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支付奖励金和补贴的通知
为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6)78号)有关规定,现就对我市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支付奖励金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上岗人员支付岗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招用就业困难
为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6)78号)有关规定,现就对我市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支付奖励金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上岗人员支付岗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每月按企业缴交社会保险部分的80%且最高额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招用奖励金;对被企业招聘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政府采购的工程、服务项目由企业承担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其中,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每月按企业缴交社会保险部分的80%且最高额不超过300元的标准支付;其余部分用于支付被招用人员岗位补贴。
符合减免税收条件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非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每月按企业缴交社会保险部分的80%且最高额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到就业服务机构招用达不到就业困难条件、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且年满35周岁以上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招用奖励金。
二、企业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在10人以下,申请补助的,应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就近的辖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空缺岗位信息,填报《用人单位空缺岗位信息登记表》及《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企业一次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在10人及以上的,携上述资料到就近的市或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岗位信息。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于收到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信息的核查工作;并可安排企业招聘及通知就业困难人员应聘。
三、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补助的,应在1个月内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就业(再就业)登记手续并到接受岗位信息申报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录用备案。办理录用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一)录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录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三)员工劳动手册;
(四)劳动合同。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情况进行核查。
四、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在用工每满3个月后次月15日前将申领前3个月奖励金及申请补贴的资料报原备案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于受理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核查无误的,报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复核,复核通过的,将社会保险补贴、奖励金拨入用人单位银行账户,将岗位补贴拨入员工银行账户。
申领奖励金、补贴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金及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员工本人签名的工资表(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单位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清单(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用人单位银行账号;
(六)员工本人的银行账号。
五、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企业,申领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招用失业人员花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员工劳动手册(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单位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银行账号;
(七)《再就业优惠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到就业服务机构招用非就业困难失业人员的企业,申请支付奖励金的,在与被招用人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会保险、办理就业(再就业)登记手续、并履行合同3个月以后,到市或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奖励金。申领奖励金时除应提交上述2至6项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招用失业人员奖励金申请表(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下列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不予支付奖励金及补贴:
(一)家政服务(含钟点工);
(二)促销员、推销员、产品(服务)推广员、业务员、送单员、业务经理(助理)、私人家庭作坊;
(三)工作(服务)地点不在本市范围内的;
(四)其他无固定薪金的、无固定工作地点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的或工作时间不饱和的。
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及中层以上管理者不列入支付奖励金、补贴的对象。
七、企业提交的录用备案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不予支付奖励金和补贴。
企业虚假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骗取奖励金或补贴的,就业服务机构不予支付奖励金或补贴,追回已经支付的奖励金、补贴,取消该企业申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金和补贴资格并予以公告。
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相互串通虚报上岗骗取补贴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追回已支付的岗位补贴,在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并将情况记入该失业人员登记管理系统。
企业强制员工承担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如实申报员工工资、支付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服务机构不得向其拨付招用奖励金及补贴,并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八、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年底可对下一年度的奖励金、补贴标准和支付补贴的岗位范围进行调整。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申请奖励金、补贴的核准,截止日期暂定为2008年12月31日。
2006年9月1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专项资金补助对象按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分类,专项资金补助根据支持内容的不同,可以采取无偿资助、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
重庆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495人看过
-
重庆困难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50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申报岗位补贴办事流程
390人看过
-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
217人看过
-
重庆就业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285人看过
-
企业严重困难裁员如何补偿
388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2补贴对象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贴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费用,对象为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外没有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目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收入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靠老年人特殊困难残疾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贴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护理费用,是指残疾产生的特殊
-
就业困难人员怎么才能享受就业困难补贴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厦门目前规定是: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后,可以向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领社保补贴;或者,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且已经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认定为“灵活就业”,并向地税部门申报参保,按“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三个险种,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可以向原办理灵活就业认定的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按规定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扶助对象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
-
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扶助对象为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
-
什么是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核定对象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6一般情况符合下列情况的,可核定为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 截止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在被征收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连续满一年以上,在本市无他处住房,或虽有他处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人员。 《上海市房屋征收中居住困难户认定标准各区规定有所区别,具体细则看各区各基地制定的《居住困难户认定和补贴办法》。