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50:59
344 人看过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7〕590号
【发布日期】2007-05-17
【生效日期】2007-05-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590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HASL司字〔2007〕034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的营业场所由“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23楼”变更为“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9号津汇广场2座17-19层”。请你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寿保险
词条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可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三大类中,按照市场的需求,设计办理各种业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更多>
#人寿保险
最新文章
#人寿保险
相关咨询
-
中国人保灵寿保险公司法人怎么变更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91、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2、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税务变更。 4、银行变更: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
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保险公司名称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变更下列事项之一,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变更名称; 2、变更注册资本; 3、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4、调整业务范围; 5、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6、修改公司章程; 7、变更出资人或者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 8、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任职资格
-
保险公司变更哪些事项,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变更下列事项之一,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变更名称;2、变更注册资本;3、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4、调整业务范围;5、公司分立或者合并;6、修改公司章程;7、变更出资人或者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8、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任职资格。以上这些事项,
-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是怎样的,保险公司在保险管理工作中有哪些职责?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我国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的是保监会,监督管理的范围有:(1)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审批和备案的一个管理;(2)肯定有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管理了;(3)保监会有权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的书面报告和资料,还有权查询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的。(4)监管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以及再保险情况;(5)对保险公司是否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6)监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1保险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保险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