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设置及法律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8:13:59 359 人看过

股权设置是出资人根据其出资比例确定的,但在最初设立公司时都会有各方洽谈出资份额的过程。但大多人考虑的是:公司由谁享有控制权?各方的收益比例如何均衡?当股东之间发生争执时,能否有效决策?

1、畸形股权设置一:平衡股权结构

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如果不是一方具有绝对的强势,往往能够对抗的各方会为了争夺将来公司的控制权,设置出双方均衡的股权比例。如果这种能够对抗的投资人超过两个,所形成的股权结构就较为科学。但是如果这种能够对抗的投资人只有两个,则将形成平衡股权结构。

案例1:某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双方各占50%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需要过半数的表决权股东同意才有效。后来,两个股东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争议,双方互不同意对方的提议,导致公司无法形成任何决议,经营不能正常进行。

案例2:某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三人,甲、乙两名股东各占45%的股份,丙占10%的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需要超过半数的表决权股东同意才有效。甲、乙一旦意见不同,则丙支持哪一方,哪一方的意见就能够形成有效决议。甲、乙发现这一情况后,都有意拉拢丙。最终的结果是丙实质上控制了公司的发展走向。

上面两个案例所产生的问题并不相同,但同样损害着公司利益。案例一形成了股东僵局。案例二导致了公司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的失衡。股东所占股份的百分比,只是在分红时起作用,并不意味着每个股东对公司的运营能产生影响,尤其是一些零散的决策权,总是掌握在某一个股东手里。零散决策权必将带来某些私人收益。股东从公司能够获得的收益是根据其所占股份确定的,股份越高其收益索取权越大,就应当有对应的控制权。当公司的控制权交给了股份比例较小的股东,其收益索取权很少,必然会想办法利用自己的控制权扩大自己的额外利益。这种滥用控制权的法律风险是巨大的,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都有严重的损害。

2、畸形股权设置二:股权过分集中

事实上有很多公司有一个主要出资人,为了符合过去的公司法有关规定才找了其他小股东共同成立公司。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股权过分集中的结构,一个大股东拥有公司绝对多数股份。

一股独大的情况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企业无法摆脱“一言堂”和家长式管理模式。但在公司进入到规模化、多元化经营以后,缺乏制衡机制,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增加,企业承担的风险会随着公司实力的增强而同步增大。

另外,一股独大,导致企业的任何经营决策都必须通过大股东进行,其他小股东逐渐丧失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热情。一旦大股东出现状况,如大股东意外死亡或被刑事关押等,直接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决策。等到一切明朗的时候,企业已经被推到了破产的边缘。

股权过分集中,不仅对公司小股东的利益保护不利,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利,而且对大股东本身也存在不利。一方面由于绝对控股,企业行为很容易与大股东个人行为混同,一些情况下,股东将承担更多的企业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大股东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处理公司事务时,将产生小股东争夺控制权的不利局面,给企业造成的损害无法估量。

3、畸形股权设置三:股权平均分散

股份分散为现代公司的基本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有关股东如何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些公司的股权形成了多数股东平均持有低额股权,形成了“肥份人人有份、股权相对平均”的畸形格局。

在众多平均的小股东构成的股权设置结构中,由于缺乏具有相对控制力的股东,各小股东从公司的利益索取权有限,参与管理热情不高,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通过职业经理人或管理层完成。公司管理环节缺失股东的有效监督,管理层道理危机问题较为严重。

另一种局面就是,大量的小股东在股东会中相互制约,要想通过决议必须通过复杂的投票和相互的争吵。公司大量的精力和能量消耗在股东之间的博弈活动中。

4、特殊的股权设置——夫妻股东

许多民营企业家在创业之初即为夫妻共同打天下,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也有企业为了满足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股东必须为两人以上”的强制性要求,但又信不过别人,因此,将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实质上由一人出资经营。

关于夫妻公司,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予以禁止,夫妻共同投资一家公司也并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实践中,夫妻公司往往与家庭并无实质分别,尤其是财产上混为一体,容易出现个别股东操纵公司、损害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性,可能招致公司人格的丧失,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将整个家庭与公司混同。2005年底修改《公司法》,确立了法人人格否定制度,夫妻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规范则存在法人人格被否定的法律风险。

