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羁押管辖权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18:42:11 235 人看过

起诉被羁押管辖权的确定: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因此,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可以依法对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审理。

欠款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首先,债务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其次,债务纠纷也可以到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民诉法》解释: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欠款属于合同纠纷,可以由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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