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人员与新单位发生争议应按劳动关系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1:31:13 286 人看过

小王原来在山东省昌乐县某国有公司工作,因该公司效益不好,长期发不出工资,小王一直在家待岗。小王后来到了昌乐县另一家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关系。2010年3月,小王在工作中负伤。小王要求该公司为其申报工伤,但该公司认为双方是劳务关系,不同意给其报工伤。2011年1月,小王到当地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现工作单位与其确认劳动关系,并支付各项工伤待遇。

庭审中,现工作单位认为小王虽与其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但因为小王的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保关系都在国有公司,双方不可能再建立劳动关系,而只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小王所受到的伤害只能按人身损害标准由法院予以处理。

仲裁庭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8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的,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小王与现工作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法律已经十分明确,小王在工作中因工受伤,现工作单位应当按工伤关系支付小王各项待遇。

最终,在仲裁庭的调解下,现工作单位一次性支付小王各项工伤待遇5万元,并终止劳动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2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仲裁相关文章
  •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按照什么规定处理
    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按照什么规定处理(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一般是按照劳动纠纷来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则可以及时提起诉讼。(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
    2023-03-22
    237人看过
  •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争议按照什么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一、发生工伤待遇争议如何处理发生工伤待遇争议处理如下:工伤待遇纠纷应当在30在30天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通过后,用人单位不理赔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争议仲裁。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二、发生工伤后应注意哪些事项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对受害职工的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上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工
    2023-03-01
    430人看过
  •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争议按照什么处理
    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争议按照什么处理1、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六条,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
    2023-04-20
    466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处理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12333电话、劳动保障服务网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
    2023-03-01
    328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处理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12333电话、劳动保障服务网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
    2023-04-21
    483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单位应如何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与劳动者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怎么处理用人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如何解决违约离职劳动者违约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劳动者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最终出现离职纠纷
    2023-03-23
    16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 在人事仲裁中,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调查、调解和裁决,以解决纠纷。 在人事仲裁中,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更多>

    #人事仲裁
    相关咨询
    • 停薪留职人员与新单位发生纠纷应按劳动关系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1999年5月,杨某被临沂某国有企业招用,从事会计工作。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后杨某与企业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于2007年6月到某石膏制品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协议工资每月2000元。2007年9月,公司将杨某的工资变为每月先按1500元领取,其余500元差额年底补齐。2010年7月31日,公司以财务人员多,且杨某业务不能使公司满意为由,将杨某辞退,并补发工资差额4500元
    • 待岗人员与新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动关系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法律有条件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物业公司以你与化肥厂有劳动关系与物业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适用不予经济补偿是违法的。
    • 待岗期间与新单位发生争议按劳动关系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20〕12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法律有条件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物业公司以你与化肥厂有劳动关系与物业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付解聘你的经济补偿是违法的。
    • 待岗人员与新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动关系解决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法律有条件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物业公司以你与化肥厂有劳动关系与物业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适用不予经济补偿是违法的。
    • 待岗期间与新单位发生争议按劳动关系解决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20〕12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法律有条件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物业公司以你与化肥厂有劳动关系与物业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付解聘你的经济补偿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