因“夫妻公司”引发的法人资格否定的纠纷,主要体现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偿还债务和夫妻离婚诉讼两种情况。从法人人格否定制度来讲,其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只有在法人债权人提出诉讼请求时,法院才进行审查“夫妻公司”是否存在滥用法人人格的情况,决定是否否定法人人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公司股权转让时债务承担中法律风险?
    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2、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一、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不同1、两者的
    2023-06-24
    143人看过
  • 公司设立风险大律师支招规避风险
    1、就公司的设立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2、参与投资方案设计,参加公司组建谈判;3、协助制作公司组建合同、发起人协议、章程等公司设立的有关文本;4、就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查;5、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审查发起人的合法性;6、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其设立的规范化;7、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见证创立大会的议程及决议的合法性;8、根据公司的委托,协助代为办理工商、税务等注册登记手续;9、根据当事人委托,就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股东争议、出资不实、虚假出资代为进行调解、仲裁、诉讼。
    2023-06-09
    318人看过
  • 公司监事的法律责任及其风险
    公司监事有以下职责:(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监事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
    2023-07-05
    349人看过
  • 设立一人公司潜在的法律风险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股东一般仅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属于法定的量的有限责任。我国法律对一人公司的债务问题有着更为严格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在诉讼中,一人公司的股东必须承担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举证责任,而现实中,很多中小企业对财账的管理并不规范,让其股东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十分困难。一、公司法对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以上这些基本条件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具体来说,《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有以下几点不同规定:(一)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较高规定的除外);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二)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有限责任公
    2023-03-25
    62人看过
  • 合伙协议条款设置与法律风险
    合伙协议内容丰富,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协议制定的不够周祥,必然为合伙企业将来的运作留下法律风险。(1)合伙财产条款的法律风险合伙出资形式多样,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各种出资形式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并不相同,合伙协议应当就不同的出资有不同的约定。首先,合伙财产归属的约定,通常提到合伙财产时,多数人都简单地认为属于合伙人共有,而实际的情况则复杂得多。对于以现金或财产的所有权出资的财产应认定为共有财产;对于合伙人以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在合伙经营期间,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享有使用权,但合伙人不享有所有权;对于合伙人以劳务、技能等非财产权出资的,劳务、技能虽然可以进行价值评估,但因其具有行为性的特征,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当合伙人以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出资的,既可能以所有权出资,也可能以使用权出资,这就需要合伙人在协议中进一步明确约定。约定不明就存
    2023-06-20
    423人看过
  • 控股股东有权设置解散公司吗
    控股股东没有权利直接解散公司,股东想要解散公司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决议的,才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登记披露标准所谓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就是对公司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权利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设立的质押。信息披露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表格形式披露股东股权质押相关信息,包括股东名称、质押股数、质权人、质押占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通过表格形式披露相关信息,使投资者更直观、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相关情况。二是进一步明确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形下,应当披露包括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股数及占该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及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具体情况。三是
    2023-08-01
    362人看过
  • 公司设立文件所存在的法律风险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除了申请注册需要提交的各种证明性法律文件外,还需要在出资人之间签订一系列的法律文件,包括公司设立协议、公司未来的运作协议、公司章程等。如果这些法律文件设置不妥当或存在瑕疵,公司将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一)公司设立协议缺失或瑕疵引起的法律风险公司设立协议,是指发起人为规范公司设立过程中各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而签署的协议。在公司的设立协议问题上,通常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缺少书面公司设立协议的法律风险对于公司的设立问题,发起人之间在达成一致意向以后,便盲目着手操作,很少考虑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发起人彼此间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也不会想到以书面的设立协议等方式提前明确,致使发起人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行为决策活动融入了很大的意志性因素,造成不必要的成本和资源浪费,甚至引发纠纷。缺乏书面的公司设立协议,不仅体现为设立活动本身存在的法律风险,而且发起人也因此丧失了进一
    2023-06-09
    357人看过
  • 股权回购是什么意思,公司股权回购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股权回购是什么意思股权回购所谓股份回购(Sharereprchase),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Treasrystock)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二、公司股权回购有哪些法律风险第一、私募股权基金进入企业时就应结合该企业自身特点对于回购方加以确定,对于绝大多数股份由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而言,要求控股股东回购是比较有可操作性的回购退出方式。同时控股股东可以通过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方式融资,回购款来源保证。相反,如果一个企业的股权相对分散而私募股权基金进入时持有的比例又比较大的时候,选择控股股东回购则可操作性不强,因此选择企业减资就相对更为现实。第二、严格遵守资本减少的程序要求
    2023-02-24
    475人看过
  • 干股股东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其法律风险
