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中的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0:01:52 190 人看过

由于当今市场经济的不稳定性,中小企业经常面临着破产的局面。当由于经营不善而造成破产之后,破产公司就需要对于公司财务资产等进行清算。在清算的过程当中有时会出现异议。那么破产清算中的执行异议如何处理?本文中就给出了解答。

破产清算中的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针对破产程序中涉及到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争议,我国第一部企业破产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采取了“吸收审理”和“一裁终局”的制度设计,而现行的《企业破产法》采取了“分别审理”和“两审终审”的制度设计,两者在制度设计方面出现了根本的区别。现行的制度设计更加合理和完善,更能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原《企业破产法(试行)》关于破产程序中涉及到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争议,规定可以在破产程序中“一裁终局”予以解决,而按照现行的《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则必须通过“两审终审”的原则予以解决。

《企业破产法》第四条规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债权人对债权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包括劳动债权争议诉讼和普通债权争议诉讼。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除破产法有特别规定的外,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对涉及到当事人实体权益争议的,应当实行“分别审理”“两审终审”的纠纷解决机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公司清算有房产如何处理,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一、公司清算有房产如何处理公司在清算的过程中,对于公司的房屋一般通过拍卖、变卖变现后,用于所得款项清偿债务,清偿完所有债务后,有剩余的,分配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
    2023-04-18
    452人看过
  • 破产清算前已立案如何处理
    一、破产清算前已立案如何处理公司破产前已经立案的案件,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案件就中止审理。等到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就会恢复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二、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吗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是不能代为全体债权提出申请债务公司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为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请求权。直白地说,就是债权人申请债务公司破产清算的目的是能拿到钱,不能折抵成钱或不是欠钱的,不可以提出要求破产申请。2、须为已到期的请求
    2023-06-17
    338人看过
  • 破产清算时无法处置的财产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财产应当如何处置?企业破产财产处置前,应由破产清算组委托具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其中,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涉及改变出让合同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须由具有土地估价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后,并入整体资产评估结果。企业破产财产应以评估确认的价格为依据,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底价,以拍卖方式为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转让。转让价格由市场确定。一、抵押财产变现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如何处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仅以最终实现债权为目的。因此,其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由于债权已经得到清偿,应当归抵押财产的原所有人即抵押人所有;如果其价款还不足以清偿债权,由于抵押人已就其抵押财产承担了担保责任,不足的部分应当由债务人清偿。例如,甲向乙贷款100
    2023-03-02
    373人看过
  • 怎样申请破产清算异议
    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并且其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剩余全部债务,或者该企业明显缺乏相应债务的清偿能力时,该企业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也可以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时,应当提交破产清算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债务人为申请人时,还应当提交相关财务会计报告。一、强制执行人可不可以申请破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
    2023-03-08
    358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二)破产财产变价破产财产变价,是指清算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清算组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制订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依照国家规定不能公开拍卖或出售的财产,应依国家规定的方式变卖。变卖破产财产,原则上应公开进行,通常采用的形式有拍卖、招标出售、标价出售。(三)破产分配破产分配,应首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清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
    2023-05-02
    138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
    一、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二、破产清算的偿还顺序1、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2、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三、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但最有价值的还是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
    2023-06-21
    247人看过
  • 淘集集破产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淘集集破产如何进行破产清算12月9日,社交电商平台淘集集通过官方微博宣告并购重组失败,公司破产。并购重组失败的主要原因是融资金额未能如期到账。破产清算程序:1、破产申请,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2、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3、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4、公告终结,办理注销登记。二、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2023-06-06
    225人看过
  • 破产清算影响执行吗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面对的各种法律问题和情况也越来越多。在实际情况当中,法律之间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发现。这个时候就需要不断地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对之前的矛盾问题进行补助,在企业和合同当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叫做破产清算。而在破产清算的过程当中如果企业还要执行其他的民事义务和责,如果企业还要执行其他的民事义务和责任的话,这个时候就出现了矛盾,那么执行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以及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影响法院对于民事问题的判决。其实破产清算和执行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并没有任何可以影响的地方。破产清算和民事执行两者是可以同时进行的。所以只要认清两者的途径不同,以及两者的意义不同,知道它们之间的区别以及重合的地方,就可以判断破产清算是否影响执行。破产清算有两种进行的方式,第一种是通过专门机构的资产评估机制来确定可以变现的价值。第二种是随着我国的制度不断完善,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通过《
