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
重婚是指已结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它是以一种公开化的夫妻形式对原有的合法性的婚姻关系的叠加。重婚既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挑战与否定,也是对自身已有婚姻的挑战与否定。因此,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救助与支持是必然的,这也是维护弱者合法权益之要求,但任何事物都有其复杂的一面,重婚行为一样也存在着复杂的情形。重婚者之所以采取公开化的重婚方式,其原因无外有下列两种:
(1)原配偶(无过错方)不愿意与其离婚,第三者强烈要求组成家庭,有过错方愿意或坚持与第三者组成家庭。
(2)原配偶因年纪大没有子女或没有儿子,为了传宗接代,允许甚至帮助过错方实施重婚行为。
对于上述这两种重婚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之请时,应当区别对待。对第一种因重婚行为提起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因导致离婚的责任完全在于过错方,因此不论是在物质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方面都应当给予无过错方充分的救济与支持。但究竟确定多少损害赔偿额才合理,才符合错责一致的原则?确定其损害赔偿额,首先,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赔偿数额。再次,物质损害赔偿额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其理由是,离婚时,有过错方即重婚者无论怎样的过错,同时,今后生存的需要也应给予过错方一定的共有财产。另外,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损害赔偿系数并优先确定物质损害赔偿额,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第10条即根据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精神,又符合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便于法院的执行及无过错方权利之实现,使过错方和无过错方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功能与作用,从而对各个婚姻家庭产生制约及规范性影响。当然,如果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是巨大,其所分得的共有财产无法再赔偿其损失,则另行确定其赔偿额也在情理之中。至于因第二种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因无过错方在重婚者实施重婚行为开始时是给予支持的,感情伤害不明显、不剧烈,因此,在精神损害赔偿额方面可酌情减少,但可在物质损害赔偿额方面给予一定的照顾。
2、关于因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虽然不象重婚者那样采取直接公开的形式,但它对无过错方的伤害往往也是巨大的。因此,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也应以其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明确无过错方在其财产总额中应占有的份额。其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法同重婚责任所承担的赔偿额之确定方法一样。但如果物质损害赔偿额确定之后,过错方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所得到的财产不足赔偿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则应考虑过错方与他人同居时的主观过错程度及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另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但对于因与他人同居所承担的过错责任的赔偿数额,笔者认为,无论是物质损害赔偿份额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份额都不应低于重婚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额。因为重婚行为和非法同居行为都是属于同一性质即因一方同其他人产生两性关系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与伤害。因此,法院在确定其赔偿额时不应有轻重之分,除非有其他法定例外的情形与事实。
3、关于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确定的问题。
如前所述,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无过错方的伤害,在肉体上的损害有重伤、轻伤、轻微伤之分;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等。相应地,人民法院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就应根据其伤害结果与程度,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来确定无过错方所应取得的赔偿份额,如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不足于赔偿的,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确定方法另行确定。但应当注意,肉体上的损害结果并非都能导致精神上的损害结果之发生。如无过错方把过错方打成轻伤或重伤,其肉体上的所遭到的致害并非就能导致无过错方出现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等情形,因此,法院在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额时可根据肉体上的损害程度与结果,参照精神损害的赔偿因素确定方法来确定其应得的数额。但如果两者的损害是同时发生,如无过错方被打伤重并导致精神失常的,则就应根据上述赔偿额比例的方法来确定其整个损害赔偿额。
4、关于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确定的问题。
上面谈到,依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虐待是家庭暴力的持续性、经常性的表现形式。因此,因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不应低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总额,这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否则就不能体现出两者的本质之区别。但对于特殊性的家庭暴力如一次就殴打无过错方致重伤,造成无过错方精神失常等,这种例外的情形,其一般性虐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并不一定比这种特殊性的家庭暴力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高。理由很简单,因为一次的伤害就已远远超出其长期性伤害程度。因此,确定虐待损害赔偿额时不能机械确定和适用。
-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
426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
224人看过
-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多少钱
51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多少钱?
458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多少钱?
264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金一般要多少钱
103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多少钱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离婚损害赔偿多少钱: 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不过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让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践中有一个大概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
-
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多少钱湖北在线咨询 2021-04-19离婚要求损害赔偿几千元左右,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4、夫妻双方年龄
-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合适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6一、首先,别指望靠过错证据实现让对方净身出户,或者全部夫妻共同按二八分,四六分等等,这些想法基本上都非常的不务实。 二、法院在处理过错导致离婚的案件中,财产分配上,房产归无过错方,就属于于照顾了,通常不会在房产份额上三七或四六,而是平分居多。但是,会在其他动产,存款等相对低价值财产上,给无过错方多分财产;多分的多少,由法官定,但基本上会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来处理,也得公平考虑过错程度,对家庭贡
-
离婚损害赔偿金需要多少钱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4在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更多的注重惩戒、制裁过错方并以此达到抚慰受害方的作用,关于损害赔偿的标准应从过错方和受害人角度分别考虑,目前我国对于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标准还未有具体明确规定,一般要综合个案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过错方的认错态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4、对受害方造成的精神损害或身体损害的程度; 5、受害人自身及家庭经济状况。
-
离婚损害赔偿能赔多少钱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8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 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