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个人名誉能否民事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6 17:30:09 261 人看过

侵害名誉权,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权纠纷之诉,然后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原告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相关的证据材料等等向法院提交法院立案庭经过受理再审查之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那么就会给予立案,然后就需要去缴纳诉讼费,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开庭审理,然后再判决。遇到被侵犯名誉权首先要收集侵权人侵犯名誉权相关证据,证据如下:

(一)收集被侵权证据有: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二)名誉权受到损害的证据:

1、名誉受到损害,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

2、精神和财产利益损害,精神损害即受害人精神上所受痛苦、压抑、忧郁等;财产损害即受害人因名誉受到贬损引起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因为精神痛苦住院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3、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三)选择受理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一、侵害名誉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三)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四)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二、常见侵犯名誉权有哪些形式

(一)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在文学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实姓名,或者未写明原告的真实姓名和地址,但对人物特征的描写有明显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小说内容存在侮辱、诽谤情节,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二)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最新名誉损害赔偿标准,名誉损害怎么起诉
    一、最新名誉损害赔偿标准最新名誉损害赔偿标准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二、名誉损害怎么起诉名誉损害的起诉是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告具有合法资格;原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满足条件即可向法院提交起
    2023-06-19
    224人看过
  • 造成名誉损害都侵害他人名誉权吗
    有下列情况下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成立对名誉权的损害。一是实施新闻报道和正当的舆论监督。二是行为人引用已经公开的权威报道,并且有理由相信该报道内容真实性的。三是公正评论。四是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行使权利。这四种情况下是免责的不构成名誉权侵害幼儿教师爱上了一早有家室的男子,为争取早日转正,该幼儿教师自称是情人的小老婆,多次主动致电情敌的单位,要求单位领导劝说情敌离婚或开除情敌。其后,该教师又主动上情敌家吵闹,并指责情敌是第三者。情敌一怒之下以名誉受到侵害为由将该教师告上法院。日前,某法院经仔细审理后认为不构成名誉侵权,遂一审判决驳回情敌的诉讼请求。在庭审中,许某还请出多位证人出庭证明自己遭受了杨某的侵害。不过,杨某表示,自己是通过正常途径,向许某的单位如实反映情况,并非在公开场合恶意诽谤,所以不构成侵犯许某的名誉权。法院驳回正房诉请,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到许某家中闹事、打电话向许某单位领导反映情况的行
    2023-07-24
    211人看过
  • 损害个人名誉负法律责任吗
    损害个人名誉是违法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民法典》人格权编对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做了相应的规定。一、姓名权属于人格权吗姓名权属于人格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假冒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法人的名称权是法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名称,并排除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二、人身权与人格权的区别和联系范围不同人身权包含人身权,人格权是对人身权进行细化衍生出来的权利。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人格权,是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因人...权力性质的不同人格权注重的是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受社会保护。而人身权注重的是你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值得社会保护。三、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否具有人格
    2023-03-21
    220人看过
  • 债务人名单公示是否损害名誉权?
    是的,侵犯名誉权。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公示操作流程1、登录。注册成功的企业进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用户登录”页面,输入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时设定的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到“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界面。2、填写。企业登录成功后,系统会显示企业信息填报表单,由企业按照提示在线填写。填写期间随时可以存档,下次登录后可继续填写。企业即时公示内容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
    2023-07-06
    219人看过
  • 名誉权起诉算民事诉讼吗
    名誉权侵权属于民事案件,侵权指的是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一般侵权属于民事案件,但如果情节严重同时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根据《民法典》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一、侵犯名誉权案件如何举证(一)侵权事实的有关证据:1、以文字或音像制品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载体。2、以口头形式侵权的,提供证人证言或有关证明材料。3、以其他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证据。(二)侵权后果的有关证据:1、造成直接
    2023-04-02
    144人看过
  • 可以以损害他人名誉起诉吗
    一、可以以损害他人名誉起诉吗诋毁他人名誉,散播谣言,可以起诉。不仅《民法典》将其作为人格权的一部分,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而且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二、侵权认定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
    2023-05-03
    54人看过
  • 老汉起诉报案人损害名誉权
    李老汉原是安徽省淮南市某学校的门卫,因涉嫌强奸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监视居住,还因此丢了工作。被解除强制措施后,李老汉一纸诉状将报案人小梅及其奶奶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7月16日下午,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因强奸案引发的特殊的名誉权官司进行了开庭审理。原告李老汉诉称,2007年6月15日,刘小梅及其奶奶张某向公安机关诽谤其涉嫌强奸。同日,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拘留。7月13日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对其监视居住。12月10日解除了对其监视居住。李老汉认为由于被告的诽谤,公安机关对其采取拘留、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造成了其是强奸犯的影响恶劣,学校还为此辞掉其门卫的工作。原告李老汉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影响其与家人正常生活和工作,请求法院判如所请。被告小梅及其奶奶张某辩称,小梅6月13日在原告工作的门卫室遭到强奸。之后两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然小
    2023-06-07
    181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损害赔民事起诉状是怎样的?