    2023-04-19
    386人看过
  • 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
    一、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正常破产企业,也是通法院清算破产的企业,法院清算后的资金首先会按排发放员工工资。其次,是付房租、税收。最后,才是付供应商的欠款(先付大数,再付小数)。二、破产清算要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
    2023-06-01
    482人看过
  • 自行清算中如何处理诉讼
    公司有独立财产权利,所以公司解散清算时,由清算且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而诉讼的责任由公司财产承担。公司清算是终结解散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清算产生于公司进入解散状态之后。清算须有清算机关,也称清算组或清算人。在涉及到诉讼时,是由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来起诉或应诉还是由清算组来为之,似乎法律或司法解释或司法实践活动已给出了答案。1、从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的规定角度考量《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根据该规定,目前在我国可以作为民商事诉讼主体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破产企业清算组的性质及功能决定了其不属于公民和法人的范畴。其是否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范畴,可以结合有关民商事诉讼中其他组织的规定标准来确认。2、从民商事法理角度考量破产企业清算组不是一个离开破产企
    2023-02-22
    420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或者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基于案外人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案外人提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申请,案外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关于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期限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重新计算。3、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4、本规定施行前已经执行终结的执行案件,不适用本规
    2023-05-01
    386人看过
  • 破产清算法院如何清算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四
    2023-03-03
    368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一、破产清算中能否申请强制执行破产清算中不申请强制执行。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强制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二、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多长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一年以上。具体需要的时间以实际需要的时间为准,法律未作出限制性的时间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三、公司清算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公司清算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且诉讼时效为三年,股权转让纠纷也是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权益受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过了二十年仍然不知道权利受
    2023-05-22
    401人看过
  •  法人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异同
    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适用的清算程序,包括除合并、分立或破产等特定原因外的清算。而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虽然两者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但破产清算是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分配破产财产,偿还债务,而正常清算则是在公司解散后进行的,旨在结束公司的经营活动,清理公司资产。公司清算是指在除合并、分立或破产等特定原因外,公司因其他一切原因解散时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 破 产 清 算 与 正 常 清 算 的 异 同破产清算与正常清算的异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目的不同:破产清算的目的是为了偿还债务,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而正常清算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资产价值,分配利润。2. 程序不同:破产清算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
    2023-09-03
    9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具体该怎么处理破产清算执行异议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8
      由于当今市场经济的不稳定性,中小企业经常面临着破产的局面。当由于经营不善而造成破产之后,破产公司就需要对于公司财务资产等进行清算。在清算的过程当中有时会出现异议。那么破产清算中的执行异议如何处理?本文中就给出了解答。
    • 破产清算和中国破产清算有何异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3
      破产保护和破产清算一样属于破产程序。区别在于: 第一,设立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挽救企业,后者在于使企业消灭 第二,价值功能不同,前者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后者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功能,消极地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 第三,具体措施不同。前者采取一些保护性的措施,对企业的财产、债务及经营事务进行必要的整合,包括追加投资、对债务履行的合意推迟和减免、企业的合并和分立等
    • 破产清算破产清算中公司债权权如何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2
      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债权可及时申报。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登记。
    • 破产企业财产清算过程中,如何进行破产企业的财产的处理,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1、破产财产产权归属的确定。主要在破产企业移交财产后,对哪些是破产企业的财产,哪些不是破产企业的财产,哪些是尚有争议的财产的分清和确定。 2、破产企业财产范围的确认。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 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 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 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
    • 破产清算中执行费的收取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法发[2007]16号)四、关于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的收取《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申请费由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之外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破产申请费由人民法院在破产清算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