    一、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一些对公司的成立或运营起过重大作用,通过不对公司出资却享受公司收益的法人或自然人而言,其收益权随时可能被终止,法律无法以股东资格去保护其取得收益的权利。对于那些利用职权享有公司收益,这种股无疑是权力股,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如果这种干股股东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受贿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则要受到刑法的制裁。如果违反了党纪、政纪,则要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二、公开身份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开股东身份干股股东的两种存在基础,其法律后果也不同。对于因腐败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如上所述要承担其违法甚至于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对于因交易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其交易的形式不同,导致其法律责任也不同。如对于掌控公司
    2023-03-03
    82人看过
  •  探讨基金公司股权质押问题及潜在风险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股权可以转让,且可以作为质押品。在基金份额、股权出质时,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然而,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因此,以上素材主要讲述了股权出质的相关规定。股权可以转让,且可以作为质押品,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时,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如 何 办 理 基 金 公 司 股 权 质 押 ?办理股权质押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
    2023-10-06
    436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如何规避?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可自愿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最新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p>转让人:(以下称甲方)</p><p>受让人:(以下称乙方)</p><p>鉴于:</p><p>1、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公司)是经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p><p>2、甲方与乙方均为______公司的股东。</p><p>3、乙方与其他股东间已无法正常合作。</p><p>4、目前______公司资产
    2023-07-02
    152人看过
  • 小的私募股权公司怎么设置
    是指从投资者中筹措资金并以无记名股权的形式投资的公司。作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的核心。它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运营和到期清算中都要肩负重要作用。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可以。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不仅只有合伙制。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主要有: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合伙型基金。指投资者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二、私募基金最低认购金额私募基金募集最低金额是100万元。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
    2023-03-30
    442人看过
  • 公司设立初期如何配置股权
    (1)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还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老板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2)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创业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出资需评估或者大家协商一下,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也就是说,资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来的背景、将来的贡献也算一部分,从这三个层面来划分股权比例。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基本的原则就是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3)设立防冲突机制。我们看到股权分散的企业,一般都是建议,一是先做好股权集中,二是设立防冲突机制。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大家
    2023-02-27
    399人看过
  • 合伙企业设立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合伙前的准备工作:A合伙人的选择。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外国的企业和个人也可以在我国投资设立合伙企业。B合伙前应理清自身账目。理清自身账目,为的是在将来合作中,清析自己的投入,在发生争议时能明确自己的权益。这点为很多人所忽略,糊里糊涂地投入,到合伙终结清算时,便相互扯皮。C认真审查对方资本实力。审查合作伙伴的资本实力,同时也是检验对方的诚信。在合伙过程中,对方如果实力不足而以实力雄厚的面目出现,不但增加将来生意上的风险,也容易发生争执。D谨慎选择合伙的形式。合伙形式有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三种形式,不同形式的合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的责任不同,要结合需要选择合适的合伙形式。E拟定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而言,具有设立协议和章程的双重作用,各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划分、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等都依赖于合伙协议。因
    2023-04-24
    208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应对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以及如何防范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发生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07
      一、全面解析公司法律风险。 正确认识公司内部法律风险和公司外部法律风险的区别,增强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这是接手贵公司法律服务业务的首要工作。 二、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防范。 审查公司设立登记中的法律漏洞;公司设立程序中的“模糊地带”如:发起人行为限制、设立主体对外签订合同风险及设立无效风险等都是审查的重点。 三、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防范。 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最高行动指南。因此,公司章程的制定
    • 代持股人的法律风险及权利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代持股人系工商登记股东,因此,如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股东的法律责任,代持人都有可能要承担责任。
    • 股份代持的风险及规避方法 非公开发行股份风险及规避方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10
      一、股份代持的风险及规避方法 股权众筹,在现阶段面临的法律障碍主要有两个:一是股份代持,二是非公开发行。 股权众筹,由于参与的小伙伴分布在天南海北,且参与者人数众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数上限为200人。这样,为了解决管理的难题,也为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大多数股权众筹都采用了“股份代持”的方式。 股份代持,是基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信任而设计的。如
    • 公司股权设置有什么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18
      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例外情形第三款规定:若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则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 创业型公司股权如何设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5
      一般情况下,参与持股的人主要包括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投资方。在创业早期进行结构设计时的时候,要保证这样的股权结构设计能够方便后期融资、后期人才引进和激励。当有投资机构准备进入后,投资方一般会要求创始人团队在投资进入之前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中预留出一部分股权作为期权池,为后进入公司的员工和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预留,以免后期稀释投资人的股份。这部分作为股权池预留的股份一般由创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