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被告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06:56:23 183 人看过

行政诉讼被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二、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为的,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三、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四、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8: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主体还是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一、行政复议后怎么起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部分,申请复议后仍然部分,提起行政诉讼的,要做到以下几点。1,确定管辖的法院。当事人可以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确定被告比较复杂。(1)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2)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
    2023-02-16
    53人看过
  • 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具体是单位还是个人
    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一般是单位,以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机关为被告。行政公益诉讼主要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范围有哪些内容?(一)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行政作为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但是行政相对人却从中获益。从目前的社会发展来看,这种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损害环境的行政作为行为。行政主体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或者所谓的政绩,在批准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时,违法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对一些重度污染但是可以带来税收等经济利益的企业,违反相关法律,颁发生产经营的许可证,过度发放砍伐林木的许可证以及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进行城市规划时,没有经过合理地论证,破坏了自然环境以及文化古迹;第二,违法减免税的行为。税收是国
    2023-08-11
    449人看过
  • 解析: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在以人民法院为主导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的行政诉讼过程中,改变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全部或者部分否定的行为。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全改变行为,即被告在诉讼中撤销或完全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部分改变行为,即被告部分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判断行政主体是否在诉讼中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看四个方面,一是看是否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二是看是否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三是看是否撤消、部分撤消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四是看行政主体是否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如果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存有以上的一项或多项行为,就应认定行政主体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否则,不应确认行政主体改
    2023-06-06
    126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撤诉有哪些具体的操作步骤
    一、对于提起行政诉讼撤诉有哪些具体的操作步骤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二、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撤诉:1.原告申请撤诉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原告因受威胁、恫吓、贿赂而申请撤诉都不成立;2.申请撤诉时间必须在行政诉讼期间,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3.原告申请撤诉的成立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三、行
    2024-01-09
    155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上有哪些需要的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申请补充证据的办法:如果被告在庭审中发现原告或第三人以口头形式明确地提出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外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应当当庭用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补充新的证据;如果法庭当庭准许并要求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供行政诉讼证据的要求有哪些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各类证据,只有合乎法定要求才会具有效力。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提供各类证据的具体要求如下:1、书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所提供的书证,除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原则上应提供书证的原件,在提供原件确有困难时,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按照规定,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版,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当事人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
    2023-08-11
    9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一)复议申请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三)行政复议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
    2023-03-13
    386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原告具体需要证明什么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证明的事项为:起诉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向被告提出过申请或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害的证据。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等。行政诉讼的原告具体需要证明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2022-07-19
    20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救济的途径都有哪些具体的方式
    一、行政诉讼救济的途径都有哪些具体的方式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其中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救济途径;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属于司法机关的救济途径。行政救济方式均是为了维护行政相对人免收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的侵害。二、如何对政府部门提起行政诉讼对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当事人应该先收集好证据材料,在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的15日内,写好起诉状,向人民法院递交上去。若是书写起诉状对于当事人来说太困难的,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三、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何
    2023-09-27
    206人看过
  • 被告提起反诉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是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二是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三是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四是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反诉的诉讼请求虽和本诉具有一定的联系,但它提出以后,也具有独立性,可以脱离本诉而存在。它一般和本诉合并审理,但如果原告撤回起诉,反诉可继续审理。原告如不到庭,法院可以就反诉缺席判决。对于被告进行反诉的程序,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起诉的做法。被告向法院提交反诉状及其副本,写明反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反诉被受理以后,原告被告交换了诉讼地位,双方分别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2023-06-14
    8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程序中有哪些具体制度规定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若干特殊的具体制度如何规定?具体如下:(一)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制度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确立这一制度的主要理由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它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因此,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没有随意处分的权力。但是,这一观念已经受到了挑战。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已经意识到,对于行政裁决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机关具有酌处权的行为等,得允许调解。同时,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3款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一般认为,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处分自己的请求赔偿的权利;被告在一定的范围内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因此允许进行调解。(二)撤诉制度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
    2023-05-01
    224人看过
  • 行政诉讼合议庭认证有哪些具体方式
    对于在行政诉讼中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可以采用两种方式认定:(1)合议庭当庭认定。即合议庭对经过质证的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据力在庭审中就予以确认。(2)合议庭合议认定。这主要针对那些经过质证后无法当庭认定的证据而言,此时,由合议庭在庭后讨论过程中对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据效力进行认定。然而,无论是当庭认定还是合议认定,法院都应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因为行政诉讼证据审查必须依法公开进行,认证在法庭上进行则是法定公开形式,这在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有所体现,而且,对证据采纳与否的理由阐明有利于排除不合理的外界干扰,以保证法院独立审判,有利于防止司法专断和司法擅断,从而可增加司法过程的透明度。行政审判中目前却存在着如下问题:(1)某些法院单纯追求当庭认证率,这是对合议庭认证方式的片面理解。实际上,由于证据之间以及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具有复杂性,一味地要求当庭认证不符合
    2023-05-01
    291人看过
  • 被告行政诉讼开庭前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被告行政诉讼开庭前准备的材料主要是提供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相关的所有证据,一般而言,被告若要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供证据:1.有关主体的证据材料,如果原告对行政主体的职权存在争议的,应该提出有关其职权依据的证据。2.有关行政程序的证据材料。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程序合法。同时,程序合法也是法庭审理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行政程序应包括作出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等,对此被告也要提供。3.有关被诉行政行为认定所认定事实的证据材料。主要提供书面决定中已经记载的事实或列入行政案件卷宗被行政主体采纳的事实。4.自由裁量合理性的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对案件的处理往往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我们知道,没有事实根据的自由裁量往往存在滥用职权问题,因此被告应提供自由裁量合理性的证据材料。5.有关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向法庭提供大规范性文件,除法律、法规外,还包
    2023-03-30
    45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对行政案件判决有哪些具体步骤
    一、行政诉讼法院对行政案件判决有哪些具体步骤行政诉讼法院对行政案件判决有以下具体步骤: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做出判决。《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我国相关法律中所规定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
    2023-11-03
    32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哪些组织属于被告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比如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一、行政复议的主体是什么?行政复议中的主体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决定的机关。除复议机关外,其余两者都有可能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如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提出行政诉讼的话,复议机关也可能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二、在拆迁时可以委托行政诉讼吗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由此可
    2023-06-22
    2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具体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2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具体办法:一般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对经复议的案件,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为共同被告。
    •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在《行政诉讼法》中有具体规定的,有哪些具体情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在《行政诉讼法》中有具体规定: 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
    • 民事诉讼被告上诉有哪些具体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30
      一、部分被告上诉的法律条件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二、部分被告上诉的提出方法 1、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
    • 行政诉讼有哪些被告拒不到庭诉讼的原因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4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有哪些被告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5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