪些条件《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如下:(一)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
    2023-02-25
    422人看过
  • 私募基金资金募集如何合规
    1、特定对象确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基金的第一步就是确定特定的募集对象。首先,基金管理人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自身相关信息,宣传内容仅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并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其次,根据不同的情况用不同的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1)若是针对非互联网媒介宣传推介私募基金的,募集机构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确定特定对象,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并强调评估结果有效期不超过3年,逾期再推介需重新评估;同一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持有时间超过3年的无需重新评估。(2)若是针对互联网媒介宣传推介私募基金的,即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报告会、电话、短信、电子邮箱等渠道推介的,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必须设
    2023-06-02
    445人看过
  • 私募基金由谁募集,如何有资格
    私募基金由谁来募集?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可以由以下两类机构担当:私募基金管理人只能募集由其自行管理的私募基金,还有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发行私募基金的资格有什么要求吗?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1、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4、有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
    2023-06-02
    412人看过
  • 工资与薪金的区别有哪些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薪酬是员工因向所在的组织提供劳务而获得的各种形式的酬劳。一、法律如何规定工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人的工资不得无故扣除或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行业或者与员工的约定,通过货币的形式支付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的报酬。工资可以按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的形式来计算。二、逾期发工资应该怎么办逾期发工资时,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可
    2023-03-07
    178人看过
  • 单位与个人非法集资罪的区别在哪
    一、单位与个人非法集资罪的区别在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接直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集资罪中的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区别,一是主体不同,二是处罚的方式不同,单位犯罪不仅对单位进行处罚,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罚。二、集资特点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
    2023-04-13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别非法集资和私募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1
      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五大区别: 1、是否公开募集。 2、是否注册备案。 3、是否真实项目。 4、是否人数众多。 5、是否承诺收益。
    • 如何区别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关系?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4
      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五大区别: 1、是否公开募集。 2、是否注册备案。 3、是否真实项目。 4、是否人数众多。 5、是否承诺收益。
    • 私募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私募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和特点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5
      1-私募与非法集资“私募”也是证券发行方式的一种,是指证券发行者只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售证券。私募发行对象有机构投资者,如金融机构,或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公司;个人投资者,主要是内部职工。私募发行的最大特点是发行者不必向证券管理机构办理发行注册手续,从而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注册费用;另外,私募发行多由发行者自己办理发行手续,自担风险,从而可以节省发行费用。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
    • 什么是私募,私募资金募集要符合哪些特征,私募资金募集要注意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
      私募是指由一定的机构发起设立,募集社会上闲散的资金;是一种面向特定投资人的权益融资行为。私募资金必须要符合以下特征:第一,私募是有组织进行募集,这个募集者必须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第二,私募之前必须发起设立公司,在具备一定条件和资格时才能去募集;第三,私募要确定募集的范围;第四,私募要确定募集的标准;第五,募集资金怎样投资要有一个章程;第六,私募资金要明确投资的组合,投资的一些限制;第七,私募资
    • 公司识别私募与非法集资有什么规定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