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区内的宅基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8:20:42 336 人看过

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延安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延安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管辖范围及界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村、居委:

为了进一步明确市、区对城市规划区的规划管辖范围及界址划分和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秩序,根据《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延安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延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

东至姚店,南至三十里铺,西南至万花山,西至裴庄,北至河庄坪。另加南泥湾镇,控制地带安塞县王瑶水库区。总面积1840平方公里。具体分为中心市区、近郊区、外围组团和控制地带。

中心市区范围:东至机砖厂、南至高坡、西南至张坪,西至莫家湾,北至101仓库。面积80平方公里。

5个外围组团范围:

姚店工业区:东到康家沟,西至李渠贾渠沟,南至山脊线,北至石子沟、碳窑沟村(赵刘110变电站)。在此范围内有4个居委即:姚店、向阳、张尔村、碳窑沟和8个村庄:前四十里铺、后四十里铺、康家沟、姚店、白牙、张尔村、石子沟、碳窑沟村。

李渠仓储区:东至贾渠沟、西至崖里坪、南至阳山后山脊线,北至沙家沟、柴崖村。在此范围内有3个居委即朱家沟、李渠、马家湾和9个村庄:崖里坪、沙家沟、东队、西队、柴崖、周家湾、沟门、阳山、朱家沟村。

河庄坪油田服务基地区:东西至延河两侧山脊线,南至井家湾村界,北至河庄坪大桥。在此范围内有河庄坪、井家湾2个村庄。

南泥湾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区:东至农场站、西至樊庄,南至南泥湾村,西南至桃宝峪林场界,北至镇北山脊线。在此范围内阳湾1个居委和6个村庄:樊庄、桃宝峪、红土窑、阳湾、南泥湾、高房村。

万花旅游度假区:西北、东南以花园屯村村界为界,西北以该村山脊线为界,东南以森林公园范围为界。

控制地带为安塞县王瑶水库区,具体范围:坝址以下500米及上游整个流域,即水库设计库容岸界两侧纵深2公里及杏子河干流,一级支流两岸纵深1公里,共820平方公里。

近郊区范围:规划区范围内除中心市区和外围组团以外的地区为近郊区范围,面积897平方公里,其余为远郊区。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部门的统一管理,其中:

中心市区的单位建设项目由单位直接将申请资料报市规划局,由规划局审批或按照审批权限报市规委会审批。中心市区内个人住宅建设,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初审后,按季度报规划局审批。

5个外围组团范围内的单位及个人建设项目,先报所在乡镇政府(规划建设管理所)初审后,按季度报规划局审批。

近郊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委托宝塔区城建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详细规划,按照程序进行规划审批,但建筑高度在6米以上或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由区城建局提出初审意见,报经市规划局审批。

城市远郊区范围内除大型建设项目外的建设项目,由宝塔区建设局按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审批。

控制地带安塞县王瑶水库区,由市规划局委托安塞县城建局进行规划审批,但投资在30万元以上或高度在6米以上的建设项目,由县城建局提出初审意见报经市规划局审批。

3、凡是哪一级负责规划审批的区域,由哪一级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力争杜绝违法建设,保证各项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九九九年五月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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