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事业单位工伤待遇标准是如何的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19:29:22 215 人看过

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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