    一、名誉权侵权损害赔民事起诉状是怎样的?名誉权损害起诉范本原告: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其他经济损失。事实及理由:(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
    2023-05-31
    252人看过
  • 对方损害未成年名誉能起诉吗
    能。在我国,如果未成年人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是未成年人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权利。但因未成年人年龄尚小,不能亲自进行诉讼,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等)以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其原告人应当是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本人。未成年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未成年人作为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必须是因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才能作为原告起诉。(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未成年人起诉时,必须指明是谁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是谁与自己发生了争议,并指出被告的住址、工作单位等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未成年人作为原告起诉时,必须说明起诉的目的和要求,是请求赔偿损失,还是要求继承遗产等等。同时还要提出请求所根据的事实(法律
    2023-04-10
    295人看过
  • 名誉损害赔偿标准,名誉损害的构成要件
    一、名誉损害赔偿标准名誉损失费赔偿标准有以下几个标准: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名誉损害的构成要件名誉损害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确有名誉损害行为,并且造成了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2.行为人名誉损害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具有鲜明指向性;3.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明显字眼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故意损害他人名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
    2023-06-28
    307人看过
  • 鉴定结论能否侵害当事人名誉权
    [案情]2003年10月,王某收到诽谤其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匿名信及明信片。王某为查清此事,便向县公安局反映,随后提供了其单位两个科室人员的政治笔记。二个月后,公安局告知初步结论:匿名信及明信片可能是同单位的李某所写。为进一步确认事实,王某又委托律师调取李某档案材料,向市检察院申请字迹鉴定。后经鉴定得出结论:匿名信、明信片均系李某所写。王某遂持结论向法院起诉李某侵害名誉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李某申请重新鉴定。历时二个多月后,鉴定结论尚未得出时,王某向法院申请撤诉。撤诉后,李某认为人的名誉是不可随意侵犯的,王某在无确凿证据下起诉李某后又撤诉认输,造成李某极大的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李某遂又以王某侵害其名誉权提起诉讼。[分歧]对于本案王某的诉讼行为是否构成对李某名誉权的侵害,存有二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王某的诉讼行为侵害了李某的名誉权。虽然法律规定诉讼本身不是一种侵权行为,但诉讼可能导致侵权。
    2023-06-07
    405人看过
  • 名誉侵害去哪里诉讼
    打侵害名誉权官司可以去受侵害人自己的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侵权责任纠纷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管辖。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的的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的民事权益包括名誉权。一、名誉权官司的诉讼要点1、有侵害行为必须要证明侵害人实施了相关行为。比如在网上发了微博、文章等事实。2、侵害人具有过错侵害人具有过错是核心条件,侵害人必须使用了捏造事实,或者侮辱诽谤的手段。如果侵害人仅仅是客观陈述事实,也无侮辱诽谤的手段则并不构成侵权。二、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
    2023-02-18
    498人看过
  • 公司能否提起名誉权诉讼
    可以,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讲,法院判决的时候大多是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那么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公布案情,费用由被执行人即侵权人来负担,还可以根据侵权情节的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甚至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二、公司名誉权受损的情况有哪些?采用文字、图片、言论、拉横幅等方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贬损法人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毋论是在网络上、媒体上还是在公司门口等,均构成对法人名誉权的侵权。与自然人名誉权不同的是法人名誉权更多地体现为商业价值,因此,对
    2023-06-20
    98人看过
  • 怎么起诉别人损害自己的名誉
    一、怎么起诉别人损害自己的名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第二,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在我国,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和相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上有严格的界限。对第
    2023-04-30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为什么损害商业信誉属刑事,损害名誉属民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该行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时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
    • 在外面损害了我姐姐名誉权,个人起诉损害名誉权怎样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0
      公民在自己的名誉权收到侵害之后,首先可以自己找到侵害人要求停止侵害,或者可以找律师请律师发出一个律师函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如果侵害人还不停止,或者不愿意消除已经对被侵害人造成的伤害的,又不赔礼道歉,那么被侵害人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侵害人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不是所有的名誉权案件法院都会受理,名誉权只有在真正的受到侵害的时候法院才会受理。 比说张三向检察院检举某官员贪污受贿,经
    • 能否向个人索赔名誉损失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9
      1.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当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2.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保护自己的社会良好评价或改善、改变不好评价的权利和维护名誉权不受侵害的权利。3.因此有确凿证据证明当事人即个人损害了公司名誉,公司可以向个人索赔名誉损失费..。
    • 损害她人名誉如何起诉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其他损失。
    • 个人名誉被判名誉损害可以打官司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来处理,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当事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起诉,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地。 2、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明法人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内容。诉讼请求。原告可以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同时也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事实和理由部分主要写明侵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