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会计信息的内涵和披露没有统一的认识。对会计信息的理解主要有以下观点:一是会计信息是反映特定主体的经济信息;二是会计信息是关于特定主体价值运动的信息;三是会计信息必须是企业的可计量信息;第四,会计信息可以用货币计量。目前,我国的会计信息是由企业管理层免费提供的。会计信息提供者的主体是企业管理者。企业管理层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经常操纵会计信息披露。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演变,学者们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考察了我国证券市场是否存在会计信息的人为操纵。结果表明,上市公司为了谋求自身利益,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严重的操纵行为。二是会计信息的形式目前,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是通过财务报告等信息。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进度信息披露和管理部门的讨论与分析。其中,财务报表是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报表主要分为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三种报表是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报告中最严格的部分。根据各国的要求,企业财务报表各项要素的计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按照确定性原则编制,并对项目金额的判断和真实性负责;对于其他财务报告,要求相对宽松,因此没有必要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编制。只要企业有足够的重视,就没有必要为自己的风险负责。第三,会计信息披露供给因素分析(一)会计信息需求对会计信息供给的影响。没有会计信息的需求,就没有会计信息的供给。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是会计信息系统的目标,即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是影响会计信息供给的首要因素。会计信息供给数量的合理性需要供需双方达成一致,使其处于均衡状态。会计信息本身的需求也面临着制约。信息需求者的动机、成熟度和群体影响会影响会计信息本身的需求,这些因素会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供给。而且,会计信息主体之间的权力制衡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对会计信息供给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在股东占主导地位的美国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更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在债权人占主导地位的德国和日本,会计信息披露更能满足债权人的需求。第一个方面是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会计信息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货币支付和计量的成本,是指从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到披露会计信息的全部费用,如信息处理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处理和报告费用以及审计费用等,直接成本一般随着会计信息产量的增加而增加。(1)信息收集和处理费用,包括计算机、传真机等信息办公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等软件开发和维护费用、信息处理人员工资费用。(2)对外报告的信息成本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即企业发布和提供的财务报告必须支付的审计成本,必须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证券管理部门的管理成本,第二,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信息披露对企业的不利影响。这些成本不需要实际支付货币,难以准确计量。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信息披露带来的不利竞争因素。例如,研发信息和资本运营信息的披露,会使竞争对手了解相关企业的经营动态,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披露的信息表明企业的经营业绩企业不理想,会影响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预期,失去企业的投资信心,对企业的融资产生负面影响。由于这些无法准确计量的间接成本的存在,企业通常不愿披露更多的会计信息。间接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竞争劣势成本。竞争劣势成本是指竞争对手或合作单位利用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调整经营战略,或与企业竞争谈判战略有关的信息,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成本。这主要涉及正确界定商业秘密保护与信息披露的界限。由于这些信息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企业在披露这些信息时往往会对其进行稀释。(2)融资成本。融资成本是指会计信息的披露可能对企业融资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企业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营前景不佳、财务状况不佳,那么企业增发股票可能受阻,不得不以较高的资金成本举债。(3)会计人员的素质。为了优化信息供给的结构和质量,各种会计改革都需要具备一定素质的会计人员作为保障。而在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中,往往需要会计人员进行估计、判断和选择。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很难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从现状看,会计人员素质的缺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经济知识、专业判断能力和经验。(3)会计理论的完善会计信息需求的满足将受到会计理论解释的制约。理论上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实践中必然受到制约。会计理论的指导影响着会计信息的供给与需求,甚至影响着会计信息的供求平衡。会计理论会影响会计准则关于会计信息供给的规定。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使所提供的信息完全满足用户信息需求的原则、方法和程序。正是由于会计理论的不完善和滞后,使得一些会计实务无法预测和揭示,使得许多复杂业务和创新型经济业务无法进入财务报告体系,使得信息供给不能完全满足用户的需求。由于会计理论过于重视会计信息的供给,忽视了对会计信息需求的研究,影响了会计信息本身的供给,从而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需求,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供求平衡。(4)会计信息控制的力度和方向,即对会计信息市场的干预,包括对会计信息的供给和需求以及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数量和表现形式的控制。会计信息监管主体是会计信息供给博弈规则的制定者,其监管力度和方向将直接影响会计信息供给。由于监管机构不一定完全了解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而且会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制约,监管机构对会计信息供给的指导和监管与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存在差异,需要弥合。当然,按照监管要求披露的会计信息量并不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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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披露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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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息披露行为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9信息披露行为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类。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中,临时报告包括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广泛。较为常见的有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其他重大事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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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0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聘用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执业相关的所有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发现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注册所在地证监局、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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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信息披露制度要负什么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9目前,我国法律对违反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更注重行政和刑事责任:《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股票发行和交易过程中做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遗漏重大信息……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证券法》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第177条、181条、182条、183条、184条、188条、189条、202条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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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信息披露披露规则?披露虚假信息的行为会涉及哪些法律责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在人民银行统一监督管理下的信息披露规则,明确规定了包括发行信息披露、持续信息披露、重大事项临时公告、超比例投资公告、违约事实公告在内的整套信息披露制度,并逐一落实了监管责任、信息披露媒体和操作流程。信息披露行为在人民银行的统一监管之下,重要信息在“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同时公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可以很便捷地获取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对于披露虚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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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属于什么规范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6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在公司网站或者其他公众媒体上刊登依本办法必须披露的信息,但披露的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时间。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其他信息披露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关信息的,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